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九四九——一九五六年) 1
中共中央向各级党委发出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通知(一九五○年三月三日) 1
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一九五○年三月三日政务院第二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 3
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一九五○年四月十九日) 9
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指示(一九五○年五月) 13
外交部周恩来部长关于反对美国总统杜鲁门六月二十七日声明和美国武装侵略我国的声明(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6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一九五○年八月四日政务院第四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 25
各民主党派联合宣言(一九五○年十一月四日) 49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52
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开除刘青山、张子善党籍的决议(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四日河北省委员会通过,并经过中共中央华北局批准) 56
附:刘青山、张子善盗窃国家资财的罪行 5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关于增产节约运动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63
周恩来副主席在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上的报告(摘要)(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 65
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一九五二年三月八日政务院第一百二十七次政务会议批准) 69
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五反”运动中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一九五二年三月八日政务院第一百二十七次政务会议批准) 76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这个决议于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五日中共中央以草案形式发给各级党委试行,至一九五三年二月十五日中共中央通过成为正式决议,并做了部分的修改) 79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中共中央通过。这个决议不适用于某些少数民族的地区) 92
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 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宣传部制发,经过中共中央批准) 111
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一九五四年二月十日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根据毛泽东同志的建议一致通过的决议) 149
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的公报(一九五四年二月十八日) 1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63
中共中央关于宣传唯物主义思想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的指示(一九五五年三月一日) 185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一九五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通过) 196
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扩大)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根据毛泽东同志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在省委、市委和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报告通过的决议,一九五五年十月十一日) 201
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这个文件曾经在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十六日至二十四日中央政治局召集的有各省委、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代表参加的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并且做为草案通过。一九五六年二月二十四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了个别的修改,追认为正式决议) 221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这篇文章是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讨论,由《人民日报》编辑部写成的,一九五六年四月五日) 235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