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章 机构 7
第一节 州民政局 7
第二节 县市民政局 13
第二章 行政区划 21
第一节 行政区划变更 21
第二节 边界划拨 44
第三章 基层政权建设 48
第一节 明清民国基层政权 48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基层政权 50
第四章 地名管理 57
第一节 地名管理机构 57
第二节 地名普查补查更新 58
第三节 地名图书编印 65
第四节 地名更名命名和标志设置 68
第五章 自然灾害救济 70
第一节 旱灾救济 70
第二节 水灾救济 79
第三节 风雹灾救济 88
第四节 霜冻灾救济 94
第五节 病虫灾救济 95
第六节 疫病救济 98
第六章 社会救济 116
第一节 春荒救济 116
第二节 夏荒救济 119
第三节 冬令救济 123
第四节 火灾救济 127
第五节 五保户救济 139
第六节 贫困户救济 142
第七节 救灾扶贫 144
第八节 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 146
第九节 其他救济 148
第七章 社会福利 152
第一节 福利事业 152
第二节 精神病院 165
第三节 福利生产 169
第四节 有奖募捐 172
第八章 优待抚恤 176
第一节 拥军优属 176
第二节 抚恤 191
第三节 褒扬 204
第九章 安置 213
第一节 安置机构 213
第二节 志愿兵安置 216
第三节 义务兵安置 217
第四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221
第五节 伤残军人安置 222
第六节 军地两用人才使用 223
第十章 婚姻登记 社团管理 225
第一节 婚姻登记 225
第二节 社团管理 228
第十一章 收容遣送 230
第一节 收容 230
第二节 遣送 231
第三节 内部管理 232
第四节 收容遣送机构 235
第十二章 残疾人事业 236
第一节 组织机构 236
第二节 教育助残 237
第三节 康复与就业 239
第四节 体育文艺活动 242
第十三章 殡葬 247
第一节 传统殡葬 247
第二节 殡葬改革 249
第十四章 民政事业经费管理 255
第一节 经费使用 255
第二节 经费管理 259
大事年表 266
附录 284
一、黔东南部分县市抗日战争阵亡将士名录 284
二、黔东南革命烈士英名录 306
后记 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