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
编辑说明 2
凡例 3
概述 4
大事记 6
第一篇 建置沿革 20
第一章 行政区划 20
第一节 清·乾隆建县置时的行政区划 20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 28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行政区划 39
附:人口繁衍情况 66
一、清朝、民国时期的人口繁衍情况简表 6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口、耕地、粮食统计表 67
第二章 民政机构 70
第一节 机构设置 70
第二节 业务范围 70
附一、1986年底民政局组织系统图 71
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正、副科(局)长一览表 72
第二篇 民政事业 74
第一章 优待抚恤 74
第一节 清朝、民国时期的优抚 74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优抚 74
一、褒扬烈士 74
(一)定烈发证 74
(二)建立纪念碑、馆 76
二、拥军优属 80
(一)拥军劳军 80
(二)拥军劳属 80
三、优待抚恤 81
第二章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98
第一节 清朝、民国的退役简况 98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复退军人安置 98
一、复员军人安置 98
二、退伍军人安置 99
三、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 104
第三章 自然灾害救济 105
第一节 自然灾害与荒政简述 105
第二节 清朝时期灾害和賑济 106
一、自然灾害情况表 106
二、县绅殷户对灾民的賑济 107
第三节 民国时期灾害和賑济 108
一、自然灾害情况表 108
二、灾民賑济 108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生产救灾和賑济 109
一、自然灾害情况 109
二、生产救灾和灾民賑济 116
第四章 社会救济 126
第一节 清时期社会救济简述 126
第二节 民国时期社会救济简述 126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社会救济 127
一、贫困户救济 127
二、五保户救济 132
三、冬令救济 134
四、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 137
五、收容遣送 138
六、麻风病人救济 139
第五章 扶贫扶优 143
第一节 农村扶贫 143
第二节 双扶工作 144
第六章 婚姻 149
第一节 婚姻习俗 149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婚姻状况 150
一、结婚 150
二、离婚 153
三、复婚 154
四、涉外婚姻 155
第七章 殡葬习俗与改革 156
第八章 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57
第一节 民政事业费的来源、用途 157
第二节 财务管理 160
第三篇 烈士、英模 162
第一章 烈士传略 162
第二章 英雄模范 168
第三章 烈士英名录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