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 1
组委会各办、部、委负责人名单 3
赛区及竞赛委员会负责人名单 7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赛区委员会 7
田径竞赛委员会 7
游泳竞赛委员会 7
举重竞赛委员会 8
乒乓球竞赛委员会 8
击剑竞赛委员会 9
排球竞赛委员会 9
网球竞赛委员会 10
北京体育师范学院赛区委员会 10
轮椅篮球竞赛委员会 10
羽毛球竞赛委员会 11
硬地滚球竞赛委员会 11
盲人门球竞赛委员会 12
盲人柔道竞赛委员会 12
射击、射箭竞赛委员会 12
射 击 13
射 箭 13
国际仲裁委员会名单 14
竞赛规程总则 15
一、竞赛时间 15
二、竞赛地点 15
三、竞赛项目 15
四、参赛资格 15
五、参赛办法 15
六、竞赛办法 15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7
八、运动会设仲裁委员会,由FESPIC技术委员会和医学科学委员会有关人员以及组委会有关技术人员组成 17
九、裁判员 17
十、离会 17
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的补充规定 22
一、关于第三次报名后确定项目的规定 22
二、关于部分比赛项目的规定 22
三、关于医学分级后更改级别及参赛过程中运动员弃权的规定 22
四、关于各代表团到训练安排的规定 22
五、关于比赛中申诉的规定 23
六、由于本届运动会饲养条件尚不完善,各代表团一律不带导盲犬 23
竞寒总日程表 26
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竞赛总日程表 27
各项竞赛日程 30
射 箭 30
田 径 31
羽毛球 43
轮椅篮球 44
硬地滚球 45
击 剑 46
盲人门球 47
柔 道 49
射 击 50
游 泳 51
乒乓球 57
轮椅网球 58
坐式排球 59
举 重 60
各代表团团长名单 92
“远南”残疾人运动会比赛馆位置图 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