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针、任务和目标 1
第一章 指导方针和原则 1
第二章 主要任务 2
第三章 经济增长率 3
第四章 经济效益 4
第五章 国民收入生产和分配 5
第六章 固定资产投资 6
第七章 经济体制改革 7
第八章 横向经济联合 9
第九章 农村经济任务和目标 11
二、农村经济 11
第十章 粮油作物 12
第十一章 经济作物 13
第十二章 林业 14
第十三章 畜牧业 16
第十四章 水产业 17
第十五章 乡镇企业 18
第十六章 水利和水土保持 19
第十七章 耕地管理 20
第十八章 气象事业 21
三、工业和建筑业 23
第十九章 工业主要任务和目标 23
第二十章 食品工业 24
第二十一章 纺织服装工业 25
第二十二章 日用轻工业 26
第二十三章 文化用品工业 27
第二十四章 电子工业 28
第二十五章 机械、造船工业 29
第二十六章 冶金工业 30
第二十七章 化学工业 31
第二十八章 建材工业 32
第二十九章 建筑业 32
第三十章 能源、交通建设方针 34
四、能源、交通和邮电通信 34
第三十一章 电力工业 35
第三十二章 煤炭工业 35
第三十三章 能源节约 36
第三十四章 铁路和民航 37
第三十五章 水运和公路 37
第三十六章 邮电通信 39
五、财政金融和商品流通 40
第三十七章 财政收支 40
第三十八章 信贷收支 41
第三十九章 外汇收支 42
第四十章 消费资料流通 43
第四十一章 生产资料流通 44
第四十二章 对台贸易 45
第四十三章 市场和价格管理 46
六、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交流 47
第四十四章 进出口贸易 47
第四十五章 利用侨资外资 48
第四十六章 引进技术和智力 49
第四十七章 厦门经济特区 50
第四十八章 福州开放城市和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 51
第四十九章 闽南三角开放区 52
第五十一章 旅游 53
第五十章 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出口 53
七、地区经济发展与布局 55
第五十二章 地区经济发展方针 55
第五十三章 沿海经济 56
第五十四章 山区经济 56
第五十五章 老、少、边、岛地区经济 57
第五十六章 乡镇建设 58
第五十七章 国土开发与整治 59
第五十八章 闽江流域综合开发 60
第五十九章 湄洲湾区域开发 61
第六十章 地质勘探 62
第六十一章 科技、教育发展战略目标 64
八、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 64
第六十二章 自然科学 65
第六十三章 科技攻关 67
第六十四章 哲学社会科学 67
第六十五章 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 69
第六十六章 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 70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72
第六十七章 人口 72
第六十八章 劳动工资 73
第六十九章 居民收入与消费 74
第七十章 卫生事业 75
第七十一章 医药 76
第七十二章 体育事业 77
第七十三章 社会保障事业 77
第七十四章 城市建设 78
第七十五章 环境保护 79
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81
第七十六章 思想政治工作 81
第七十七章 文化、新闻、出版事业 82
第七十八章 广播、电影、电视事业 83
第七十九章 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 84
第八十章 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84
附录 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主要指标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