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目录 1
一、法规章则 1
1.国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 1
2.经济合同仲裁条例 14
3.《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若干问题的说明 21
4.财产保险合同条例 26
5.全国性公司核定登记注册资本问题的规定 30
6.开展全国性公司全面登记注册工作的规定 33
7.全国性公司和对外业务公司登记审批程序的规定 34
8.登记注册资本问题的答复 39
9.制定专业公司章程、协议的有关规定 41
10.制止乱涨生产资料价格的若干规定(摘录) 43
11.制止买卖、租赁土地的规定 45
12.租赁买卖或变相租赁买卖社队土地的处理规定 46
13.重申产品不准制定临时价的规定 48
14.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 49
二、监察 60
15.会计干部技术职称考核评定工作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 60
1.关于当前几项工作的紧急通知 67
2.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开展财务大检查的报告的通知 68
4.援外业务财务大检查的规定 73
5.财务大检查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摘要) 75
3.行政财务大检查的规定 77
6.中央机关财务大检查的规定 78
7.企业财务大检查的规定 79
8.地方帮助国务院各部委所属单位进行财务检查的有关规定 80
9.关于财务税收大检查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81
10.开展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86
11.各级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 89
12.坚决制止以“集资”为名向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乱摊派(摘要) 90
13.坚决制止乱涨生产资料价格和向建设单位乱摊派费用的紧急通知 91
14.关于对建设项目超概算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95
15.关于贯彻国务院102号文件的补充规定(摘要) 96
三、财务 97
16.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的规定 97
1.铁路运输、工业、供销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 99
2.铁路工业、供销企业实行利改税的补充规定 102
3.国营工交企业实行利改税财务处理问题的暂行规定 107
4.财政部关于实行利改税办法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解答(摘要) 114
5.国营企业利改税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摘要) 122
6.实行利改税办法的部属运输、工业、供销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考核问题的规定 124
7.实行利改税后有关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财务处理问题的规定 125
8.对小型工商企业确定其税后上交承包费或上交利润数额的说明 126
9.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有关财政预算、金库报解等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摘录) 127
10.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考核问题的补充规定 129
11.贯彻国务院国发〈1983〉131号紧急通知的几项具体规定 130
12.加强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管理的规定 131
13.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购买器材如何执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规定的通知 132
14.一九八四年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安排 133
15.汽车集中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 137
16.企业广告费用开支问题的规定 139
17.国家轨道衡计量分站计量管理规则(试行)(摘要) 141
19.买卖、租赁私有房屋的规定 143
18.购置电子计算机审批权限的规定 143
20.工业企业对国外提供劳务所得分成的规定 144
21.不准制造、销售管形弹簧秤的规定(摘录) 145
22.国营工业企业非法提价没收收入有关财务和会计处理 146
23.关于水电部扩大贴费收取范围和标准问题的复函 147
24.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摘要) 148
25.关于发展地方铁路的几项政策(摘录) 150
四、成本 153
26.严禁私自组织演员进行营业性演出的规定 153
1.狠抓扭亏增盈工作的措施 155
2.铁路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 157
3.全国统配、重点煤矿增收维简费的规定 159
4.关于收取统配、重点煤矿维简费的规定(摘录) 161
5.钢轨增加探伤费后,道岔等有关产品调整出厂价格 166
6.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的有关规定 170
7.铁路部门废钢铁管理的有关规定(摘录) 175
五、资金 177
8.关于搞好节约水泥工作的规定 177
1.关于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 183
2.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 188
3.关于流动资金交接的补充规定 192
4.关于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有关问题的解答 193
