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及西洋哲学概论 1
第壹篇 实证法与社会中的法律发展 3
第一章 功能作用观点下之实证法 3
壹、Entitat(实体存在)之存在性与可认知性? 4
贰、Vernunft、Rationalitat与「理性」同义? 8
参、Recht与「法」、r律」同义? 10
肆、问题点:Synthese(综合法)或Analyse(分析法)、理性抑或信仰、客观原则还是主观恣意与权威强制? 15
第二章 透过法律与国家的社会控制—社会文化价值观的发展演变及其实践 21
壹、传统西方法学思想中国家与社会关系间之定位问题:Logik(逻辑)本质上之问题缺陷 21
贰、Rechtsstaat(法治国)理论的合理性:Recht=国家?Recht与国家具有必然的关联性? 25
参、Recht与由国家所组织的法律规范视为是人为的Institution(制度)—现代Institutionstheorie(制度论) 33
第三章 功能作用观点下社会的高复杂度、富变化性及整体完整性与分工 37
壹、告别传统西方思维模式:Funktionalismus(功能作用主义) 37
贰、变数、Antagonismus(对立概念)与拟制常数彼此间之关系及其与人类文明发展之不可分性 42
参、拟制常数与Institution(制度)间的关系及其时空下品质稳定性的问题(社会的演变) 46
肆、Institution(制度)、System(系统)与规范间关系及其与分工制度间关系与发展 50
第贰篇 法律制度与国家组织机构的分门别类化 59
第四章 法律规范条文视为法源和法律规范规则? 59
壹、传统Rechtsphilosophie(法哲学)及Gesetzespositivismus(法实证主义)下之法源论的理论缺陷 59
贰、法源问题乃概念抽象化的问题与Geltung(效力)的问题? 61
参、何谓「Rechtsquelle(法源)」 68
肆、Institution(制度)彼此之间的关系与统一的Rechtssystem(法律规范制度)的关联性 72
第五章 立法与司法间之规范结构上的联结 77
壹、Gesetzespositivismus(法实证主义)下对立法与司法间关系认定上的问题:语文的本质、相对论及立场的问题 77
贰、修正后的Gesetzespositivismus(法实证主义)理论上的缺陷 85
参、问题的症结点:拟制常数的本质问题 87
肆、当今由国家所组织的法律制度视为是统治规范与社会规范间的Strukturelle Kopplung(结构上的联结) 89
伍、立法与司法间关系的定位确认 91
第六章 法律与国家组织机关系统的位阶化 97
壹、Reine Rechtstheorie(纯粹法学)中generelle und individuelle Normen(一般规范与个别规范)的区分定位问题 97
贰、Sein(实然)与Sollen(应为)区分的本质问题 107
参、Stutenbaumodell(位阶模型)乃Rechtsordnung(法律制度)的内在本质元素? 109
肆、问题的核心:宇宙环境的高复杂度、富变化性及整体密不可分性(Komplexitat)与Relativitat(相对论) 112
第七章 法律规范规则视为为长久之计而跨越时空的社会普遍化与制度化的规范性期待? 115
壹、 Sein(实然)与Sollen(应为)的区分视为是Universalismus(普遍性)的基石 115
贰、高等规范的追求视为是合理性的表徵与Geltung(效力)的依据? 118
参、Funktionalismus(功能作用主义)视为是人类文明发展之母 121
肆、对抗动态(Dynamik)与拟制常数间关系 124
伍、Recht(法律规范)视为是对抗动态(Dynamik)的表现 130
第参篇 法律制度控制的法律规范上与社会上的前提要件 139
第八章 规范、制度与系统间的关系 139
壹、Recht(法律规范)视为是normative Erwartung(规范性的期待)抑或是条件间相对关系下的反映? 139
贰、拟制常数、Institution(制度)与系统彼此之间的关系—人类文明的基石与发展 143
第九章 政治上、法律上的组织机关决断程序与法律上的决断程序—分工制度 155
壹、分工制度的形成背景及总是被忽视的前提限制 155
贰、分工制度的运作本质及阶级制度的形成渊源 160
参、分工制度下必然现象之一:各分工单位有一己特有之「世界」与「环境」 161
肆、分工制度下必然现象之二:资讯的损失、变革的必须性与资讯的流通掌控 163
伍、分工制度下必然现象之三:一体化的拟制问题 165
陆、分工制度下必然现象之四:Wirklichkeit(事实真相)只是相容性的指标而非是思维行动所须遵守的标准 167
第十章 法律规则的效力、拘束力与影响力 169
壹、一般性Wirksamkeit(影响力、效力)之解析:重塑沦丧已久之先秦华夏「道学」与「形势论」 170
贰、无绝对必然性(Kontingenz)的成因与客观合理性 180
参、Institutionalisierung(制度)的重点本质以及无任何法律规范Geltung(效力)客观化与普遍化的合理依据 182
肆、「阴」与「阳」的本质与关系 186
伍、「利」与「用」相互互动发展的关键:「无」 188
陆、无绝对必然性(Kontingenz)有失望的危险? 190
柒、Geltung(效力)的问题 192
捌、自由与「无」 197
第肆篇 结构上联结为法律规范制度整体一体的前提 203
第十一章 分工制度下国家组织机关制度设计乃为权力的疏浚及效率的提升 203
壹、「道学」与「形势论」之应用 203
贰、职务分工的国家组织机关制度的真正运作本质:法家思想 207
参、「道学」及「法律社会学」观点下现代Demokratie(民主政治)的运作本质 215
肆、Vernunft(理性)或操控(Manipulation)? 220
第十二章 法律制度的内部结构—权限、权责与授权的根据 223
壹、Modell(模型)的必须性与事实性? 223
贰、Relativitat(相对论)观点下权责、权限法律规范的形成背景 228
第十三章 法律规范制度的一体整体性或独特身分本体性 235
壹、古希腊Philosophie(哲学)下之die Einheit des Rechts(法律规范的一体整体性) 237
贰、Gesetzes-bzw,Rechtspositivismus(法实证主义)下之die Einheit desRechtssystems(法律规范制度的一体整体性) 239
参、Rechtssoziologie(法律社会学)观点下之die Einheit des Rechts bzw.Rechtssystems(法律规范或法律规范制度的一体整体性) 241
肆、「道学」之「阴阳太极」思想与现代系统论之Codierung(编码化)与Autopoiesis(循环)系统 242
回顾 255
参考书目 263
一、中文书目 263
二、外文书目 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