导论 1
第一章 规制法的范围与硬核 24
第一节 规制的界定与分类 25
一、规制的含义 26
二、规制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33
三、规制手段与相关手段的辨析 36
四、规制的分类 38
第二节 规制法的含义 45
一、国内学者的观点 46
二、国外学者的观点 48
三、本书的界定 50
第三节 规制法的硬核之行为视角:社会性危害行为 56
一、社会性危害行为是规制法的主要规制对象 56
二、社会性危害行为的社会背景与规制导向 67
三、社会性危害行为规制的必要性解释 73
第四节 规制法的硬核之原则视角:主要原则 93
一、预防性原则 93
二、规制影响评价原则 96
第二章 规制法的主体形态:多元主体 109
第一节 规制法中主体的类型与关系 110
一、规制法中主体的类型 110
二、规制法中主体的关系 114
第二节 规制机构的特征与设置 126
一、规制机构的特征 126
二、规制机构的设置 129
第三节 规制机构的要素 136
一、涉及规制机构要素的几个前提问题 136
二、规制机构的要素分解 141
第三章 规制法的权义结构:多元的复合型结构 149
第一节 规制机构的权义制度构造 150
一、规制机构的权力制度构造 150
二、规制机构的义务制度构造 185
三、规制机构的权义制度的特点 187
第二节 被规制者的权义制度构造 187
一、被规制者的权利制度构造 187
二、被规制者的义务制度构造 189
三、被规制者的权义制度的特点 190
第三节 受害者及公众的权义制度构造 190
一、受害者及公众的权利制度构造 190
二、受害者及公众的义务制度构造 197
三、受害者与公众的权义制度的特点 198
第四章 规制法中的责任:360度责任 200
第一节 360度责任的内涵阐释 202
一、责任的义务主体的视角 202
二、责任的权利主体的视角 203
三、责任的时间维度上的二元结构 204
第二节 360度责任的制度价值 205
一、对多方法律关系的因应 205
二、对社会性危害行为的因应 206
第三节 360度责任的制度构造 207
一、规制机构360度责任的制度构造 207
二、被规制者360度责任的制度构造 210
三、受害者以及公众360度责任的制度构造 214
第五章 规制法的实施:多元参与的双重实施 218
第一节 实施构造: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 219
一、公共实施 220
二、私人实施 223
三、私人实施对公共实施的补充 227
第二节 实施模式:行政中心模式与司法中心模式 231
一、行政中心模式 232
二、司法中心模式 234
三、行政中心模式下传统诉讼制度的革新 235
第三节 规制法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的衔接 257
一、规制法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衔接的内涵界定 257
二、规制法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的衔接机制 258
结论 266
参考文献 270
后记 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