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政机构建置沿革 1
第一节 民政机构沿革 1
第二节 县民政工作人员题名 2
第三节 民政机构职能 4
第四节 加强民政部门的建设 4
第二章 基层政权建设 6
第一节 基层政权组织 6
第二节 选举 7
一、选举机构 7
二、等额选举 7
三、差额选举 9
四、涪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
涪陵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情况 10
涪陵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情况 11
第三节 行政区划 16
一、概述 16
二、区划 17
第三章 支前与安置工作 35
第一节 烈士褒扬工作 35
一、烈士的分类及人数 35
二、烈士墓、塔(陵园)的分布及管理 54
第二节 支前 60
一、我县支前工作概况 60
二、李渡荣军学校 69
第三节 安置 76
一、军队退休干部的安置 76
二、地方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 77
三、复员、退伍军人的接收与安置 78
四、复员干部的接收和改办转业安置 82
第四章 拥军优属 84
第一节 抚恤工作 84
一、牺牲、病故、失踪军人的抚恤 84
二、革命残废人员的抚恤 88
三、革命残废人员残废等级的调整、复查与换证 92
第二节 优待工作 94
一、群众优待 94
二、优抚对象的其他优待 98
第三节 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 99
一、定期定量补助 99
二、临时困难补助 100
第四节 慰问活动 102
第五节 优抚对象代表会、功模会、积极分子会 109
第五章 救济和救灾工作 116
第一节 救济 116
一、建国初期县办社会福利组织 116
二、县盲、哑学校和福利生产 122
三、烈军属生产社 123
四、县社会福利生产现状 124
五、城乡社会救济 125
六、扶贫济贫工作 128
七、敬老院 135
第二节 救灾 138
一、水灾 139
二、火灾 148
三、旱灾 151
四、其他灾害 159
第六章 民政部门的其他业务 162
第一节 来信来访工作 162
第二节 民政经费的管理及使用 162
第三节 婚姻登记 165
第四节 殡葬改革 168
一、殡葬改革的方向、方针及有关规定 168
二、殡葬现状 171
三、殡葬机构 172
第七章 政府交办业务 174
第一节 接管涪陵县伪政权部分机构 174
第二节 收容、遣送与安置 175
一、收容、遣送机关 175
二、收容、改造与遣送 175
第三节 禁烟禁毒 179
第四节 土地征用 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