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编总则 1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1
第二章管辖 29
第三章审判组织 55
第四章回避 61
第五章诉讼参加人 66
第六章证据 93
第七章期间、送达 121
第八章调解 133
第九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143
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56
第十一章诉讼费用 171
第二编审判程序 174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174
第十三章简易程序 223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228
第十五章特别程序 245
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 266
第十七章督促程序 281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288
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294
第三编执行程序 306
第二十章一般规定 306
第二十一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324
第二十二章执行措施 335
第二十三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349
第二十四章一般原则 354
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354
第二十五章管辖 359
第二十六章送达、期间 364
第二十七章财产保全 368
第二十八章仲裁 373
第二十九章司法协助 378
附录: 38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89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汉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修改草案)的说明 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