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题 1
第一编 人 7
第一题 人及其国籍和住所 7
第二题 人之生存的开始和终止 10
第三题 婚约 15
第四题 结婚 16
第五题 再婚 19
第六题 夫妻问的义务和权利 21
第七题 亲子关系 29
第八题 亲子关系之诉 33
第九题 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38
第十题 亲权 41
第十一题—第十五题已被废除 41
第十六题 适龄 47
第十七题 民事身份的证明 48
第十八题 依法应给予特定人的扶养费 50
第十九题 监护和保佐的一般规定 53
第二十题 执行监护或保佐前的手续和程式 58
第二十一题 监护人和保佐人对财产的管理 60
第二十二题 关于监护的特别规定 65
第二十三题 对未成年人保佐的特别规定 67
第二十四题 对浪费人保佐的特别规定 69
第二十五题 对精神病人保佐的特别规定 71
第二十六题 对聋哑人保佐的特别规定 73
第二十七题 财产保佐 74
第二十八题 辅助保佐人 77
第二十九题 特别保佐人 78
第三十题 关于监护或保佐的无资格及职务豁免的理由 79
第三十一题 监护人和保佐人的报酬 85
第三十二题 监护人或保佐人职务的褫夺 87
第三十三题 法人 89
第二编 财产及其所有、占有、使用和收益 92
第一题 财产的种类 92
第二题 所有权 95
第三题 国有财产 96
第四题 先占 99
第五题 添附 104
第六题 让渡 109
第七题 占有 114
第八题 所有权的限制以及首先关于信托所有权的规定 118
第九题 用益权 123
第十题 使用权和居住权 129
第十一题 役权 131
第十二题 原物返还之诉 139
第十三题 占有之诉 144
第十四题 某些特别占有之诉 146
第三编 死因继承和生前赠与 149
第一题 定义和通则 149
第二题 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则 154
第三题 遗嘱处分 157
第四题 遗嘱分配 166
第五题 强制性分配 181
第六题 遗嘱的撤销和订正 188
第七题 继承的开始及其接受、抛弃以及财产清单 190
第八题 遗嘱执行人 197
第九题 信托遗嘱执行人 202
第十题 财产的分割 204
第十一题 遗产债务和遗嘱债务的清偿 210
第十二题 区分的利益 214
第十三题 生前赠与 216
第四编 债的通则和各类合同 222
第一题 定义 222
第二题 行为和意思表示 224
第三题 法律之债和纯粹自然之债 227
第四题 附条件的债和附负担的债 228
第五题 附期限的债 231
第六题 选择之债 232
第七题 任意之债 233
第八题 种类物之债 234
第九题 连带之债 235
第十题 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 237
第十一题 附违约金条款的债 240
第十二题 债的效力 242
第十三题 合同的解释 245
第十四题 债的消灭方式以及首先关于有效清偿的规定 246
第十五题 更新 256
第十六题 债务的免除 259
第十七题 抵销 260
第十八题 混同 262
第十九题 标的物灭失 263
第二十题 无效和撤销 265
第二十一题 债的证明 268
第二十二题 婚姻财产协议和夫妻共同财产 271
第二十二题—甲题 所得参与制 286
第二十三题 买卖 291
第二十四题 互易 304
第二十五题 权利的让与 305
第二十六题 租赁合同 307
第二十七题 设定岁供 322
第二十八题 合伙 327
第二十九题 委任 337
第三十题 使用借贷 344
第三十一题 借贷或消费借贷 347
第三十二题 寄托和讼争物寄托 349
第三十三题 射幸合同 354
第三十四题 准合同 357
第三十五题 侵权行为和准侵权行为 361
第三十六题 保证 364
第三十七题 质押合同 371
第三十八题 抵押 374
第三十九题 不动产典质 378
第四十题 和解 380
第四十一题 各债权的优先顺序 382
第四十二题 时效 387
尾题 本法典的遵守 392
第一版译后记 393
第一版编者后记 395
修订版后记 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