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章 导论 1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 1
一、国际法的名称 1
二、国际法的定义 3
第二节 国际法的性质 5
一、国际法的法律性 5
二、国际法的阶级性 7
第三节 国际法的渊源 8
一、国际条约 9
二、国际惯例 10
三、其他渊源 11
第四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 12
一、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共同性和特殊性 12
二、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理论和实践 13
第五节 国际法和国际私法的区别 17
第六节 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18
第七节 学习和研究国际法的目的和意义 20
第一节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23
第二章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23
第二节 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强行法 24
第三节 联合国对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规定和发展 25
一、联合国宪章确认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25
二、联合国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发展 28
第四节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30
一、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30
二、互不侵犯 32
三、互不干涉内政 35
四、平等互利 38
五、和平共处 39
第五节 民族自决原则 40
第六节 不谋霸权原则 42
第三章 国际法的主体 46
第一节 国际法的主体 46
一、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46
二、正在形成国家的民族 47
三、国际组织 48
四、个人与法人有无国际法主体的资格问题 49
一、国家的要素 51
第二节 国家 51
二、国家的类型 52
三、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55
第三节 国际法上的承认 60
一、承认的意义和性质 60
二、承认的形式和效果 62
三、国际承认和政府承认 64
四、交战团体和武装暴动团体的承认 65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承认 66
一、国家的继承 67
第四节 国际法上的继承 67
二、政府的继承 68
三、国际组织的继承 69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继承 69
第五节 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70
二、国家责任的免除 72
三、国家责任的形式 73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国家责任的态度 73
二、领土主权 75
一、领土的概念和意义 75
第四章 领土 75
第一节 国家领土的法律含义 75
第二节 国家领土的构成 76
一、领陆 76
二、领水 76
一、国家责任的引起 79
三、领空 79
第三节 国家领土的变更 80
一、传统国际法的学说 81
(一)先占(占领) 81
(三)时效 82
(二)添附 82
(四)割让 83
(五)征服 84
二、现代国际法的实践 85
(一)民族自决 85
(二)根据平等自愿原则的领土交换 86
(三)恢复国家对领土的历史性权利 86
第四节 领土主权的限制 86
二、托管 87
三、租界 87
一、共管 87
四、势力范围 88
五、国际地役 89
第五节 国界 89
一、国界的概念 89
二、国界的划定 90
三、边界争端 92
四、边境制度 92
二、南极 94
一、北极 94
第六节 两极地区 94
第五章 海洋法 98
第一节 海洋法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 98
第二节 内海海域 101
一、港口、海港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101
(一)港口制度 101
(二)国家对港内外国船舶的管辖 102
二、海湾和历史性水域 103
(一)海湾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103
一、领海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104
(二)历史性海湾 104
第三节 领海 104
二、领海的界限 105
(一)领海的宽度 105
(二)领海的划定 105
(三)相邻和相向国家间领海的分界线 106
三、领海的法律制度 107
(一)外国船舶的无害通过权 107
(二)领海国的权利 108
四、群岛和群岛国领海的计划 109
一、海峡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110
第四节 海峡 110
二、国际通航海峡 111
第五节 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 112
一、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112
二、经济区生物资源的利用和养护 114
三、相邻或相向国家间经济区的划分 114
第六节 大陆架 115
一、大陆架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115
二、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的划分 116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陆架 117
一、公海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118
第七节 公海 118
二、公海的法律制度 120
(一)航行制度 120
(二)捕鱼制度 123
(三)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制度 124
第八节 国际海底区域 124
一、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 124
二、国际海底的开发制度 125
二、海洋科学研究 126
第九节 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 126
一、海洋环境保护 126
第六章 航空法与外空法 130
第一节 空气空间与航空法 130
一、领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130
二、国际航空的法律制度 131
(一)国际航空公约 131
(二)空中劫持及其有关的国际公约 135
(三)有关无线电信及其他的一些国际法原则 137
(一)国家的对空主权问题 138
第二节 外层空间与外空法 138
一、外层空间及其法律地位 138
(二)外层空间的适用法律问题 140
二、有关外层空间的国际条约 141
三、外空活动发展的新问题 143
第七章 居民 147
第一节 居民的概念及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147
第二节 国籍问题 148
一、国籍和国籍法 148
(一)因出生取得国籍 149
二、国籍的取得 149
