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1
第一编 总则 1
第一章 法例 1
第二章人 5
第一节 权利能力 5
第二节 行为能力 5
第三节 责任能力 8
第四节 住所 8
第五节 人格保护 8
第六节 死亡宣告 8
第三章 法人 9
第一节通则 9
第二节 社团法人 11
第三节 财团法人 (附管理寺庙条现例行律户役门私创庵院及私度僧道又田赋门寺院庄田) 12
第四章物 31
第五章法律行为 31
第一节意思表示 32
第二节 契约 35
第三节 代理 38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44
第五节 无效撤销及同意 45
第六章 期间及期日 46
第七章 时效 47
第一节通则 47
第二节取得时效 48
第三节 消灭时效 49
第八章 权利行使及担保 49
第二编 债权 53
第一章 通则 53
第一节 债权之标的(附现行律钱债门违禁取利条) 53
第二节 债权之效力 64
第三节债权之让与 75
第四节 债务之承任 77
第五节 债权之消灭 79
第一款 清偿 80
第二款提存 81
第三款抵销 82
第四款 更改 84
第五款 免除 84
第六款 混同 86
第六节 多数债权人及债务人 86
第二章 契约 89
第一节 通则 89
第一款 契约之成立及其内容 89
第二款 契约之效力 93
第三款 契约之解除 94
第二节 买卖 95
第一款 通则(附现行律市廛门把持行市条) 95
第二款 买卖之效力 99
第三款买回 105
第四款 特种之买卖 106
第三节 互易 108
第四节 赠与 108
第五节 使用赁贷借 110
第六节 用益赁贷借 115
第七节 使用贷借 117
第八节 消费贷借 117
第九节 雇佣 118
第十节 承揽 119
第十一节 居间 120
第十二节 委任 121
第十三节 寄托 (附现行律钱债门费用受寄财产条及杂犯门失火与放火故烧人房屋条) 126
第十四节 合夥 130
第十五节 隐名合夥 144
第十六节 终身定期金契约 145
第十七节 博戏及赌事 146
第十八节 和解 147
第十九节 债务约束及债务认诺 149
第二十节 保证 150
第三章 广告 154
第四章 发行指示证券 154
第五章 发行无记名债券 155
第六章 管理事务 159
第七章 不当利得(附现行律钱债门得遗失物条) 161
第八章 侵权行为 161
第三编 物权 175
第一章 通则 175
第二章 所有权 177
第一节 通则 178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附现行律田宅门欺隐田粮条及检蹈灾伤田粮条条又户部则例田赋门开垦事宜) 179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194
第四节共有 194
第三章地上权 203
第四章 永佃权(附现行律田赋门撤佃条款) 205
第五章 地役权 216
第六章 担保物权 217
第一节 通则 217
第二节 抵押权 224
第三节 土地债务 231
第四节 不动产质权 (附 理不动产典当办法与现行律田宅门盗卖田宅条又典卖田宅条) 231
第五节 动产质权 255
第七章 占有 257
第四编 亲属 261
第一章 通则 279
第二章 家制 282
第一节 总则 282
第二节 家长及家属 (附现行律户役门别籍异财条又卑幼私擅用财条又斗殴门妻妾殴夫条) 283
第二章 婚姻 292
第一节 成婚之要件 292
第二节 婚姻之无效及撤销 310
第三节 婚姻之效力 325
第四节 离婚(附现行律婚姻门各条) 328
第四章亲子 367
第一节 亲权 367
第二节 嫡子 367
第三节 庶子 368
第四节 嗣子 369
第五节 私生子 371
第六节 养子 372
第五章 监护 376
第一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376
第一款 监护之成立 377
第二款 监护之职务 379
第三款 监护之终止 379
第二节 成年之监护 380
第三节 保佐 380
第六章 亲属会 381
第七章 扶费之义务 383
第五编 承继 389
第一章 通则 389
第二章 宗祧之承继 389
第一节 通则 389
第二节 宗祧承继人 395
第三节 承继宗祧之效力(附现行律户役立嫡子违法条) 429
第三章遗产之承继 437
第一节 通则 437
第二节 遗产承继人 437
第三节 承继遣产之效力 441
第一款 通则 441
第二款 承继人应继之分 442
第三款 分折遗产 444
第四章 嗣子未定及绝? 450
第五章 遗属 454
第一节 通则 454
第二节 遗嘱之方法 454
第三节 遗嘱之效力 455
第四节遗嘱之执行 456
第五节 遗嘱之撤销 456
第六章 应留财产 456
第七章 债权人或受遗人之权利 458
商法 459
商人通例 459
第一章 商人 459
第二章 商人能力 460
第三章 商业註册 461
第四章 商号 462
第五章 商业账簿 464
第六章 商业使用人及商业学徒 465
第七章 代理商 469
商人通例施行细则 471
修正公司条例 473
第一章 总纲 473
第二章 无限公司 474
第一节 设立 475
第二节 公司内部之关系 476
第三节 公司对外之关系 479
第四节 股东之退股 481
第五节 公司之解散 483
第六节 清算 485
第三章 两合公司 489
第四章 股分有限公司 492
第一节 设立 492
第二节 股分 498
第三节 股东会 501
第四节董事 503
第五节 监察人 506
第六节 公司之计算 508
第七节 公司债 510
第八节 变更章程 513
第九节 解散 515
第十节 清算 516
第五章 股分两合公司 519
第六章 罚则 523
附则 526
附公司条例关于董事及公积金之解释 526
公司条例施行细则 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