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礼记要义 3
整理凡例 3
礼记要义卷第三 檀弓上 5
一、檀弓,六国时人。 5
二、舍适孙,立庶子,乃殷礼。 5
三、孔子非全不知墓。 6
四、大过以二木夹君父,为棺椁之象。 6
五、自夏以上,正朔皆三而改。 7
六、申生雉经,雉,牛鼻绳,或云雉性介。 7
七、朝祥暮歌,不讥琴,琴以手。 7
八、周士无谥,殷大夫以上乃为爵。 8
九、祥、禫之月,王、郑不同。 8
十、祥除犹外,故先琴后笙歌。 10
十一、死不得礼者,亦不吊。 10
十二、周公子孙不反葬于周。 10
十三、族葬之制。 10
十四、伯鱼期而哭出母。 11
十五、郑谓舜征苗而死。 11
十六、「三妃」即三夫人。 11
十七、曾子矫以谦俭,浴丧爨室。 12
十八、记礼多有不定之辞。 12
十九、子思哭嫂,或云原宪。 13
二十、小功不税,王、郑义异。 13
二一、师友丧服。 14
二二、王及卿大夫、士吊服。 14
二三、有公事之处皆谓之朝。 15
二四、曾子以主人荣己,为之隐讳。 16
二五、同母异父之昆弟丧服,王、郑异。 17
二六、子思为嫁母服,嫁母有继有亲。 18
二七、县棺而封,不待碑繂。 18
二八、「三斩板」谓断其缩。 19
二九、夫子言四坟之异,子夏以马鬣释「斧」。 19
三十、阙。 20
三一、夫子墓无马鬣封,不止三板。 20
三二、荐新如朔奠,又大夫以上朔望,士朔。 20
三三、棺四重、三重之制。 21
三四、棺椁之制。 21
三五、鲁哀公诔孔子。 22
三六、吊丧,宾位随主人而变。 22
三七、既谏可议政,未谏不可言君过。 23
〔三八、有擥过归己,有直笔,有讳国恶。〕 23
三九、明器外有用器。 24
四十、帷荒内木材为柳,帷荒亦总称柳。 24
四一、曾子尝辞卿,故不得寝大夫之床。 24
四二、或长妇为娣,弟妻为姒,不据夫年。 25
四三、孔子为大夫,得有骖马。 25
四四、孔子说骖于旧馆,惜车于颜回。 26
四五、孔子梦馈食,不梦凶奠。 26
四六、吊服随主人而变。 26
四七、吉祭后吊服无文,而有吊法。 27
四八、赙布之馀,分死者所矜。 27
四九、「从母之夫,舅之妻」,因甥为文。 27
五十、王肃以「圣人之葬人与」绝句。 28
五一、练衣外除,正服不可变。 28
五二、有礼有财,无时弗行。 28
礼记要义卷第四 檀弓下 30
一、遣车之数,父母而宾客之。 30
二、公吊丧,必有拜者。 30
三、齐衰不以吊,谓无服者。 31
四、鲁庄公为王姬服。 31
五、葬北方,北首谓国北。 31
六、辟踊有筭。 32
七、葬北首,殡南首。 32
八、虞用日中,再虞、三虞用质明。 33
九、虞祔卒哭用刚日、柔日之节。 33
十、殡庙谓殡宫,或云殡于祖庙。 34
十一、大夫有致仕,有待放已去未去。 34
十二、晏子窆竟则反,俭失礼。 35
十三、立长、立贵及卜筮。 36
十四、赏从者与居守者当一。 36
十五、万入去籥,去有声,废无声。 37
十六、丰碑、桓楹之制。 37
〔十七、天子羡道下棺,故用碑,「羡道」,即汉「方中」。〕 37
十八、楚人「陈」与「陵」声相似。 38
十九、大夫正朝立,燕在寝有坐,士立。 39
二十、车左、车右,及元帅居中央、鼓下之法。 39
二一、有几有筵,及馈食、下室之节。 40
〔二二、未葬前,虽有奠,无几筵。〕 40
〔二三、虞祭有几,士大夫礼;天子、诸侯则葬前有几〕 40
二四、汉时禁纬候,故「六经」皆谓之「说」。 41
二五、殷以生日甲乙为名,世疏则可同。 41
二六、夫子友原壤、宰我。 42
二七、其中退然,「中」为「身」。 42
二八、古以精爽不攜贰者为巫。 43
二九、袝有离有合。 43
三十、声己帷堂,敬姜帷殡。 43
三一、殷主缀重,周主重彻,士有重无主。 44
三二、作主之状。 45
三三、郑说重与虞主埋门外道左。 45
三四、大臣之丧重于疾日。 45
三五、鲁庄之世,楚称荆,僖元年始称楚。 46
三六、位定然后禄,故有仕而未禄者。 46
三七、军败称赴,素服哭于库门外。 46
三八、嫁母与庙绝族。 47
三九、子弑父,凡在宫者,杀无赦。 47
四十、张老发室之词,心讥文子。 48
四一、管籥,今之鏁须、钥匙。 48
四二、赵文子生不交利,死不属其子。 49
四三、蟹匡、蝉緌,不关于蚕蜂。 49
四四、暴?。 49
四五、脱君祭服以襚臣。 50
四六、邑与县异注,通言二邑。 50
礼记要义卷第五 王制上 51
一、王制是秦、汉时作。 51
二、君臣象五行刚柔。 51
三、释「公」「卿」「大夫」「士」,名、义亦可互称。 52
四、畿内外之官,增地与否。 52
五、上农夫食九人。 53
六、九州封国附庸之数。 54
七、致仕副邑。 54
八、王子弟封邑。 55
九、公卿之子世禄。 55
十、畿内四百国非实法。 56
十一、名山大川财物入玉府。 56
十二、附庸非国国皆有,又积累而满同。 57
十三、公卿亦有无地者。 57
十四、三公致仕副邑。 58
十五、王子弟三等。 58
十六、三孤在朝、在家一等。 58
十七、易涂山为会稽,明守土之祀。 59
十八、万国之数。 59
十九、州立十二人为诸侯师。 59
二十、郑氏解易系「一君二民」。 60
二一、共官为御。 60
二二、伯之贤者可进为牧。 61
二三、牧下有伯。 61
二四、畿内不置伯。 61
二五、二王后不为牧。 61
二六、虞夏周曰牧。 62
二七、采谓取美物以当谷税。 63
二八、三监佐方伯领诸侯。 63
二九、大国三卿命于天子。 64
三十、畿内公卿大夫之子食父禄,畿外诸侯世子未爵视元士。 64
三一、世禄不世位。 65
三二、天子衣服之制法阴阳,周有登、降。 66
三三、鲁礼:衮冕有日月。 67
三四、殡葬或数来月日,或数往月日。 67
三五、诸侯奔丧、会葬,诸说不同。 68
三六、「五服五章」与孝经注不同。 69
〔三七、九章,一至五画缋,六至九希绣。〕 69
〔三八、周以日月星辰画于旌旗。〕 69
〔三九、周登龙于山,登火于宗彝。〕 69
〔四十、衣裳法天地,故云奇偶。〕 69
四一、六服而五冕,盖大裘之冕无旒。 70
〔四二、冕服,今以汉礼器制度为定。〕 71
〔四三、冕、弁、旒、玉之等。〕 71
〔四四、祭服以衣名冕,皮弁以下以弁名衣。〕 71
四五、上公、诸侯、卿大夫助祭及自祭之冕服。 72
四六、诸侯之孤、卿大夫、士自祭冕服。 72
四七、八命、九命专征,七命以下属于专征。 73
四八、赐圭瓉、未赐圭瓉及薰?之别。 73
〔四九、晋文命以州牧而得九赐。〕 73
五十、殷制:大学在郊。 74
〔五一、近郊半远郊。〕 74
〔五二、周则大学在国,小学西郊。〕 74
礼记要义卷第五下 王制下 76
