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
一、总则 31
治安管理 31
治安行政法 32
《治安管理处罚法》 32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空间效力 36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39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事责任 42
治安调解 45
治安管理处罚 48
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 49
二、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54
警告 54
罚款 55
行政拘留 56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60
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60
收缴 61
退还 63
责任年龄 63
责任能力 66
精神病人的责任能力 66
盲人和又聋又哑的人的责任能力 68
醉酒人的责任能力 69
数行为 71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75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77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 79
从宽处罚 81
从严处罚 85
追究时效 87
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91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91
扰乱单位秩序行为 91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 93
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行为 95
扰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行为 96
破坏选举秩序行为 97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98
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行为 99
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00
展示侮辱性物品行为 101
围攻他人行为 102
向大型活动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行为 103
其他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行为 104
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104
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105
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106
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107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108
结伙斗殴行为 108
追逐、拦截他人行为 110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 110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111
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行为 112
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行为 113
冒用宗教、气功名义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行为 114
干扰无线电通讯业务行为 115
干扰正常运行的无线电(站)行为 116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 117
妨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行为 118
妨害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应用程序行为 119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行为 120
四、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122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122
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行为 122
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行为 123
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故意隐瞒不报行为 124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管制器具行为 125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行为 126
盗窃、损毁公共设施行为 127
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行为 128
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活动行为 129
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行为 129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行为 130
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行为 130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行为 131
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和安全标志行为 132
在铁路线上放置障碍物行为 132
向列车投掷物品行为 133
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行为 133
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行为 134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行为 135
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行为 135
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行为 136
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行为 137
对沟井坑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行为 137
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行为 138
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行为 139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规定行为 140
经营旅馆、公共场所违反安全规定行为 141
五、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143
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143
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行为 143
强迫他人劳动行为 144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为 146
非法侵入住宅行为 147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行为 149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行为 150
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行为 152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行为 152
侮辱行为 153
诽谤行为 154
诬告陷害行为 156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行为 157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行为 159
侵犯他人隐私行为 160
殴打、伤害他人行为 162
猥亵他人行为 163
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行为 165
虐待行为 165
遗弃行为 167
强迫交易行为 168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行为 169
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行为 171
侵犯通信自由行为 172
六、侵犯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175
侵犯公私财产行为 175
盗窃行为 175
诈骗行为 178
哄抢行为 179
抢夺行为 181
敲诈勒索行为 182
故意损坏行为 184
七、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186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 186
拒不执行决定、命令行为 186
妨碍公务行为 188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通行行为 190
强行冲闯警戒带、警戒区行为 191
招摇撞骗行为 192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行为 195
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行为 196
伪造、变造、倒卖有价票证、凭证行为 197
伪造、变造船舶户牌行为 198
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行为 199
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行为 199
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行为 200
非法社会团体进行活动行为 200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进行活动行为 202
擅自经营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行为 202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行为 204
不按规定登记住宿的旅客行为 205
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行为 206
旅馆业工作人员放纵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通缉人员行为 207
出租人不履行治安义务行为 207
制造噪音干扰他人生活行为 208
违规承接典当物品行为 210
典当业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报告行为 210
违规收购废旧专用器材行为 211
收购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行为 212
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行为 213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行为 213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行为 215
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行为 216
窝藏、转移、销售赃物行为 217
监外罪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重新违法的行为 219
协助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 220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 222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行为 223
偷越国(边)境行为 224
故意损坏文物行为 225
故意损坏名胜古迹行为 227
违反国家规定危及文物安全行为 228
偷开他人机动车行为 229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行为 230
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行为 231
破坏坟墓或者毁坏尸骨行为 232
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的行为 233
卖淫、嫖娼行为 234
拉客招嫖行为 235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 236
传播淫秽物品行为 238
传播淫秽信息行为 240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行为 242
组织淫秽表演行为 243
进行淫秽表演行为 244
参与聚众淫乱行为 245
为淫乱的活动提供场所行为 246
赌博行为 246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 248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行为 249
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行为 251
非法持有毒品行为 252
向他人提供毒品行为 253
吸食、注射毒品行为 254
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255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行为 256
为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行为 257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行为 258
放任动物恐吓他人行为 259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行为 259
八、处罚程序的调查 260
处罚程序的调查 260
调查的原则 264
扣押 269
回避制度 271
传唤与询问 273
检查 279
鉴定 283
九、处罚程序的决定 286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286
治安管理处罚主体 287
折抵 289
本人陈述与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291
告知 294
陈述和申辩 296
治安案件调查终结的处理 297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300
听证 306
期限 310
当场处罚 313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关系 318
十、处罚程序的执行 321
执行 321
行政拘留的执行 322
罚款的收缴 333
十一、执法监督 337
办理治安案件的执法要求 337
办理治安案件的监督 338
办理治安案件的禁止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339
违法行使职权的赔偿责任 342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时间效力 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