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政管理 1
1.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印发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颁发〈药政管理条例(试行)〉的报告》 1
2.卫生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27
3.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单位关于在全国开展整顿药厂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48
4.吉林省卫生局、医药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单位在全国开展整顿药厂工作报告》的实施细则 63
5.吉林省卫生厅、公安厅、医药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单位关于加强药政管理禁止制售伪劣药品的报告》 80
6.卫生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九七七年版的通知 92
7.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关于下达《新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05
8.卫生部关于贯彻执行《药检所工作条例》的通知 115
9.卫生部、化工部、商业部关于颁发药品卫生标准的通知 136
10.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卫生部关于执行药品卫生标准的几点补充意见 140
11.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关于不准将化妆品当药品销售使用的通知》 145
12.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卫生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医药管理决定”有关医药产品包装问题的通知 153
13.卫生部下达“关于国外厂商申请在我国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研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159
14.吉林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医药管理的决定〉加强我省药政管理具体意见的通知》 165
15.吉林省卫生局、外贸局转发卫生部、外贸部《关于出口药品出具证明书问题的通知》 182
16.卫生部药政局批复山西省中药材学校药厂生产药品的意见 189
17.吉林省卫生局、医药管理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关于严格取缔游散药贩和非法厂商出售伪劣药品的联合通知 191
18.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商业厅、农业厅畜牧局转发《关于颁发制药厂营业执照的通知》 196
19.吉林省医药管理局、卫生厅、供销合作社、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关于明确“贵重药材”品种的通知》 206
20.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建立有关药品质量报告制度的通知》 212
二、医院药剂工作管理 219
1.卫生部关于下达《医院药剂工作条例》的通知 219
2.吉林省卫生厅关于颁发《吉林省各级医院药品制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33
三、麻醉药品管理 245
1.国务院关于颁发《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的通知 245
2.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细则》请贯彻执行的通知 257
3.国务院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 275
4.邮电部、商业部、卫生部《关于邮寄麻醉药品办法的通知》 280
5.吉林省卫生厅、医药管理局转发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关于停止生产、供应、使用”复方樟脑酊”的通知 286
6.吉林省卫生局、医药管理局、石油化工局、商业局关于转发《医疗用毒药、限制性剧药管理规定》的通知 293
7.吉林省卫生局《关于加强麻醉药品管理的通知》 307
8.吉林省卫生局、医药管理局《关于对麻醉药品管理工作进行整顿的通知》 312
四、其他 331
1.国务院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通知 331
2.国务院批转全国医药工作会议纪要 346
3.国务院批转国家标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报告的通知 365
4.国务院关于发布《广告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 377
5.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缔游医药贩的布告 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