一、殷爵人于朝,周于祖庙,诸侯于尝祭。 76
二、历代诸侯朝聘之制。 76
三、王廵守、祀方明、见诸侯之礼。 77
四、三十年之蓄,举全数;丧用仂,乃什一。 78
五、丧惟祭天地、社稷、五祀,其宗庙常祭皆废。 79
〔六、杜预以既祔祭后,宗庙得四时常祭。〕 79
七、百六阳九之运。 80
八、祭先代无主后者。 80
九、祫、禘之辨。 81
十、诸侯立五庙,鲁有八庙祖天子。 81
十一、七祀、五祀、三祀之等。 82
十二、一谓褅大祫小,一谓祫即禘。 82
十三、五方皆有性,地气使然。 83
十四、越俗断发文身,卧则僢。 83
十五、王太子以下入学之礼、之年、之时。 84
十六、遂学应与乡同。 84
十七、身在乡学,名升司徒。 85
十八、举者中年考校,进士三年一举。 85
十九、二十而冠,升大学。 85
二十、南北太远,故不屏士于南北。 86
二一、飨有四种。 86
二二、食礼有二种。 87
二三、燕礼有二种。 87
二四、殷制,小学在国中,大学在郊。 88
二五、五十而爵,亦有幼为大夫者。 88
二六、疾者各以其器食之。 88
二七、「祭器不假」,谓有地大夫。 89
二八、大夫不世爵。 89
二九、诸侯有入为公卿。 90
三十、公卿总称大夫。 90
三一、畿内外诸侯之子,未赐爵,视元士。 91
三二、周以十寸为尺,或言周尺八寸。 91
三三、畿外国数多,畿内馀地多。 92
三四、「造乎祢」,亦告祖庙,载主归亦告。 92
三五、殷周大、小学。 93
三六、辩「类」「祃」二字。 93
三七、阙。 94
三八、辨「释菜」「释奠」之制。 94
三九、孔子阴书谶纬,以待后王。 95
〔三九下、谷梁近孔子,而公羊后出。〕 95
四十、丧从死者,祭从生者。 95
四一、历代庙祧之数,王、郑异。 96
礼记要义卷第六 月令 99
一、月令不合周法,亦疑非吕不韦。 99
二、周天里度之数,指诸星以为天。 99
三、地与星辰俱有四游升降。 100
四、星辰亦随地升降。 101
五、日与星辰四游相反,相去三万里。 101
〔六、日去昏、旦中星远近,与数不合。〕 101
〔七、日右行,一度逆沿二十八宿。〕 101
〔八、日在东井极长,在斗极短。〕 101
〔九、凡于地,千里而差一寸。〕 102
十、月行有迟速,诸星皆周天外行一度。 103
十一、月与星辰,日照乃有光。 103
十二、因日月之会,分为大数。 104
十三、孟不必为庶长。 104
十四、日月十二会之大数。 104
十五、甲乙为日名,不为月名。 105
十六、阳律、阴律候气之法。 105
十七、七八生物,九六成物。 106
十八、「五脏」配「五行」有二说。 106
十九、汉始亦以惊蛰为正月中。 107
二十、三统历:三月节谷雨,清明中。 107
二一、月令车马、衣服非周制。 107
二二、六畜取象多涂。 108
二三、中数曰岁,朔数曰年。 108
二四、辰随天左行,日月星右行。 109
二五、郊用元日,耕用元辰。 109
二六、十月天气上腾,其实反归地下。 110
二七、牺牲用牝、不用牝。 110
二八、伐木有禁有不禁。 110
二九、火讹以巳乘寅。 111
三十、箕、毕,尚妻之所好。 111
三一、井、斗度宽,故举弧、建。 111
三二、尚书、月令举星不同。 112
三三、日夜分,马、蔡、郑不同。 112
三四、雷乃发声始电。 113
三五、庙寝之制。 113
三六、虹是阴阳交会之气。 113
三七、辨「变」「化」,有渐改,有忽改。 114
三八、九门。 114
三九、二月浴蚕种,三月浴蚕。 114
四十、「外内子女」、命妇。 115
四一、季春难阴气。 115
四二、祀竈之礼。 116
四三、孟夏封诸侯违古。 116
四四、太尉,秦官,知月令非周公作。 116
四五、纯阳之月,非断刑决罪时。 117
四六、收茧税。 117
四七、阴生为主,阳谢为宾。 118
四八、搏劳,即伯劳;虾蟇,非反舌。 118
四九、雩之正,以四月,又有因旱而雩。 119
五十、有雩有祷。 119
五一、夏至,八能之士。 119
五二、台、榭之别。 120
五三、季夏取甲物似误,当是秋。 120
〔五四、释「伐蛟」「登龟」「取鼉?」。〕 120
五五、蟋蟀。 121
五六、周、秦染物之时不同。 121
五七、动民心则害土神之气,土用事于未月。 121
五八、四时之季,日合黄道。 122
五九、土王之律,独取声应。 123
六十、五声,浊尊清卑。 123
六一、孟秋禁封侯割地,失其义。 123
六二、凡鸟随阴阳者,不居中国。 124
〔六三、白鸟丹良。〕 124
六四、仲秋难阳气。 124
六五、谷以麦为重。 125
六六、天根见而水涸。 125
六七、阳气初胎于酉。 125
六八、辰角见,九月本;天根见,九月末。 126
六九、息民之祭与蜡异,蜡亦曰腊。 126
七十、冬至,日在斗、牛度数。 127
七一、天地之房。 127
七二、芸、荔、蚯蚓随阳而动。 127
七三、阙。 128
七四、天子之相、六国以后之相。 128
七五、十月乃云天腾、地降。 129
七六、征鸟厉疾。 129
七七、节气有早晚,故诸书各异。 129
七八、出土牛。 130
七九、孟月祭宗,此季冬祭佐。 130
八十、诸侯、卿大夫至民赋牺牲,同姓共刍豢。 131
八一、佩玉之制。 132
八二、古、今文尚书。 132
八三、外命妇茧税少,以夫当有祭服。 132
八四、阴中时有阳,阳中时有阴。 133
八五、二十八宿之度,岁星之次。 134
八六、吕令、周礼俱用夏正。 134
八七、月令昏明中星,不与历正同。 135
礼记要义卷第七 曾子问 136
一、君世子告殡之礼。 136
二、子、世子、适子、太子、冢子之别。 136
三、告神、束帛之制。 137
四、庾、皇氏谓下室设素几,熊氏谓天子诸侯殡宫有几筵。 137
五、君薨,名子不待三月。 138
六、已葬而世子生,因告祢乃名。 138
七、天子受诸侯朝于庙。 139
八、祭軷有主,有尸,有牲,有常祀。 139
九、冠礼闻内外丧之节。 140
十、奠、虞、小祥、大祥、弥吉之节,至大祥得旅酬。 140
十一、壻有丧,致命女氏,女于壻亦然。 142
十二、祭过时不祭,疏谓有追祭者。 142
十三、舅姑存者,厥明盥馈;亡者,三月庙见。 143
十四、老聃,古寿考者之号。 144
十五、齐车载主命。 144
十六、丧慈母必非鲁昭公。 145
十七、家语,王肃所足。 145
十八、天子、诸侯救日之制。 146
十九、迎尸之节有二。 146
二十、天子在丧,祭五祀、郊社,唯宗庙俟吉。 147
二一、丧辟郊社日,五祀辟丧日,祭时丧所仍奠。 147
二二、居丧不吊。 148
二三、内子、命妇之别。 148
二四、诔者列行迹,以作谥。 148
