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1
概述 44
第一章 建置沿革 50
第一节 地理位置 50
第二节 建置沿革 50
第三节 大栅栏街名称的由来 51
第二章 人口 52
第一节 民国时期人口 52
第二节 建国后人口 52
第三节 人口变化 53
第四节 人口结构 55
第三章 街道办事处 58
第一节 办事处沿革 58
第二节 工作机构 64
第三节 各时期的主要任务 79
第四节 居民代表会 82
第四章 居民委员会 84
第一节 居委会沿革 84
第二节 委员、机构与任务 85
第三节 管界范围 88
第四节 工作实绩 95
第五节 便民服务网点 101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 103
第一节 建国前的地下党 103
第二节 街道党组织沿革 104
第三节 历届党员(代表)大会 113
第四节 党的基层组织及党员 116
第五节 宣传教育工作 124
第六节 统战工作 126
第七节 纪律检查 128
第八节 档案管理 131
第六章 群众团体 135
第一节 工会 135
第二节 共青团 139
第三节 妇联 142
第四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145
第七章 人民武装 146
第一节 武装部 146
第二节 民兵 147
第三节 驻军 150
第四节 人民防空 150
第八章 政法 154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社会治安机构 154
第二节 建国后的治安机构 155
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59
第四节 防火安全 164
第五节 民事调解 168
第六节 法律事务服务 170
第九章 城市建设 172
第一节 道路 172
第二节 铁路、公共交通 177
第三节 饮用水、排水 178
第四节 房屋 180
第五节 供电与燃气 189
第十章 城市管理 191
第一节 卫生 191
第二节 垃圾管理 202
第三节 厕所 203
第四节 绿化美化 204
第五节 环境保护 207
第十一章 商业 209
第一节 旧时的商业 209
第二节 大栅栏的商业街 213
第三节 总商会及同业分会 216
第四节 公私合营前后的商业 218
第五节 改革开放后的商业 219
第十二章 作坊、合作社、工厂 222
第一节 旧时的手工业作坊 222
第二节 合营工厂及合作社 223
第三节 改革开放前后的工厂 226
第十三章 街道集体经济 228
第一节 人民公社成立前后的街道经济 228
第二节 生产服务合作联社成立前后的街道经济 235
第三节 劳动服务公司 247
第四节 街道财政 249
第十四章 琉璃厂文化街 251
第一节 文化街的形成与发展 251
第二节 书籍业 256
第三节 古玩字画业 264
第四节 文房四宝业 267
第五节 乐器业 270
第十五章 文艺团体 273
第一节 四大徽班 273
第二节 京剧传授 277
第三节 各种剧团 285
第四节 戏曲组织 289
第十六章 文化场所 292
第一节 建国前的戏园、电影院 292
第二节 建国后戏院、电影院、游艺社 301
第三节 文化馆、图书馆 305
第四节 群众文化 306
第五节 报社、电台 308
第十七章 文物古迹 313
第一节 宣武区文物保护单位 313
第二节 庙宇 315
第三节 名人故居及遗址 321
第四节 会馆 324
第十八章 教育 339
第一节 建国前学堂(校) 339
第二节 建国后托幼园所 344
第三节 建国后中小学 348
第四节 建国后的扫盲及成人学校 353
第十九章 医疗保健 358
第一节 民国时医疗院所 358
第二节 建国后的医疗卫生事业 360
第三节 红十字会组织 368
第二十章 民政、计生、劳动工作 371
第一节 居民生活 371
第二节 优抚工作 379
第三节 社会救济 381
第四节 残疾人保障 383
第五节 婚姻登记 384
第六节 离退休、退养人员管理 385
第七节 殡葬改革 386
第八节 劳动管理 387
第九节 计划生育工作 390
第二十一章 社会新风 392
第一节 综合包户服务 392
第二节 文明单位 393
第三节 五好活动 395
第四节 捐献 396
第二十二章 人物 398
第一节 革命烈士 398
第二节 知名人士 399
第三节 街道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 408
第二十三章 街巷名称变迁 423
第一节 建国初期的街巷名称 423
第二节 整顿后的街巷名称 425
第三节 部分街巷名称的由来 439
第二十四章 旧社会丑恶现象 445
第一节 民国时期赌场烟馆 445
第二节 妓院与娼妓 447
参考文献 457
后记 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