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摘要) 17
(二) 22
国务院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22
国务院关于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的几项规定 29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33
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37
财政部 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关于工矿企业治理“三废”污染,开展综合利用产品利润提留办法的通知 43
关于治理工业“三废”开展综合利用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46
城市规划条例(摘要) 51
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防治水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 55
国务院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 66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69
水土保持工作条例(摘要) 7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78
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通令 86
关于环境保护资金渠道的规定的通知(摘要) 88
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90
(三) 102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消烟除尘管理暂行条例》等三个条例的通知 102
广东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 11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珍贵稀有动植物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的布告 120
广东省城镇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第五十二章环境保护 126
(四) 128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82) 12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8—82) 132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3) 134
(五) 137
梅县市公元1986—1990年环境保护规划 137
梅县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环境噪声管理的布告 148
梅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管理的通知 152
梅县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市容卫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告 155
梅县市人民政府关于北门河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告 158
梅县市环保委员会关于生产水泥管理的规定 160
梅县市环保委员会关于企事业生产废水防治污染环境管理的规定 162
梅县市环保委员会关于防治工业烟尘的管理规定 164
梅县市环保委员会关于防治工业生产噪声源的管理规定 167
梅县市环保委员会关于防治医院(医疗)病毒污水的管理规定 169
(六) 171
环境保护法通俗讲话 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