二五、庶子为大夫,祭于宗子之家。 149
二六、宗子摄大夫。 149
二七、摄主不敢备礼。 150
二八、宗子以罪去,庶子望墓为坛祭。 150
二九、金革之事无辟,伯禽有为为之。 151
三十、神虽多,犹一一祭之。 152
三一、无迁主,则载主命,为假主,非。 152
三二、丧有二孤,盖鄰国君吊,君为主。 152
三三、祭成人必有尸,阳厌、阴厌,殇则不备。 153
〔三四、宗子为殇,庶子弗为后,祭于奥。〕 153
〔三五、凡殇与无后者,祭于宗子之家,阳厌。〕 153
礼记要义卷第八 文王世子 155
一、文王一饭,亦一饭。 155
二、日三朝,皆言朝。 155
三、文王损寿,武王延年。 155
四、年寿不可增损。 156
五、成王践阼之年。 156
六、郑以「大司成」即「师氏」。 157
七、侍大司成,间三席。 157
八、释奠先师。 158
九、释奠无迎尸以下之事,非报功。 158
十、释奠与鄰国合。 158
十一、郊学升备。 159
十二、释奠有六,释菜有三。 159
十三、书传:天子有四鄰。 160
十四、三命不踰父兄,又三命不齿。 161
十五、同宗不相宾客。 161
十六、公宫、大庙,贵宫、贵室,下宫、下室。 161
十七、天子内外朝,及诸侯之朝。 162
十八、五牲属五行,马属火。 162
十九、一命、再命,齿;三命不齿。 163
二十、贵宫、贵室当是路寝。 163
二一、公族之刑。 163
二二、素服于凶事为吉,吉事为凶。 164
二三、三老、五更之名,「更」或为「叟」。 165
二四、凡教世子及学士之时、之官、之处。 165
二五、教凡祭与养老乞言、合语之礼。 167
二六、小乐正教威仪,大乐正教义理。 167
二七、天子成均饮酒,郊人亦得酌上尊。 168
二八、世子记是寻常世子,非文王法。 168
礼记要义卷第九 礼运 170
一、祭百神曰「蜡」,祭宗庙曰「息民」。 170
〔二、孔子与蜡祭称宾。〕 170
三、观阙亦名象魏,又以悬法藏旧章。 171
四、英、俊、贤、傑等名。 171
五、正君臣、笃父子之辨。 172
六、礼本于天,殽于地,列于鬼神。 172
七、皆从其初,死北首,生南乡。 172
八、精气,谓之上神。 173
九、九献之节,及诸侯以下献数。 173
〔十、大祫禘用酒齐之法。〕 173
〔十一、禘祫时祭,三酒常同,惟正祭之齐有差降。〕 173
〔十二、侯伯子男祫禘用二齐三酒法。〕 173
〔十三、祫禘,酒齐通明水、郁?、玄酒,凡十八尊。〕 173
〔十四、王与尸皆袞冕,王不出迎尸。〕 174
〔十五、尸入室,作乐降神众,尸以次灌为一献。〕 174
〔十六、王迎牲,后从灌为二献。〕 174
〔十七、诏血毛,坐尸,王制祭升首,后荐腥,谓之朝践,为三献。〕 174
〔十八、后亚献,为四献。〕 174
〔十九、合亨设馔于堂延,主迎尸入室等,为五献。〕 174
〔二十、后亦献尸,为六献。〕 174
二一、尸食讫,王酳尸,为七献。 174
〔二二、主人受嘏,后酳尸,为八献。〕 175
〔二三、诸侯为宾者献尸,为九献。〕 175
〔二四、庙各别牢,毁庙昭穆各共牢。〕 175
〔二五、尸出室,太祖尸南面、主右,昭东穆西对。〕 175
〔二六、天子诸侯有北面事尸之礼。〕 175
〔二七、主人室,太祖东面,昭南面,穆北面。〕 175
〔二八、正九献后谓之加爵,嗣子举奠。〕 175
〔二九、禘祭用四齐,无降神之乐。〕 175
〔三十、尊云两者,一齐一明水。〕 176
〔三一、诸侯以下献数。〕 176
三二、天子、诸侯、大夫处其子孙。 179
三三、天子舍诸侯祖庙,亦有敬。 180
三四、政者,君所以藏身之固。 180
三五、礼所以知人心。 181
三六、人者,鬼神之会。 181
三七、五行气和,然后月生而上配日。 182
三八、五行之动,迭相竭。 182
三九、十二律更相为宫。 183
四十、水信土知、水知土信,二说不同。 184
四一、麟、凤、龟、龙,取象非一。 185
四二、礼列而为鬼神。 185
四三、礼、义、仁三者之别。 186
四四、用水、火、金、木、饮食必时。 186
礼记要义卷第十 礼器 187
一、礼器名篇。 187
二、礼有本有文。 187
三、竹箭松柏居天下之大端。 188
四、礼顺于鬼神,合于人心。 188
五、天时、地理、人官、物曲。 189
六、郑氏诗笺与释此记自为不同。 189
七、古者货贝及王莽货贝之品。 190
八、龟蔡之名,及龟贝「十朋」之义。 190
九、天子葬五重。 191
十、筵之例,自一重席至五重。 191
十一、瓦大注「尊酒簋贰,用缶」。 193
十二、德产之致精微,故君子谨其独。 193
十三、以光辉祀先人为乐。 194
十四、匹士大牢而祭谓之攘。 194
十五、豚肩不揜豆,其实在俎。 195
十六、「我战则克」,非孔子自我。 195
十七、冠、昏有为而然,非善之而设祭。 195
十八、祀祝融,与祭奥、祭爨不同。 196
十九、礼有九。 196
二十、旅酬六尸,毁庙无尸,但有主。 197
二一、血、腥、爓、孰,远近以尊卑递降。 197
二二、鲁郊祀与周同,先告后稷。 198
二三、凶事不诏,朝事以乐。 199
二四、无节于内者,观物弗之察矣。 199
二五、达亹亹,所以与天地合德。 200
二六、设祭为祊,不知神之所在。 200
二七、社稷尊于四望、山川,而献与衣服卑。 200
二八、大旅有故而祭。 201
二九、室事交户,堂事交阶。 201
三十、宗庙祭有血。 202
礼记要义卷第十一郊特牲 203
一、王、郑天帝之同异。 203
二、家语,王肃私定。 203
三、王肃以郊、丘是一,郑氏以为二。 204
四、祭天之服、之乐、之玉、之器、之处、之配。 205
五、祭天无祼,七献。 205
六、王亲祭用牛,及总论牲色。 207
七、社稷、神州,牲币、器服之制。 207
八、血、腥、爓、孰,贵气、飨味之别。 208
九、三献之介,君专席而酢,郑谓「苟敬」。 208
十、食尝无乐,而尝亦有乐,「孤子」「耆老」亦互文。 209
十一、孔子屡叹之。 210
十二、乐以气,化礼以形教。 210
〔十三、飨礼亡,约射、燕礼解乐节。〕 210
〔十四、升歌贵人声,瑟亦随歌。〕 210
十五、臣出使有私觌,从君而行则无。 211
十六、诸侯无饗君礼,君有迎诸侯礼。 212
十七、大夫僭诸侯旅树、反坫等。 212
十八、鲁立文王庙,三家见而僭焉。 213
十九、诸侯有祖天子者,王子弟亦得立祖王庙。 213
二十、天子存二代后。 213
二一、存二王后,封三恪。 214
二二、孔子朝服立阼,存室神。 214
二三、绎、祊、朝市之失。 215
〔二四、祊,室内求神;绎,堂上接尸。〕 215
二五、社墉、社屋、社义、社事、社田、社粢。 216