5.关于流动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195
6.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办法、实施细则和会计处理方法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196
7.企业交纳能源交通建设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 198
8.提高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的几个有关问题 201
9.转发财政部关于颁发《预算外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203
10.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问题的解答 204
11.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 207
六、会计、财产 207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委托会计师查帐问题的若干规定 213
2.积极组织工业会计、商业会计两个专业的业余自由收看班有关问题的意见 214
3.国营工业、供销企业利改税后发生亏损的会计处理办法(摘要) 217
4.一九八三年国家财政决算编审工作的规定(摘要) 219
5.交通战备物资储备暂行规定(摘要) 223
6.报废、降价处理库存积压物资和防止新积压的几项规定(摘录) 226
7.机电产品报废、降价处理的有关规定 233
8.报废处理库存积压物资延长处理时间的通知 235
9.库存机电产品、钢材报废、降价处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解答 236
10.铁路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240
11.中央直属企业报废机电产品冲销资金手续问题的补充规定 249
12.机电产品和钢材冲销资金的有关规定 250
七、货资币金、外汇、信贷 250
1.一九八四年国库券条例 253
2.个人用国库券抵缴赃款、罚款、补税和抵还职工借欠公款的规定 254
3.职工抵还借欠公款的国库券利息如何列帐问题 256
4.严格掌握个别调动工作职工用国库券抵还借欠公款 257
5.企业申请和归还各种技措贷款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规定 258
6.企业归还各种技措贷款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规定 259
7.取消国营工交企业定额内低息贷款 261
8.对外借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262
9.广深铁路改造外汇贷款还款问题 263
10.关于地方单位高价买卖外汇的非法收入被挪用的财务处理办法 264
11.留成外汇的有关规定 265
12.改变国家统借统还引进设备的转帐办法 267
13.金银管理条例 268
14.金银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274
15.实行《票汇结算办法》的要求(摘要) 282
16.票汇结算办法 283
17.修改《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的通知 285
八、工资、津贴、奖励、差旅探亲 287
18.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 287
1.支援边远地区大、中专毕业生工资待遇的规定 297
2.企业使用奖金等自有资金调整工资是否计入工资总额的规定 298
3.工资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299
4.关于贯彻执行《铁道部部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补充说明 303
5.关于当前推行经营责任制工作中有关工资奖金问题的规定 305
6.铁路节约原材料、能源奖励暂行办法 308
7.在推行经营责任制和实行利改税工作中有关工资奖金列支问题的解释 313
9.整顿验收合格企业实行一次性奖金和浮动升级问题的规定 314
8.整顿验收合格的企业不加发一次性奖金和不实行浮动升级 314
10.关于正确实行奖励制度,加强奖金管理,严格控制奖金发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315
11.整顿和制止滥发奖金等问题的规定(摘要) 323
12.贯彻劳人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中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 324
13.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的规定 327
14.关于减少会议改变会风的通知 328
15.重申部局领导外出时不组织迎送的规定 330
16.关于修改差旅费、会议费开支标准的规定 331
17.铁路离休干部、退休职工使用铁路乘车证的规定 336
18.使用探亲乘车证的规定 337
19.严禁使用公用乘车证进行参观游览 338
20.关于台胞职工出境探亲待遇 339
九、劳动保护、环保、医疗、福利 339
1.铁路环境保护工作条例(摘录) 341
2.铁路基本建设、技措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345
3.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的几项规定(摘录) 351
4.关于扶持发展集体经济,进一步做好职工待业子女安置工作的有关规定 354
5.北京市劳动服务公司系统建立青年职工养老储备金制度 357
6.关于城镇青年就业和劳动服务公司补助费管理使用的暂行规定 359
7.关于修改补充中央国家机关幼儿园托儿补助办法 362
8.关于制止滥发中年知识分子生活困难补助费问题的通知 363
9.关于免收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治疗肺结核病药费的规定 365
十、劳动保险 365
1.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老工人病假期间待遇的复函 367
2.关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在职干部病假待遇 367
