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章 物权法之意义 1
第一、实质上之意义 1
第二、形式上之意义 1
第二章 物权法之性质 5
第一、物权法为私法 5
第二、物权法为财产法 5
第三、物权法为强行法 7
第三章 我国物权法之特色 9
第一、符合最新法律思潮 9
第二、尊重固有民族习惯 9
本论 11
第一章 物权总论 11
第一节 物权之概念 11
第一、物权之社会作用 11
第二、物权之本质 13
第二节 物权之种类 18
第一、物权法定主义 18
第二、物权之分类 21
第三节 物权之效力 25
第一、物权之优先效力 27
第二、物上请求权 29
第四节 物权之变动 31
第一款 总说 31
第一、物权变动之意义 31
第二、物权变动之原则 32
第三、物权变动之原因 38
第二款 物权行为 40
第一、物权行为之立法主义 40
第二、物权行为之独立性与无因性 41
第三款 物权变动之征象 43
第一、不动产物权变动之征象 44
第二、动产物权变动之征象 47
第四款 混同 52
第五款 抛弃 55
第二章 所有权 57
第一节 总说 57
第一、所有权之社会作用 57
第二、所有权之根据 60
第三、所有权之意义 62
第四、所有权之权能 65
第五、所有权之保护 70
第六、所有权之时效 75
第七、所有权之分类 87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88
第一款 不动产所有权之范围 88
第一、土地所有权之范围 88
第二、建筑物所有权之范围 90
第二款 相邻关系 91
第一、营建施设关系 94
第二、排水用水关系 98
第三、通行侵入关系 102
第四、枝根果实关系 107
第五、越界建筑关系 108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112
第一款 动产所有权之范围 112
第二款 动产所有权之取得 113
第一、善意受让 114
第二、无主物之先占 116
第三、遗失物之十得 119
第四、埋藏物之发见 123
第五、添附 125
第四节 共有 134
第一款 总说 134
第一、共有之意义及形态 134
第二、我民法上之共有 138
第二款 分别共有 139
第一、分别共有及其应有部分之意义 139
第二、分别共有之内部关系 141
第三、分别共有之外部关系 145
第四、分别共有物之分割 146
第三款 公同共有 155
第一、公同共有之意义 155
第二、公同共有之内部外部关系 156
第三、公同共有之消灭 157
第四款 准共有 158
第三章 典权 159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159
第一、用益物权之意义 159
第二、用益物权之社会作用 160
第三、用益物权之种类 161
第二节 典权总说 162
第一、典权之沿革 162
第二、典权之社会作用 164
第三、典权之性质 165
第四、典权之意义 169
第三节 典权之发生 171
第四节 典权之期限 172
第五节 典权之效力 173
第一款 典权对于典权人之效力 173
第一、典权人之权利 173
第二、典权人之义务 177
第二款 典权对于出典人之效力 179
第一、出典人之权利 179
第二、出典人之义务 180
第六节 典权之消灭 180
第一、回赎 181
第二、找贴 185
第四章 地上权 187
第一节 总说 187
第一、地上权之沿革及其社会作用 187
第二、地上权之意义 188
第二节 地上权之发生 190
第三节 地上权之存续 191
第四节 地上权之效力 193
第一、地上权人之权利 193
第二、地上权人之义务 195
第五节 地上权之消灭 197
第一、存续期间之届满 197
第二、地上权之抛弃 198
第三、地上权之撤销 199
第四、约定消灭事由之发生 200
第五、第三人取得时效 200
第六、公用征收 200
第五章 永佃权 203
第一节 总说 203
第一、永佃权之沿革及其社会作用 203
第二、永佃权之意义 204
第二节 永佃权之发生 206
第三节 永佃权之效力 206
第一、永佃权人之权利 206
第二、永佃权人之义务 207
第四节 永佃权之消灭 208
第六章 地役权 211
第一节 总说 211
第一、地役权之沿革 211
第二、地役权之社会作用 213
第三、地役权之意义 214
第四、地役权之特性 217
第五、地役权之分类 218
第二节 地役权之发生 220
第三节 地役权之效力 221
第一款 地役权及于地役权人之效力 221
第一、地役权人之权利 221
第二、地役权人之义务 222
第二款 地役权及于供役地人之效力 223