二六、郑以社为地神,王肃以为人鬼。 217
二七、天子、诸侯皆有二社。 219
二八、立社之处。 219
二九、大夫与民得立里社。 220
三十、社以所宜之木。 220
三一、凡社皆有稷,胜国之社稷,刑官为尸。 220
三二、社祭有三,主盖用石。 221
三三、社、稷并坛共门,北向,用玉无文。 221
三四、社公非上公。 221
三五、郑文辨社、稷神非句龙、柱、弃。 222
三六、单出里,皆往祭社于都鄙。 222
三七、季春火出而民乃用火,今出火誓社误。 223
三八、三王之郊,一用建寅之月。 223
三九、祭日月之处、之时、之牲。 224
四十、王肃谓周始郊用建子月,郑氏非之。 224
四一、郑谓冬至郊天,鲁礼,王肃谓鲁亦有二郊。 225
四二、王肃又难郑郊用夏正,?配圆丘之说。 226
四三、二家又辩祭天之月日。 227
四四、王卜郊及听誓命、听祭报之节。 228
四五、汜埽反道,田烛。 228
四六、郑谓「王被衮」以下皆鲁礼。 229
四七、周岁终索飨。 229
四八、天子大蜡八,诸侯亦有蜡。 230
四九、神农、伊耆,一代总号。 230
五十、邮表畷,田畯所处。 230
五一、祭水土、昆虫、草木有辞。 231
五二、祭蜡以素服、黄冠之等。 231
五三、罗氏致鹿与女,而诏客。 232
五四、息民为腊,与蜡异。 232
五五、席羹圭车尚质。 233
五六、大古冠布,齐则缁之。 233
五七、冠礼三加之节。 234
五八、冠礼以士为正,然天子、诸侯亦有。 234
五九、玄冕齐戒,亲迎鬼神、阴阳也。 235
六十、祭求诸阴阳。 235
六一、诏妥尸,尸无事则立。 236
六二、求阴求阳。 237
六三、疏谓祊有正日、明日二义。 237
六四、肺肝心为气主,血是气所舍。 238
六五、燔膟膋有二时。 238
六六、大夫三庙,上、中士二庙、一庙之制。 238
礼记要义卷第十二 内则 240
一、子事父母之制。 240
二、士玄端,庶人深衣。 241
三、笄而著缨,与衿缨以佩容臭异。 241
四、男女末冠笄者事亲之节。 241
五、敦、牟、巵、匜之制。 242
六、明夷,睇于左股。 242
七、宁孰谏,若物之成孰。 242
八、天子之后无出。 243
九、介妇下冢妇。 243
十、适子、庶子,事宗子、宗妇。 243
十一、桃、梅诸,卵盐。 244
十二、牛、犬、鸡、羊,属土、金、木、火。 244
十三、芝栭,生于木可为菹。 245
十四、秩膳、食阁之制。 245
十五、孝子之身终者,终其身。 246
十六、生子必于侧室,月辰谓生月朔。 246
十七、生子,卜士,诗负,士妻、大夫妾食之。 247
十八、择子师、慈母、保母。 247
十九、妻以子见父之礼。 248
二十、见适子于侧室,庶子于适妻寝。 248
二一、凡寝室之制。 248
二二、众子使有司名之。 249
二三、食母、乳母。 249
二四、始理男事。 249
礼记要义卷第十三 玉藻 250
一、郑谓西都宫室如诸侯制,诸儒疑之。 250
二、以明堂为辟廱,为文庙,为祖庙。 251
三、告朔、朝庙,三传说不同。 253
四、闰月居路寝当方之门。 253
五、左右史分职通摄及特置。 254
六、御瞽几声以防君失。 254
七、诸侯玄冕祭,鲁与二王后用天子礼。 255
八、告朔之名有八。 255
九、周享帝于洛,听朔在文庙。 255
十、玄端不得名朝服。 256
十一、至八月不雨,谓建子月至建未月。 256
十二、「衣布搢本」以下五事,为凶年变。 257
十三、卜有体、色、墨、坼之占。 257
十四、史进象笏,书思对命。 258
十五、习容,观玉声,揖私朝,登车。 258
十六、登席失节,为躐席。 259
十七、礼饮不过三爵。 259
十八、辨齐祭异冠、同冠。 259
十九、深衣袪、缝、衽、袂等制。 260
二十、长衣、中衣之别。 261
二一、五方正色、间色。 262
二二、冬始裘,以秋杀,誓众用黼裘。 262
二三、黄衣为腊先祖之服。 263
二四、亲所不裼,君所则裼,文质异。 263
二五、天子以下笏制,及说笏、执笏之节。 263
二六、凡带裨纽等制。 265
二七、凡韠以韦,必象裳色。 266
二八、命妇衣服由后夫人所命。 266
二九、鲁与二王后、夫人亦袆衣。 267
三十、女君有二义。 268
三一、公讳、私讳及不讳。 268
三二、门内外行趋、歌乐之节。 269
三三、鸾在衡,和在式,田车则鸾在镳。 269
三四、孔子谦,不佩德佩、事佩,而佩象环。 270
三五、童子尚华缘,绅、纽皆以锦。 270
三六、有庆,非君赐不贺。 270
三七、稽首,据掌。 271
三八、膳有荤、桃、茢。 271
三九、父手泽、母口泽,不能谓不忍。 271
四十、圈豚、颐霤、剡剡起屦之节。 272
四一、君子之容,至燕居凡十有三。 272
四二、盛气扬休,「扬」「阳」同。 273
四三、「予」「余」,古今字,其义同。 273
四四、大聘是卿,小聘是大夫。 273
礼记要义卷第十四 明堂位 274
一、郑氏以周公称天子、称王。 274
二、明堂更无重门,但有应门。 274
三、孔、郑论成王之年不同。 275
〔四、孔注不释「罪人」为谁,孔疏谓三叔及诸叛逆者。〕 275
五、鲁受上公之封,加附庸,凡方七百里。 276
六、鲁郊以孟春建子之月。 277
七、鲁夫人得服王后之上服。 277
八、天子之庙饰。 277
九、文世室、武世室。 278
十、记鲁礼者近诬。 278
十一、鲁常以春朝阙春祭。 279
十二、鲁不得尽如天子之礼。 279
十三、蒲勺,刻勺为凫头。 280
十四、美武世室非实辞。 280
十五、郑注论语「瑚琏」与此异。 280
礼记要义卷第十五 丧服小记 281
一、为父、为母括发同,拜宾后则异。 281
二、男女冠、笄、免、髽之制、之时。 282
〔三、皇氏「三髽之殊」,其实二髽。〕 282
四、五服变除之节。 284
五、妇主必异姓,妇人外成。 285
六、世子有废疾,立庶子,故云「庶子王」。 285
七、正体在上,谓下正犹为庶。 286
八、父适、祖适,乃得为长子斩,故礼为后者四皆期。 286
九、父庶不祭殇,祖庶不祭无后。 287
十、宗、庶俱下士,得立祢庙。 288
〔十一、男女有别,谓斩齐之等。〕 288
十二、从服。 289
十三、子不敢以己爵加父,谓父士则尸服士服。 289
十四、期宜祭,不为除丧。 290
十五、三年而后葬,练、祥必异月,不禫。 290
十六、练、祥之祭,亦名除丧。 291
十七、三年而后葬,练、祥必再祭,不禫。 291
十八、生不及见之,亲父税丧,己则否。 292
十九、虞,杖不入室;祔,杖不升堂。 292
二十、除丧先重,易服先轻。 293
二一、复与书铭,有姓、氏、名、伯仲之异。 293