(二)因入籍取得国籍 150
三、国籍的丧失和恢复 152
(一)自愿丧失国籍 152
(二)非自愿丧失国籍 153
(三)国籍的恢复 153
四、双(多)重国籍 154
(一)双(多)重国籍的产生 154
(二)双(多)重国籍人的法律地位 156
(一)无国籍的产生 157
(三)双(多)重国籍的防止 157
五、无国籍 157
(二)无国籍人的法律地位 158
(三)无国籍的防止 158
六、有关国籍问题的国际法原则 159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 160
第四节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162
一、国家对外国人的管辖 162
二、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 163
三、外国人的待遇 165
四、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位 167
第五节 庇护和引渡 169
一、庇护 169
二、引渡 170
第六节 国际法上的人权问题 172
一、人权问题的历史发展 172
二、国际保护人权的公约与规定 175
三、有关国际保护人权的几个问题 177
二、外交关系的形成 180
一、外交关系的建立 180
第八章 外交关系法和领事关系法 180
第一节 外交关系 180
三、外交文书 181
第二节 国家的外交机关 183
一、国内外交机关 183
(一)国家元首 183
(二)政府 183
二、国外外交机关 184
(一)外交代表的种类和等级 184
(三)外交部 184
(二)外交代表的派遣和接受 186
(三)外交代表的职务及其终结 187
(四)外交团 188
三、外交代表的特权和豁免 189
(一)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内容 189
(二)外交特权和豁免的适用范围 194
(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开始和终止 195
(四)我国关于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实践 195
四、外交代表在第三国的地位 196
六、国际组织的官员和国际组织中外交代表的特权和豁免及其法律地位 197
五、外交代表对驻在国的义务 197
第三节 领事制度 199
一、领事制度的形成及其法律渊源 199
二、领事的种类和等级 200
三、领事的派遣和接受 201
四、领事的职务及其终结 202
五、领事的特权和豁免 203
(一)领事馆的特权和豁免 203
(二)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特权和豁免 204
(三)领事人员特权和豁免的开始和终止 205
六、领事在第三国的地位 206
七、领事对驻在国的义务 206
八、商务代表机构 207
第九章 条约法 209
第一节 概说 209
一、条约的概念和特征 209
二、条约的种类和名称 211
三、条约法的编纂——《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213
一、缔结条约的能力 214
第二节 条约的缔结 214
二、缔结条约的程序 216
(一)谈判 216
(二)签字 216
(三)批准 217
(四)加入 219
(五)保留 219
(六)登记 221
一、条约有效的要件 222
第三节 条约的效力 222
二、条约的生效 224
三、条约对缔约国的效力 225
四、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227
五、条约的解释 228
六、条约的修改 229
第四节 条约的终止 230
一、由予法律原因而终止 230
(一)条约期满 230
(二)条约规定的事项履行完毕 230
(四)条约解除条件的成立 231
(五)条约因意外而无法履行 231
(三)情势变迁 231
(六)条约与新强制规律相抵触 232
(七)战争 232
二、由于缔约国的行为而终止 232
(一)各方同意终止条约 232
(二)一方废约或退约 233
(三)缔结新约代替旧约 234
三、条约的停止实施 234
第一节 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 237
第十章 国际组织 237
第二节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 238
第三节 现代国际组织 239
第四节 普遍性国际组织 240
一、国际联盟 240
二、联合国 241
(一)联合国的建立 241
(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242
(三)联合国的会员国 243
(四)联合国的主要机构 244
(五)与联合国有关的专门机构 249
(六)联合国的宪章必须修改 251
第五节 区域性国际组织 252
第十一章 国际经济法 258
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258
第二节 构成目前国际经济秩序的三个主要机构 258
第三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础和渊源 259
一、国际经济法的基础 259
二、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260
(二)多边条约 261
(一)双边条约 261
(三)国际习惯 262
(四)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的决议、规章、制度 262
(五)国内法 262
三、新国际经济秩序的形成及其对国际经济法的影响和发展 263
第四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64
一、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 265
二、平等互利 267
三、国标合作共谋发展 268
一、国际贸易 269
(一)关税和贸易总协定 269
第五节 国际经济法所涉及的内容和机构 269
(二)区域性关税同盟 270
(三)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270
二、国际经济合作 271
(一)资源转移 272
(二)自由贸易区和合资企业 272
(三)技术转让 274
三、国际仲裁 274
(一)仲裁不同于司法程序 274
(二)仲裁条款的内容 275
(三)有关仲裁的一些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 276
第十二章 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278
第一节 国际争端的性质和种类 278
第二节 现代国际法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原则 279
第三节 国际争端和平解决的方法 280
一、政治解决 280
(一)谈判与协商 280
(二)斡旋与调停 282
(三)调查与和解 283
(一)仲裁 284
二、法律解决 284
(二)司法解决 289
第四节 通过国际组织解决国际争端 294
第十三章 战争法与中立法 298
第一节 战争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298
一、“战争权”的限制和战争的废弃 298
二、侵略战争是违反国际法的严重罪行 299
第二节 战争法规 302
一、战争的开始及其法律后果 302
二、战争的结束及其法律后果 304
三、陆、海、空战法规 306
第三节 国际人道主义法规 309
一、对战俘的保护 309
二、对伤病员和遇船难者的保护 310
三、对和平居民的保护 311
第四节 中立法规 312
一、中立和中立国 312
二、战时中立的权利和义务 312
三、封锁 313
四、禁制品 313
第五节 战争犯罪及其责任 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