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分则 1
第一章 关于帝室之罪 2
第二章 关于内乱之罪 9
第三章 关于国交之罪 13
第四章 关于外忠之罪 18
第五章 关于漏泄机务罪 24
第六章 关于渎职之罪 26
第七章 关于妨害公务之罪 41
第八章 关于选举之罪 44
第九章 关于骚扰之罪 47
第十章 关于监禁者脱逃罪 49
第十一章 关于藏匿罪人及湮没证据之罪 56
第十二章 关于伪证及诬告之罪 59
第十三章 关于放火决水及水利罪 66
第十四章 关于危险物罪 79
第十五章 关于往来通信罪 82
第十六章 关于秩序罪 86
第十七章 关于伪造通用货币之罪 92
第十八章 关于伪造文书及印文之罪 100
第十九章 关于伪造度量衡罪 109
第二十章 关于祀典及坟墓罪 111
第二十一章 关于鸦片烟之罪 118
第二十二章 关于贿博彩票之罪 121
第二十三章 关于奸非及重婚之罪 124
第二十四章 关于欱料水之罪 130
第二十五章 关于卫生之罪 132
第二十六章 关于杀伤之罪 134
第二十七章 关于堕胎之罪 155
第二十八章 关于遗弃之罪 157
第二十九章 关于逮捕监禁之罪 159
第三十章 关于略诱及和诱之罪 162
第三十一章 关于名誉信用安全及秘密之罪 168
第三十二章 关于窃盗及强盗之罪 173
第三十三章 关于诈欺取财罪 196
第三十四章 关于侵占罪 200
第三十五章 关于赃物罪 208
第三十六章 关于毁弃损坏罪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