二二、速葬者,亦三月卒哭。 294
二三、大夫不主士丧。 294
二四、贱袝贵则易牲。 294
二五、继父同居、异居之服。 295
二六、贵得祔贱,贱不可祔贵。 295
二七、宗子、适子为妻杖禫辨。 296
二八、慈母、妾母于子祭,于孙止。 297
二九、冠、笄不为殇。 297
三十、久而不葬,惟主丧者不除。 297
三一、大祥,吉服筮尸。 298
三二、父在,适子为妻不杖,庶子杖。 298
三三、亲质,不崇敬,谓葬后兄弟远至者不免。 299
三四、妻为大夫而卒,及卒而夫为大夫,牲皆从夫。 299
〔三五、夫死,袝于其妻,谓无庙者。〕 299
三六、女成人及妇人皆杖,未嫁亦称妇人。 300
三七、已殡而奔丧之节。 301
三八、为殇后,仍服本亲服。 301
三九上、为慈母后,则己妾、父妾亦可命后。 301
〔三九下、妾未经有子,则不得立后。〕 301
四十上、殇无为父之道,为后大宗。 302
〔四十下、未后殇者之父而有本亲服,则终本服。〕 302
礼记要义卷第十六 大传 304
一、王者、诸侯、大夫士禘祫之尊。 304
二、武王柴、祈、奠。 304
三、追王不以卑临尊,然亦有不必追王者。 305
〔四、稷、契皆称王。〕 305
五、赐姓、赐氏、赐族之别。 305
六、弟妻亦谓之妇,嫂不谓之母。 306
七、姓世所由生,有正姓,有庶姓。 307
八、服术有六。 308
九、从服有六。 308
十、别子继别、继祢。 308
十一、大宗、小宗。 309
十二、宗适如大宗,宗庶如小宗。 310
十三、同高祖者,缌麻族属绝,则无移服。 310
十四、「不显不承」,郑诗、礼注异,以注有先后。 311
礼记要义卷第十七 少仪 312
一、适有丧者曰「比」,曰「听事」。 312
二、主人无亲受赙,非尸柩之事不亲。 312
三、不疑、不度、不愿、不訾四事。 313
四、妇人以肃拜为正,凶事乃手拜。 314
五、虞祭,妇人为祖姑作尸。 314
六、昏礼「妇拜扱地」,穆嬴顿首,非礼之正。 314
七、祭无跣,燕有跣。 315
八、贰车、佐车、倅车。 315
九、有爵者乘马、服车,不齿。 316
十、恭、敬、哀、诩,恭貌而敬心。 316
十一、冬时,阳气在鱼腹,夏在脊。 316
十二、车旁凡为軓,车旁九为轨。 317
十三、不食豢腴,谓猪犬肠。 317
十四、设尊折俎、行爵尝羞之仪。 318
十五、食饮勿气、辟咡。 318
十六、国家靡敝,减损车、服、器、马。 319
十七、注疏以刀、禾、枕皆有「颕」义。 319
十八、燕食所进鱼体,与祭祀飨食正礼异。 320
〔十九、特牲、少牢、昏丧礼鱼数畧异。〕 320
〔二十、祭?。〕 320
二一、未有烛告后至者,执烛不让、不辞、不歌。 321
礼记要义卷第十八 学记 322
一、郑氏不见说命。 322
二、古者立学之制、入学之序。 322
三、家塾、党庠、术序、国学之制。 323
四、父师、少师教于左右塾。 323
五、党学曰序,此经曰「庠」。 324
六、中年考校。 324
七、大胥以鼓徵学士。 324
八、天子卜禘及大礼皆视学。 325
九、藏、脩、息、游于学。 326
十、离师辅而不反。 326
十一、呻其占毕,多其讯。 326
十二、和、易以思,可谓善喻。 327
十三、语而不知,舍之以须其后。 327
十四、始驾马者反之,车在马前。 328
十五、五服非师不亲。 328
十六、大时不齐,四时草木各有生死。 328
十七、三王祭河而后祭海。 329
礼记要义卷第十九 乐记 330
一、乐记分合源流。 330
二、声、音、变、方、乐、舞之别。 331
三、朱弦疏越,大羹玄酒。 331
四、哀、乐、喜、怒、敬、爱之感,非性也。 332
五、「五音」为君、臣、民、事、物。 332
六、「五音」之义、之声、之和、之动。 334
七、朱弦疏越,三叹。 334
八、性、情之别。 335
九、郑氏以圣贤精气为神鬼,疏谓鬼神有三。 335
十、舞行缀远与短。 336
十一、乐感人深,本从民心而来。 336
十二、飨礼依命数,春秋有不然。 337
十三、君德形于乐音,而民之忧乐从之。 337
十四、乐师、宗、祝、商祝知末节,故位处卑。 338
十五、魏文侯,毕万后,僭诸侯。 339
十六、新乐之发犹杂,如汉人有猕猴舞。 339
十七、乐与音不同。 340
十八、郑、宋、卫、齐溺音,祭祀弗用。 340
十九、敬以和,何事不行? 340
二十、未及下车,与周纪义反。 341
二一、文王之庙,如明堂制。 341
二二、「油然」,美好貌,利欲少,则情性和乐。 342
二三、德辉谓颜色,理谓容貌之进止。 343
二四、邵公盖黄帝后,或谓文王之庶子。 343
礼记要义卷第二十 杂记上 344
一、诸侯行而死,其复之制。 344
二、輤、裧之制。 344
三、殡宫称庙,及柩入、尸入不同升阶。 345
四、蜃车、輲车、龙輴、輁轴之制。 345
五、士輤,苇席屋,蒲席裳帷。 346
六、大夫士为君丧,庐、垩之制。 347
七、大夫虽尊,不以其服服父母、兄弟。 347
八、王肃难郑说,谓丧礼无等。 349
九、大夫适子服大夫服,皇、郑异义。 350
十、士之子为大夫,其父母弗能主,子主之。 351
十一、大夫、有司、占者,卜宅、卜日之衣冠。 351
十二、无地大夫及士,其筮史、占者所服。 352
十三、荐马者哭踊,荐马有三时。 352
十四、夫人招魂,狄税素沙。 353
十五、池饰有振容铜鱼。 353
十六、大夫祔于士,士不袝于大夫。 354
十七、男子祔于王父则配,女子所袝则否。 354
十八、齐、斩、练皆功衰。 355
〔十九、庶殇曰阳童,宗曰阴童。〕 355
二十、君不抚仆妾,妾虽摄女君,犹下正适。 355
二一、丧礼未毕,不以杀礼待新吊者。 356
二二、不以私丧之末临兄弟。 356
二三、父为长子杖,孙避尊者,不以杖即位。 357
二四、父母存在,为妻不杖、不稽颡。 357
二五、有为旧君不反服。 358
二六、丧冠条属,吉冠缨、武异材。 358
二七、卒哭以后祭,称「孝子、孙」,以前则称「哀」。 359
二八、端衰、丧车无等,孝子之情一。 359
二九、祭服依班序,昏则摄盛。 360
三十、袭事成于带,变之,异于生。 360
三一、藏器于见外、椁内,而后折入。 361
〔三二、人器、明器,大夫以上兼有。〕 361
三三、埋重于祖庙门外之东。 362
三四、朝夕哭褰帷,既出则施其?。 362
三五、礼以冠名服。 363
〔三六、曾子讥袭妇服。〕 363
三七、初丧哭踊无数,今云七、五、三者为之节。 363
三八、鲁人赠币失礼。 364
三九、春秋有归含、赗,缓而无讥者。 364
四十、居丧以吉服接鄰国。 365
四一、襚、赗、赙、奠,散文亦通。 365
四二、上客临辞。 366
