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民政 1
第一章 县政 1
第一节 筹备改革各县政府组织 1
第二节 办理县长检定 9
第三节 实施县长考绩 19
第四节 举行全省行政会议 25
第五节 增设临泉新县 33
第六节 整理各县吏警 35
第二章 区政 36
第一节 训练现任区长 36
第二节 筹备分区设署 40
第三章 保甲 55
第一节 完成保甲编组 55
第二节 保甲长之甄别及奖惩 59
第三节 保甲长之训练 62
第四节 指导各县保甲工作 75
第五节 确定保甲运用方法 109
第六节 各县自卫程度之增进 109
第四章 警卫 113
第一节 整理皖南各县保卫组织 113
第二节 召集第八区清剿善后会议 120
第三节 召集皖中清剿善后会议 123
第四节 订定皖西清剿善后办法 126
第五章 土地 137
第一节 续办八都湖试办区土地登记 138
第二节 绘制安庆芜湖大通等街市地积图幅 138
第三节 测量怀宁第一二两区土地 138
第四节 测量和当两县区保界面积 139
第六章 仓储 181
第一节 办理省仓储贷情形 181
第二节 订定各县办理仓储规章 182
第三节 订定各县储粮标准 190
第四节 督促各县办理仓储情形 199
第五节 本年度各县办理仓储实况 201
第七章 振灾 209
第一节 振济皖西皖南等县匪灾 209
第二节 振济省会灾民 210
第三节 振济其他灾患 210
第八章 社会救济 217
第一节 整理省会救济事业 217
第二节 督促各县办理救济事业 219
第九章 卫生 222
第一节 办理一般卫生行政 222
第二节 办理夏令防疫 231
第十章 礼俗 235
第一节 办理省会新运工作概况 235
第二节 各县镇新运工作概况 252
第十一章 查禁烟毒 259
第一节 禁种烟苗 259
第二节 查禁毒品 260
第三节 烟民之登记及施戒 260
第十二章 统计行政 261
第一节 训练统计人才 261
第二节 完成各级机关统计组织 267
第二编 财政 273
第一章 改革全省会计 273
第一节 成立会计委员会 273
第二节 新订总会计制度 273
第三节 拟订各项章则 275
第二章 清偿债券借欵 277
第一节 二十一年金库证券 277
第二节 二十一年续发金库证券 277
第三节 二十年推销旧存筑路公债 278
第四节 歙昱路公债 278
第五节 上海辛泰银行公司借欵 278
第六节 芜湖五银行借款 279
第七节 芜湖安庆中国实业银行借欵 279
第八节 芜湖五银行新借债欵 279
第三章 整理民卫田赋 280
第一节 改订征收簿册 281
第二节 实行督促征解 281
第三节 划分征费解费 286
第四节 禁革例灾积弊 293
第五节 办理新垦升科 298
第六节 卫田缴费升科 299
第四章 举办土地陈报 302
第一节 择定试办县份 302
第二节 规定经费组织 303
第三节 考察进行状况 303
第四节 奖励办理成绩 304
第五章 整理各项税收 305
第一节 营业税部分 305
第二节 牲屠税部分 325
第三节 牙税部分 331
第四节 质业税部分 337
第五节 印花税部分 337
第六章 特设契税机关 338
第七章 裁减地方附捐 343
第三编 教育 395
第一章 教育行政组织之改革 395
第一节 省教育行政组织 395
第二节 县教育行政组织 396
第二章 教育经费之管理 397
第一节 教育经费管理处之改进 397
第二节 省教育机关经费之管理 398
第三节 县地方教育经费之整理 417
第三章 学产之整理 433
第一节 整理学产办法 433
第二节 省有学产之整理 434
第三节 县有学产之整理 436
第四章 高等教育之改进 448
第一节 省立安徽大学 448
第二节 留学教育 449
第五章 中等学校改进方案之制定 450
第一节 中学 452
第二节 师范学校 453
第三节 职业学校 456
第六章 视察与辅导 467
第一节 省督学分区视察 467
第二节 县督学交换视导 469
第三节 省会小学之视导 471
第四节 地方教育辅导 475
第五节 民众教育馆分区辅导 485
第六节 专科视察 487
第七节 自然科学教学视察辅导 490
第七章 师资进修 492
第一节 暑期讲习会 492
第二节 巡回师资训练班 495
第三节 抽调学习 496
第四节 学校卫生讲习班 499
第五节 巡回书库 501
第六节 理化仪器制造之学习 502
第八章 教育工作人员训练 506
第一节 会计人员 506
第二节 体育人员 513
第三节 民教人员 513
第四节 图书馆人员 516
第五节 童子军教练员 517
第六节 无线电收音指导员 523
第九章 中小学学生训练 523
第一节 军事训练 523
第二节 童子军训练 543
第三节 新生活训练 545
第四节 教生训练 571
第十章 学生学业考核 573
第一节 抽调作业课本 573
第二节 高等教育 579
第十一章 清寒优秀学生之奖助 580
第一节 助学贷金之设置 580
第二节 中等学校奖助金之设置 587
第三节 免试升学 593
第四节 资送优秀学生学习 593
第十二章 设备与修建 596
第一节 教育用品消费合作社之组织 596
第二节 中小学设备标准之制定 603
第三节 设备之统筹与充实 611
第四节 校舍之修建 622
第五节 各校自动筹欵充实设备办法 629
第六节 图书仪器标本之保管 629
第十三章 考察与研究 632
第一节 国内考察 632
第二节 国外考察 635
第三节 初等教育研究会 636
第四节 中学师范教育研究会 637
第十四章 各种重要会议与委员会 648
第一节 整理地方教育行政会议 648
第二节 生产教育建设会议 649
第三节 教育设计委员会 651
第四节 各种委员会简述 667
第十五章 科学馆与图书馆之添设 671
第一节 科学馆 671
第二节 图书馆 672
第三节 省会小学中心科学实验室 677
第十六章 生产教育 679
第一节 职业学校 679
第二节 普通学校 708
第三节 合肥生产教育实验场 724
第四节 劳作科展览会 728
第十七章 各种考试 729
第一节 毕业会考 729
等二节 助学贷金考试 759
第三节 留学考试 759
第四节 检定考试 760
第十八章 保存文献 761
第一节 编辑先贤事略 761
第二节 保存古物 761
第十九章 体育教育 762
第一节 华中运动会 762
第二节 全省运动会 763
第三节 小学运动会 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