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1
凡例 3
概述 4
大事记 9
第一章 机构沿革 53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司法行政 53
第二节 新中国建立后的司法行政机构 53
第二章 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 61
第一节 法制宣传 61
一、民国时期法制宣传 61
二、新中国建立后的法制宣传 62
第二节 普法教育 88
第三章 民间调解 88
第一节 民间调解形式 88
一、民国年间民间调解 88
二、新中国建立后的人民调解 88
第二节 司法助理员 102
第三节 乡镇法律服务 109
第四章 律师 113
第一节 律师制度 113
第二节 律师业务 118
一、法律顾问 118
二、民事代理 129
三、刑事辩护 132
四、非诉讼代理 135
五、解答法律询问和代书 136
第三节 业务收费 138
第五章 公证 149
第一节 公证制度 149
第二节 公证业务 162
一、国内公证 162
二、涉外公证 170
第三节 公证收费 172
第六章 党团组织和队伍建设 188
第一节 党团组织 188
一、党组织 188
二、团组织 190
第二节 政治思想教育 191
第三节 业务素质教育 192
第七章 荣誉 196
第一节 先进集体 196
一、局、两处先进集体 196
二、基层组织先进集体 198
第二节 先进个人 202
一、局(普法办)两处先进个人 202
二、基层组织先进个人 205
附录:1990年局、两处工作人员名录 209
编后记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