四三、士丧与天子同者三。 366
礼记要义卷第二十一杂记下 367
一、虽有亲之大丧,犹为轻服者除。 367
二、王父未练无庙,孙得袝于祖。 367
三、与祭视濯而父母死。 368
四、居父母丧,而昆弟亦有异宫者。 369
五、吉祭宾食,丧祭宾不食。 369
六、丧,不语、不问、不入门。 370
七、外除、内除。 370
八、祥、禫以后变除之节。 370
九、从祥至吉,凡服有六。 371
十、卒哭成事、附,与虞异。 371
十一、居丧,受酒肉之遗。 371
十二、父在,为母练、祥、禫之节。 372
十三、居丧有不吊、不听事、不与礼之异。 372
十四、吊丧本助事,非从主人。 374
十五、葬近而反哭者免,远则冠。 374
十六、哭父母,无常声。 374
十七、大夫士从政,有正礼、权礼。 375
十八、卒哭而讳。 375
十九、大功、小功之末冠、嫁,取谓卒哭后。 376
〔二十、时当冠,则因丧而冠。〕 376
〔二一、齐衰,殇降在大功,则不可冠、嫁、取。〕 376
〔二二、父小功,己缌麻,灼然合取。〕 376
二三、父、母、妻有服,避乐。 378
二四、无子寡而死,族、鄰、里尹主丧,妻党弗主。 378
二五、葬即反虞。 379
二六、君于卿大夫疾病、葬哭之节。 379
二七、都家采地之制。 380
二八、孔子以士丧礼教孺悲,礼得存。 380
二九、孟献子以郊天之对月禘祖,失之。 380
三十、以鲁昭公取同姓,自是夫人不命于天子。 381
三一、孔子拜吊火者。 382
三二、内乱不与,然力能讨,则当讨之。 382
三三、釁庙之礼。 383
三四、路寝,生人所居,不釁;庙器釁。 383
三五、釁门、夹室皆用鸡。 383
礼记要义卷第二十二 丧大记 385
三、复魄,则虞人、狄人设阶。 385
四、六冕以衣名冠,爵弁以冠名衣。 386
五、东荣与东霤之异。 386
六、子坐东方,世子尊。 386
七、外宗,姑、姊妹之女。 387
八、初丧,非所尊不出。 387
九、男子髺发,妇人髽,及东、西房之制。 388
十、吊者袭裘,加武、带、绖,拾踊。 388
十一、悬壶代哭,冬则以木爨鼎。 389
十二、授杖、辑杖、去杖之节。 390
十三、大夫士之子哭殡,杖;天子、诸侯子,杖不入殡庙门。 390
十四、必迁当牖,南首,以平生寝卧处。 391
十五、浴、挋、爪足、抗衾。 391
十六、浙饭米,取潘为沐谓之差沐。 393
十七、甸人为垼竈。 393
十八、取所彻庙厞以然竈,庙即正寝。 393
十九、挋用巾。 394
二十、如他日。 394
二一、爪手翦须,濡濯弃于坎。 394
二二、稻、梁,卑于黍、稷,又四者各有贵贱。 395
二三、士与妇人皆疏食水饮。 395
二四、食谷而言「纳财」。 396
二五、士袭用袍茧,敛用正服,公皆不用袍茧。 396
二六、商祝习商礼 397
二七、大、小敛,服左袵,不纽。 397
二八、序端堂廉。 398
二九、冯尸先后。 398
三十、丧庐或宫、或襢,不涂。 398
三一、同前。 399
三二、既葬,柱楣涂庐,皆宫。 399
三三、既葬,若国家有事,从权礼。 400
三四、郑注「禫踰月而可作乐」,疏「禫」字恐非。 401
三五、妇人父母丧,既练,归夫家;一说卒哭可归。 401
三六、庶子居丧、归家之节。 402
三七、叔弓卒,去乐,卒事而往。 402
三八、孝子拜宾,无答拜之理。 403
三九、凡殡櫕之制。 403
四十、帷、荒、池、柳、鱼、榆、齐、蕤、戴、翣。 404
四一、辁车、国车、碑綍、羽葆、功布。 404
四二、龙輴、蜃车、輁轴。 405
四三、丰碑桓楹。 405
四四、棺入坎,亦为敛。 406
四五、君封以衡,大夫士以咸。 406
四六、唯天子葬有隧。 406
四七、君以松黄肠为椁,大夫柏。 407
礼记要义卷第二十三 祭法 408
一、郊、禘、祖、宗之说,王、郑异。 408
二、泰坛、泰折用犊。 410
三、祭时、寒暑、日、月、星、水旱、四方等。 410
四、郑谓祭时等非常礼,王肃等谓六宗。 411
五、王者祭,无不用牛。 412
六、天灾有币无牲,亦有用牲。 412
七、六宗之说各不同。 412
八、庙祧坛墠鬼之数。 413
〔九、坛墠祷后,反主于祧,鬼主亦在祧。〕 413
十、七庙:亲四,始祖一,文、武不迁。 415
十一、迁主寄藏,文、武二祧鬼入石函。 415
十二、官师一庙,祖、祢共之,庶人鬼荐于寝。 416
十三、先公迁主,藏后稷庙,文、武以下藏二祧。 416
十四、凡庙皆曰祧,不必迁主所藏。 417
十五、大夫不得有主。 417
十六、凡木主之制。 417
十七、泰厉、公厉、族厉及山神之谬。 418
十八、?序星辰以著众。 418
十九、鲧非诛死,乃放归东裔不反。 419
二十、大夫无主迁庙,则以制币招神而藏。 419
礼记要义卷第二十四 祭义 420
一、禘有乐,尝无乐,然周礼四时皆有乐。 420
二、齐之日,五思,见其所为齐。 420
三、祭之日,必有见有闻。 421
四、终身之丧,忌日之谓。 421
五、乡之,然后能飨 422
六、文王之祭,明发不寐,又从而思之。 422
七、孝子之祭。 423
八、孝子如执玉,如奉盈,如弗胜,如将失之。 423
九、诸侯曰霸。 424
十、丽牲、毛牛,刲、取膟膋,爓、腥祭。 424
十一、崔氏祭日月三说皆非,玄冕祭皆用牛。 425
〔十二、玄冕祭,皆用牛。〕 425
十三、致物用以立民纪。 426
十四、合鬼与神,教之至也 426
十五、昭明,焄蒿悽怆。 427
十六、鬼神、魂魄之辨。 428
十七、报气以气,报魄以实。 429
十八、朝践、馈食皆焫萧。 430
十九、蚕再浴,风戾桑以食之。 430
二十、岁单,夫人以副袆受茧,少牢礼之。 431
二一、夫人亲缫布于三宫。 431
二二、国人称愿,有子所谓孝。 431
二三、不亏体、辱身。 432
二四、朝位,君臣皆立;老臣,君揖先退。 432
二五、祀先贤,西学在西郊,若瞽宗,则在国。 433
二六、百年者就见,八十、九十者弗敢过。 433
二七、乡饮、党正皆有不齿者。 433
二八、易抱龟南面,天子衮冕北面。 434
二九、祭之日,四「如」。 434
礼记要义卷第二十五 祭统 436
一、祭非自外至,心怵而奉之以礼。 436
二、请玉女共事宗、社,此求助之本。 436
三、尽物、尽志,身致其诚信。 436
四、郑读「纯」有二义,文与音亦不同。 437
五、君夫人散致齐及祼荐之节。 438
六、重祼、重升歌、重武宿夜。 438
七、尸亦餕鬼神之馀。 439
八、二簋留阳厌,四簋馂。 439
九、君子事君,恕己乃行之。 440
十、设同几,诏祝于室,出于祊。 440
十一、尸用同姓适孙,父北面事之,一云「西面」。 441