第一、供役地人之权利 223
第二、供役地人之义务 223
第四节 地役权之消灭 224
第一、土地灭失 224
第二、法院宣告 224
第三、抛弃 224
第四、约定消灭事由之发生 225
第七章 抵押权 227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227
第一、担保物权之意义 227
第二、担保物权之社会作用 228
第三、担保物权之分类 230
第二节 抵押权总说 235
第一、抵押权之沿革 235
第二、抵押权之社会作用 243
第三、抵押权之意义 246
第四、抵押权之分类 248
第五、抵押权之特性 249
第三节 抵押权之发生 253
第四节 抵押权之效力 256
第一款 抵押权效力之范围 256
第一、抵押权所担保债权之范围 256
第二、抵押权标的物之范围 258
第二款 抵押权对于抵押人之效力 265
第三款 抵押权对于抵押权人之效力 268
第一项 抵押权之保全 268
第二项 抵押权之处分 271
第一、抵押权之处分 271
第二、抵押权次序之处分 272
第三项 抵押权之实行 276
第一、拍卖 280
第二、拍卖以外之方法 290
第五节 抵押权之消灭 292
第六节 特殊抵押权 294
第一款 法定抵押 294
第二款 权利抵押 297
第三款 动产抵押 300
第四款 财团抵押 306
第五款 共同抵押 309
第六款 所有人抵押 312
第七款 最高额抵押 317
第八款 证券抵押 321
第八章 质权 325
第一节 总说 325
第一、质权之沿革 325
第二、质权之社会作用 328
第三、质权之分类 329
第二节 动产质权 331
第一款 动产质权之意义 331
第二款 动产质权之发生 334
第三款 动产质权之效力 338
第一项 动产质权效力之范围 338
第一、动产质权所担保债权之范围 338
第二、动产质权标的物之范围 340
第二项 动产质权对于出质人之效力 341
第三项 动产质权对于质权人之效力 341
第一、质权人之权利 341
第二、质权人之义务 351
第四款 动产质权之消灭 352
第三节 权利质权 353
第一款 权利质权之意义 353
第二款 权利质权之发生 356
第三款 权利质权之效力 363
第一项 权利质权效力之范围 363
第一、权利质权所担保债权之范围 363
第二、权利质权标的物之范围 364
第二项 权利质权对于出质人之效力 365
第三项 权利质权对于质权人之效力 365
第一、质权人之权利 365
第二、质权人之义务 370
第四项 权利质权对于第三债务人之效力 370
第四款 权利质权之消灭 371
第九章 留置权 373
第一节 总说 373
第一、留置权之沿革 373
第二、留置权之社会作用 375
第三、留置权之意义 375
第四、留置权与其类似权利之区别 377
第二节 留置权之发生 379
第一、留置权成立之积极要件 379
第二、留置权成立之消极要件 383
第三节 留置权之效力 385
第一款 留置权效力之范围 385
第一、留置权所担保债权之范围 385
第二、留置权标的物之范围 385
第二款 留置权及于留置物所有人之效力 386
第三款 留置权及于留置权人之效力 387
第一、留置权人之权利 387
第二、留置权人之义务 390
第四节 留置权之消灭 391
第五节 特殊留置权 394
第十章 占有 401
第一节 总说 401
第一、占有之社会作用 401
第二、占有之意义 405
第三、占有之分类 407
第四、占有之转变 412
第二节 占有之发生 413
第一款 直接占有之取得 413
第一项 直接占有之原始取得 413
第二项 直接占有之继受取得 414
第一、继受取得之原因 414
第二、继受取得之效力 416
第二款 间接占有之取得 417
第一项 间接占有之创设取得 417
第二项 间接占有之继受取得 418
第三节 占有之效力 418
第一款 权利之推定 418
第二款 权利之取得(善意受让) 420
第一、总说 420
第二、善意受让之要件 421
第三、善意受让之效力 426
第四、善意受让之例外 427
第五、善意受让例外之例外 430
第三款 占有人与回复请求人之关系 433
第一、总说 433
第二、善意占有人与回复请求人之关系 434
第三、恶意占有人与回复请求人之关系 437
第四款 占有之保护 441
第一、占有人之自力救济权 441
第二、占有人之物上请求权 443
第四节 占有之消灭 447
第五节 准占有 448
第一、准占有之意义 448
第二、准占有之效力 449
附录一:从法律观点看货币的所有权 451
附录二:本书参考书目 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