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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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李祖荫,王选,王懋麟,徐家相校勘者
  • 出 版 社:北京朝阳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222
  • ISBN:
  • 页数:301 页
图书介绍:

绪论 1

第一章 民法概论 1

第一节 民法之观念 1

第二节 民法渊源 3

第一欵 成文法 3

第二欵 习惯法 5

第三欵 条理 9

第四欵 条例及学说 11

第三节 民法之效力 11

第一欵 关於时之效力 12

第二欵 关於人及地之效力 14

第四节 民法之编别 15

第五节 民法之解释 17

第二章 私权概论 22

第一节 私权之观念 22

第二节 私权之分类 26

第一项 财产权与非财产权 26

第二项 绝对权与相对权 27

第三项 支配权请求权与形成权 29

第四项 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35

第五项 独立权利与附属权利 35

第六项 原权与救济权 36

第七项 需介权与不需介权 36

第三节 义务 36

本论 39

第一编 私权之主体 39

第一章 总论 39

第一节 私权主体之观念 39

第二节 权利能力 40

第三节 意思能力 41

第四节 行为能力 44

第五节 责任能力 45

第二章 自然人 46

第一节 自然人之观念 46

第二节 自然人之权利能力 46

第一欵 权利能力之范围 46

第二欵 权利能力之始终 47

第三节 自然人之行为能力 49

第一欵 概论 49

第二欵 有行为能力人 51

第三欵 无行为能力人 53

第一项 七岁未满人 54

第二项 禁治产人 55

第四欵 限制行为能力人 58

第一项 满七岁之未成年人 59

第二项 准禁治产人 63

第三项 妻 65

第五欵 相对人之保护 68

第四节 自然人之责任能力 71

第五节 自然人之住址 73

第六节 自然人之人格保护 80

第七节 自然人之死亡宣告 82

第三章 法人 86

第一节 总论 86

第一欵 法人之观念 86

第二欵 法人之种类 90

第三欵 法人之能力 92

第四欵 法人之住址 96

第五欵 法人之干涉 96

第六欵 外国法人 98

第二节 社团法人 99

第一欵 社团法人之设立 99

第二欵 社团法人之登记 101

第三欵 社员名簿及财产目录 102

第四欵 社团法人之组识 103

第一项 董事 103

第二项 社员 106

第五欵 社团法人之监督 113

第六欵 社团法人之消灭 113

第一项 解散 113

第二项 清算 117

第三项 解散及清算之监督 119

第七欵 对於社团法人之机关之制裁 120

第八欵 无权利能力之社团法人 120

第三节 财团法人 121

第一欵 财团法人之设立 121

第二欵 捐助行为 122

第三欵 捐助财产 124

第四欵 财团法人之变更 125

第二编 私权之客体 127

第一章 总论 127

第二章 物 129

第一节 物之观念 129

第二节 物之类别 130

第一欵 动产及不动产 130

第二欵 替代物及不替代物 131

第三欵 消费物及不消费物 132

第四欵 主物及从物 133

第五欵 可分物及不可分物 134

第六欵 融通物及不融通物 134

第七欵 无主物及有主物 136

第八欵 单一物合成物及聚合物 136

第三节 物之成分 137

第四节 物之滋息 139

第一欵 概论 139

第二欵 天然滋息 139

第三欵 法定滋息 142

第三编 私权之变动 143

第一章 总论 143

第一节 法律现象 143

第二节 法律事实 147

第三节 心思表示 148

第二章 法律行为 150

第一节 总论 150

第一欵 法律行为之观念 150

第二欵 法律行为之类别 153

第三欵 法律行为之要件 160

第一项 概论 161

第二项 内容之可能 162

第三项 内容之确定 164

第四项 内容之合法 165

第一目 内容须不违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165

第二目 内容须非法律或裁判所禁止 169

第二节 意思表示 172

第一欵 意思表示之意义 172

第二欵 意思表示之类别 173

第三欵 意思表示之方法 175

第四欵 无瑕疵之意思表示 176

第一项 意思与表示须一致 176

第一目 总论 177

第二目 故意之不合 178

第一类 真意保留 178

第二类 虚伪表示 179

第三目 不虞之不合 183

第一类 错误 183

第二类 误传 186

第四目 无效或撤销之限制 187

第二项 表示意思须自由 188

第一目 概论 188

第二目 诈欺 189

第三目 胁迫 193

第五欵 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之时期 197

第一项 概论 197

第二项 向非对话人之意思表示生效时期 198

第三项 向对话人之意思表示生效时期 206

第六欵 意思表示之解释 207

第三节 契约 208

第一欵 契约之观念 208

第二欵 契约之类别 211

第三欵 契约之成立 218

第一项 概论 218

第二项 要约 218

第一目 要约之观念 218

第二目 要约之要件 219

第三目 要约之效力 220

第三项 承诺 229

第一目 承诺之观念 229

第二目 承诺之要件 230

第三目 承诺之时期 231

第四目 承诺之效力 232

第四项 合意及不合意 232

第五项 意思实现 233

第六项 契约成立之时期 234

第四节 代理 234

第一欵 代理之观念 234

第二欵 代理之效果 237

第三欵 代理权 238

第一项 代理权之性质 238

第二项 代理权之发生 238

第三项 代理权之范围 240

第四项 代理权之制限 241

第五项 代理权之消灭 242

第六项 复代理人 244

第四欵 代理之变态 246

第一项 与有代理权同视之时 246

第二项 无权代理之时 247

第一目 契约之无权代理 247

第二目 单独行为之无权代理 250

第五节 附条件之法律行为 251

第一欵 条件之意义 252

第二欵 条件之种类 254

第三欵 附条件之法律行为之效力 257

第一项 条件成否未定中法律行为之效力 258

第二项 条件成就之效力 259

第三项 条件不成就之效力 260

第六节 附期限之法律行为 261

第一欵 期限之意义 261

第二欵 期限之种类 263

第三欵 附期限之法律行为之效力 263

第一项 期限届至前之效力 263

第二项 期限届至后之效力 263

第七节 法律行为之效力 264

第一欵 法律行为之有效 264

第二欵 法律行为之无效 265

第三欵 法律行为之撤销 267

第四欵 法律行为之效力未定 271

第三章 时效 271

第一节 时效制度之基础 271

第二节 时效之本质 272

第三节 时效之当事人 274

第四节 时效利益之抛弃 275

第五节 时效之效力 276

第六节 时效之中断 277

第七节 时效之停止 283

第八节 时效不完成 284

第九节 各种之时效 285

第一欵 取得时效 285

第一项 所有权之取得时效 285

第二项 所有权以外财产权之取得时效 287

第二欵 消灭时效 289

第一项 债权请求权之消灭时效 289

第二项 所有权以外之财产权及债权之消灭时效 291

第四章 时 292

第五章 权利之行使及担保 295

第一节 权利之行使 295

第二节 自卫及自助 296

第三节 权利之担保 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