十二、酳尸、献宾之节。 441
十三、尸主有昭穆,主宾亦为昭穆。 442
十四、赐爵禄于太庙,所命者北面受。 443
十五、夫妇授受,不袭处,不承爵。 443
十六、俎以骨为主,前贵于后。 444
十七、旅酬时,赐助祭者爵,昭穆各齿。 444
十八、畀煇、胞、翟、阍,至尊不忘至贱。 445
十九、禘发爵赐服,尝出田邑等。 445
二十、义章,虽不亲祭,于义不失。 446
二一、秋赐侯氏车服等,四时皆有赏。 446
二二、观铭,既美所称,又美所为。 446
二三、卫庄公策命孔悝,称其祖之美。 447
〔二四、周去镐京,犹名王域为宗周。〕 447
二五、孔悝对扬君命,施于烝彝鼎。 448
二六、蒯聩、孔悝,虽无令德,于礼是。 448
二七、康周公,故赐鲁以重祭。 448
礼记要义卷第二十六 经解至方记 450
一、辨「昏」「姻」二字。 450
二、疏以「差若豪氂」为易系文。 450
三、公羊、郑氏天子亲迎,左氏说、叔孙通反之。 451
四、人君身、子、妃,百姓之象。 451
五、敬身、成亲、安土、乐天。 451
六、言十一得以明,治国如指掌。 452
七、大飨之节,无物而不在礼。 452
八、三族有二说。 453
九、大飨九,卢、王、郑说异同。 453
十、古人皆知礼乐。 454
十一、伯夷逊夔,是夔知礼。 454
十二、室、席、车、行、立,皆有法。 455
十三、为民父母,知四方有败。 455
十四、无声之乐,无体之礼,无服之丧。 455
十五、乐、礼、丧,三事皆从轻至重。 456
十六、记引「帝命不违」,与诗注不同。 456
十七、神气、风霆、天地共有。 457
十八、郑注礼时,未得毛诗传。 457
十九、满千乘为成国。 458
二十、六乡兵赋及乡遂公邑出军法。 458
二一、采地出军之制。 459
二二、诸侯有郊,遂计地出军。 459
二三、国界、乡遂出军,其车马兵甲国家给。 459
二四、都城百雉之说,杜、郑异。 460
二五、天子诸侯之公卿、大夫采地。 461
二六、同姓、异姓车服之制。 461
二七、大夫称君及凡称主。 462
二八、郑说燕燕诗与毛异,以未得毛传。 462
二九、疑君陈是周公之子。 463
三十、郑引逸书,不见古文尚书。 463
三一、尸与主示民有事、有所事也。 463
三二、用祭器、燕器。 464
三三、郑此注东鄰、西鄰坎离义,与易异。 464
三四、宾进以让,丧加以远。 465
三五、既葬不由阼,不忍即父位。 465
三六、身及财皆当统于父母。 465
三七、不耕获,不菑畬,凶。 466
三八、男女交以媒币。 466
三九、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 467
四十、同姓后、夫人亲献,异姓摄献。 467
四一、诸侯不渔色于国中。 468
四二、壻见外舅姑。 468
礼记要义卷第二十七 中庸 469
一、中庸,子思作。 469
二、水神信,土神知。 469
三、性情静动及禀气清浊。 470
四、饮食知味如张华等。 470
五、忠内尽于心,恕外不欺物。 471
六、正己而不求,则夷狄无怨。 471
七、妻子为帑,鸟尾为帑。 471
八、万物无不以鬼神之气生。 472
九、鬼神生物、终物。 472
十、因追王,遂及不降,正统期,明孝不以尊卑变。 472
十一、一戎衣,郑作「壹戎殷」,与书异。 473
十二、无问尊卑,皆得以己禄祭先。 473
十三、天子服正统三年丧,诸侯旁亲有不降。 474
十四、武王追王周公,改葬。 474
十五、宗庙序昭穆,序爵、事、旅酬、燕毛。 474
十六、同姓贵之,不必官守,天官不可私。 475
十七、既廪称事,即所谓乘其事。 475
十八、言前定则不跲。 476
十九、昭昭、撮土、卷石、勺水,譬至诚,非实论。 476
二十、温故,「燖温」之温。 476
二一、诸侯礼法从周,孔子躬行杂殷。 477
二二、质鬼神,俟圣人,即知天、知人。 477
二三、中庸末八引诗,断章取义。 478
礼记要义卷第二十八 表记至缁衣 480
一、君子三不失。 480
二、聘礼盛,故袭;享礼裼。 480
三、庄敬日强。 481
四、与仁同过,然后其仁可知。 481
五、鹈梁,诗、礼注异。 482
六、尊名节惠,耻浮于行。 482
七、祭上帝有??,与宗庙灌异。 483
八、得失自行其是,以听天命。 483
九、「壹惠」是大「壹」,郑读为小「一」。 483
十、引吕刑尧事为舜,断章为义。 484
十一、大言小禄,则君重财薄德。 484
十二、不家食,吉。 484
十三、释「靖共」为「治理恭敬」。 485
十四、欲谏不欲陈,引隰桑诗。 485
十五、君子耻「轻交易绝」。 486
十六、以蛊卦体释「不事王侯」。 486
十七、郑以「誉」为绳,引「蔡侯绳息妫」以证。 486
十八、诺责,宁有已怨。 487
十九、辞欲巧,与「巧言」不同。 487
二十、三代无非卜筮,惟大享不用卜。 487
二一、有不卜,有卜牲日,有卜尸。 488
二二、虽有常日,犹用卜。 488
二三、内事、外事,以四郊为限。 489
二四、大人之器威敬。 489
二五、朝聘、昏、冠,不用燕器,用祭器。 489
二六、天子「无筮」,无徒筮耳。 490
二七、缁衣、冠、裳、带、韠之制。 490
二八、甫刑即吕刑,以甫侯即吕侯。 491
二九、郑以九黎为三苗之先,孔谓即蚩尤。 491
三十、「狐裘黄黄」,郑谓「大蜡服」,而诗注异。 492
三一、叶公顾命「三毋」。 492
三二、郑注尹诰,不言古文尚书。 493
三三、夏邑在亳西。 493
三四、郑注君雅,不见古文尚书。 494
三五、朋友以礼义相摄,不以利。 494
三六、私惠周行。 495
三七、礼记、古文书、今博士读,三者不同。 495
〔三八、郑以伏生所传尚书为今文,壁中为古文。〕 495
三九、南人称人而无恒。 496
四十、以互体释恒九三、六五爻辞。 496
礼记要义卷第二十九 问丧至深衣 498
一、初丧之节。 498
二、袒踊、爵踊、送形、迎精之节。 498
三、冠者不肉袒,肉袒则著免。 499
四、童子当室,则杖而免。 499
五、三年之丧既练,期既葬,差相似。 499
六、君之母非夫人,则群臣无服。 500
〔七、庶子为后,为母缌。〕 500
〔八、春秋有服以小君,如成风、齐归者。〕 500
〔九、子不得爵父妾,子得爵母。〕 500
〔十、春秋小君服妾,非小君在益不可。〕 500
十一、外宗之女有三,内宗有二。 502
十二、禫而饮醴酒、食乾肉。 502
十三、有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缌。 503
十四、冠衰升数,及练以后除脱之差。 503
十五、郑释「至亲以期断」,未尽经意。 504
