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最终议定书 1
附件一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3
附则 7
第一章 总则 7
第一节 适用范围、定义等 7
第二节 检验与证书 8
第三节 事故 11
第二章 甲构造(分舱与稳性、机电设备) 12
第一节 通则 12
第二节 分舱与稳性 13
第三节 机电设备 29
第一节 通则 33
第二章 乙构造(防火、探火和灭火) 33
第二节 载客超过36人客船的消防措施 44
第三节 载客不超过36人客船的消防措施 64
第四节 货船的消防措施 69
第五节 油船的消防措施 72
第六节 现有客船的特殊消防措施 77
第三章 救生设备等 80
第一节 通则 81
第二节 限客船适用 92
第三节 仅适用于货船 96
第四章 无线电报与无线电话 98
第一节 适用范围与定义 98
第二节 值班 100
第三节 技术要求 101
第五章 航行安全 110
第四节 无线电日志 110
第六章 谷物装运 119
第一节 通则 119
第二节 假定倾侧力矩的计算 122
第三节 谷物装置及其固定 127
第七章 危险货物装运 133
第八章 核能船舶 135
附录 证书格式 137
附件二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所通过的决议 148
决议一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全面修正 148
决议二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迅速修正程序和生效 150
决议三 海上安全委员会关于通过修正案的表决权 150
决议四 1960年安全会议的建议案以及海协大会关于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规则的决议 151
决议五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使用一种单位制的建议案 151
附件三 适用于核能船舶的建议案 153
1978年国际油轮安全和防污染会议最终议定书 156
附件一 关于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 158
附件二 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另印) 173
附件三 1978年国际油轮安全和防污染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决议一、三、四、七、九、十四、十五、十六及十七另印在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及其1978年议定书一书内) 173
决议二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该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的预定生效日期 173
决议五 进一步拟订惰性气体系统的国际标准 174
决议六 有效实施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程序 174
决议八 提高油轮上船员的标准 175
决议十 拟订执行法定检验(包括对船舶不定期检查和强制性年度检验)的指导规则 175
决议十一 海上安全队 175
决议十二 改进的舵机标准 176
决议十三 装设避碰辅助装置 176
决议十八 在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和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议定书中以另一参数代替“载重量”的可能性 177
附册 178
与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有关的海协大会决议 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