十六、三年丧未知所由来。 504
〔十七、太古吉凶皆白布。〕 505
十八、深衣、长衣、中衣之别。 505
〔十九、大夫以上祭服中衣用素。〕 505
〔二十、士祭朝服中衣用布。〕 505
〔二一、深衣夕服,庶人吉服亦深衣。〕 506
〔二二、丧服亦有中衣,以黄为内。〕 506
〔二三、吉服中衣亦以采缘。〕 506
二四、深衣应规、矩、绳、权、衡。 507
二五、同上。 508
二六、完且弗费,善衣之次。 508
二七、纯缘之饰。 508
二八、释「续」「衽」「钩」「边」。 509
二九、要缝半下畔,当七尺二寸。 509
三十、三分要中,减一以益下。 510
三一、袼之高下,可以运肘。 510
三二、深衣带,下于朝祭服之带。 510
三三、方领似汉「拥咽」。 511
三四、负绳、抱方,以直其政、方其义。 511
三五、直、方,地之性,言坤二得中气。 511
三六、深衣,士服之次,庶人之吉服。 511
三七、缘、纯,表里共三寸。 512
三八、再释纯、缘、綼、緆。 512
礼记要义卷第三十 投壶 儒行 513
一、奉矢、奉中、执壶之节。 513
〔二、此经投壶,大夫、士礼。〕 513
〔三、诸侯燕,亦有投壶。〕 513
〔四、行礼统于主人,故西阶亦分东西。〕 513
五、受矢、揖宾、即席之节。 514
六、司射度壶,设中。 515
〔七、射有三处,矢有五扶、七扶、九扶。〕 515
八、司射告宾主以投壶之法,行爵,立马。 516
九、弦者奏貍首,与乡射小异。 517
十、司射释获,如数射筭。 517
十一、酌者、饮者之节。 518
十二、投壶立三马,与乡射立耦小异。 519
十三、矢长短,壶广狭,席远近。 519
十四、鲁、薛令弟子辞。 520
十五、鲁、薛投壶、射礼鼓节。 521
十六、投壶有宾主党。 521
十七、衣少所居服,冠长所居冠。 521
十八、麤而翘之,又不急为。 522
十九、孔子作儒行,自卫反鲁时。 523
二十、历叙孔子不遇。 523
礼记要义卷第三十一大学 冠义 昏义 524
一、释淇奥之诗。 524
二、畜马乘、伐冰、百乘之家。 524
三、莫知子恶,莫知苗硕。 525
四、释「畜马乘」「伐冰之家」。 525
五、天子、诸侯、大夫、士冠之年。 526
六、「三始」备,乃可求「三行」。 527
七、适子冠于阼,醮用酒三加。 527
〔八、庶子冠于房户外,因醮焉。〕 527
〔九、适子醴,庶子醮。〕 527
〔十、士礼三加,大夫亦用士礼。〕 527
〔十一、诸侯四加,天子当五。〕 528
十二、士冠于祢庙,诸侯于先祧。 528
十三、壻曰「昏」,妻曰「姻」。 529
十四、自天子至庶人,昏、嫁之年。 529
十五、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 530
十六、醴与醮俱无酬酢,醴尚质。 531
〔十七、冠醮在庙,昏醮在寝。〕 531
十八、子受气性纯则孝,孝则忠。 531
十九、和于室人,谓女妐、女叔、诸妇。 532
二十、妇人教于公宫、宗室。 532
〔二一、妇教成而祭,无牲牢。〕 532
〔二二、女师即姆;祖庙,女所出之祖。〕 532
二三、日食有为灾、不为灾。 533
礼记要义卷第三十二 乡饮酒义 射义 535
一、乡饮酒凡四事。 535
〔二、乡学以父师、少师为乡先生。〕 535
〔三、三年升学,士必用正月,先为乡饮。〕 535
〔四、谋宾、介、众宾。〕 535
〔五、州一年再饮,党一饮。〕 535
六、曰圣、曰礼、曰德。 536
七、祭荐、祭酒、哜肺在席中,啐在席末。 537
八、饮酒之节,能安燕而不乱。 537
九、经以天地,纪以日月,参以三光。 538
〔十、天之政教,出于大辰。〕 538
十一、月三日则成魄。 539
十二、燕初立行礼似飨,其馀则燕。 539
十三、诸侯岁献书物,三岁而贡士。 539
〔十四、汉郡国送文书之使为计吏。〕 539
十五、「曾孙」之诗是貍首,乐作而后射。 540
〔十六、燕射,说屦升堂,坐后乃射。〕 540
十七、与为人后,「与」犹「奇」也。 541
十八、天子、诸侯、卿、大夫射有三,士二。 541
十九、畿内诸侯张二侯,畿外三侯。 542
二十、鹄,二分侯中而居其一。 542
二一、凡宾射侯正之制。 543
〔二二、凡燕射,尊卑皆一侯,侯道五十弓。〕 543
二三、侯中及上下躬、上下舌用布数。 544
〔二四、大侯之崇见鹄于参,参见鹄于干。〕 544
二五、自王至士,射耦之数。 545
二六、大射在庙,宾射朝,燕射寝。 545
〔二七、诸侯大射在郊学,宾射在朝在竟。〕 545
〔二八、三射外,又有乡射。〕 545
二九、主皮之射有二,又有习武之射。 546
三十、习射于泽,射椹质,试武。 546
三一、桑弧蓬矢用六,礼射唯四矢。 547
三二、射时、饮爵时,皆有升降、揖逊。 547
礼记要义卷第三十三 燕义 聘义 丧服四制 549
一、燕义记君臣燕饮。 549
二、诸子、庶子之官同。 549
〔三、庶子是适子,以其云「倅」。〕 549
四、宰夫为献主,大夫为宾。 550
五、受君酬赐,皆降拜,升成拜。 550
六、燕礼,凡臣拜无不答。 551
七、献君、献卿大夫士、旅酬之等。 551
〔八、牲体、燕羞之节,燕礼不载。〕 551
九、卿出聘之介数。 552
十、宾入庙门三逊、三揖之节。 552
十一、君请事于宾及郊劳庙受。 553
十二、上擯、承擯、绍擯之节。 553
十三、私面、私觌、私献之别。 554
十四、生曰餼、死曰餼、腥曰餼。 554
十五、还玉既毕,以贿赠之。 555
十六、飨、食皆在庙,燕在寝。 555
十七、殷相聘,「殷」为「盛」、为「中」。 555
〔十八、孔谓:周礼,正法;王制,文、襄之法。〕 555
十九、还圭璋,轻财重礼之义。 556
二十、圭璋、璧琮聘享之义。 557
二一、待客出入皆三积。 557
二二、餼客于舍,陈五牢米、禾等。 557
二三、凡待客,文具掌客,义见聘礼。 558
二四、酒清肉乾,不敢饮食。 558
二五、君子比德于玉,故贵之。 558
二六、丧服四制,非记仪礼。 559
二七、恩揜义,义断恩。 560
二八、虞后沐浴,祥鼓素琴。 560
二九、杖为爵者设。 560
三十、梁闇不言,「闇」谓庐。 561
三一、君居丧不言,臣言不文。 561
下编 魏了翁礼记要义研究 565
一、魏了翁与九经要义 565
(一)魏了翁生平与著作 565
(二)九经要义的成书和刊刻、版本考 572
二、礼记要义的成书、版本、内容和体例 587
(一)礼记要义的成书 587
(二)礼记要义的版本 589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