3.对《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中若干具体问题的答复 368
4.关于离休干部待遇中有关问题的答复 370
5.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问题解答 373
6.中央和国家机关离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补充规定 378
7.关于离休干部健康休养的几项规定 381
8.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382
9.延长部分骨干教师、医生、科技人员退休年龄的规定 384
10.落实西藏离休退休人员跨省安置问题的请示的通知(摘录) 385
11.支援边远地区科技人员离、退休待遇的规定 387
12.关于提高职工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最低保证数的通知 388
13.关于静电复印机工作人员暂不实行保健津贴的复函 389
14.保护劳动模范身体健康的规定(摘要) 390
15.在经济改革中要注意保障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91
十一、教育 391
1.关于管理干部学院经费的规定 395
2.关于加强铁路教育工作的决定中有关问题的规定(摘录) 396
3.广播电视大学扩大招收待业知识青年学员有关经费的规定(摘录) 397
4.关于党校经费的规定 398
5.部党校锦州分校的财务规定 399
6.中央级党政机关干部教育经费开支的暂行规定 400
7.高等院校干部专修科学员生活福利待遇问题的规定 404
8.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助学金暂行办法 405
9.改革技工学校助学金使用办法 410
10.关于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学毕业生若干问题的规定 412
11.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 414
12.为外国人举办短期学习班费用的试行规定 422
十二、外事、侨务 422
1.出国进修人员在国外学习和生活费用等问题的规定 427
2.修改出国留学人员获得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处理办法 429
3.文教部门聘请外籍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 431
4.重申严格控制派遣团、组出国 433
5.调整部分接待外宾费用开支标准 434
6.关于外事费若干标准的规定 435
7.关于去朝、罗及其他国家的临时出国人员国外零用费问题的通知 436
8.关于去朝、罗的临时出国人员国外零用费问题的补充通知 437
9.已出境定居的退休干部符合离休条件的改办离职休养的补充通知 438
10.控制外贸亏损的规定 439
11.加强在外售券国内取货业务管理 442
十三、其他经费开支 442
1.关于诉讼费和聘请律师费列支问题的规定 445
2.法院业务经费的规定 445
3.检察院系统急需解决的业务经费等问题的规定 446
4.私房收购费和私房租金补助开支问题的规定 448
5.铁路科技情报网经费的规定 449
十四、税制 450
6.公安干警服装发放范围的规定 450
1.建筑税征收暂行办法 453
2.建筑税征收暂行办法施行细则 456
3.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的暂行规定(摘录) 461
4.国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交工作的规定(摘要) 463
5.进口图书资料征免工商税(工商统一税)问题的规定 467
6.关于你部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摘录) 468
7.商品批发业务收入征收工商税的规定 469
8.财政部对商品批发业务收入征收工商税的说明 470
9.商品批发业务收入征收工商税的补充规定 473
10.关于《增值税暂行办法》贯彻执行的通知 474
11.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员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免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479
乙、运营 479
1.铁路运输企业实行利改税的补充规定 481
2.铁路运输企业实行利改税后有关会计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 485
3.铁路运输企业实行利改税后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 486
4.铁路运输企业大修理工程项目按施工预算拨款结算的办法(试行) 489
5.一九八三年铁路运输企业决算报告编审注意事项 491
6.一九八三年铁路运输企业决算编制补充说明 495
7.《铁路军事专用线修建和维修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摘录) 502
8.关于专运乘务人员服装等问题的答复 507
9.铁路运输成本管理规则 508
10.铁路运输企业运营临管铁路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517
11.行李包裹事故处理有关财务方面的规定 521
丙、运输收入 521
1.重新修订和制定的《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等规章 523
2.广九线广深段与其他营业线办理直通货物运输计费办法 524
3.公布广九线广深段与其他营业线办理客运业务办法 525
4.关于实行新的铁路货物运价的通知 527
5.关于未正式交付营业的临时营业铁路实行新的铁路货物运价的规定 528
6.关于支付水运段运杂费的复函 529
7.货物运输绕路计费规定的发布权限 530
8.关于实行新铁路货物运价部分运杂费列帐的规定 531
9.关于开展货物运输保险业务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的规定 532
10.编制一九八三年度运输收入及非贸易外汇决算的规定 533
11.废止的规章、文件名称表 535
丁、工业 535
1.国营工业企业实行利改税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 537
2.工业企业实行利改税后会计帐目调整问题的解答 551
3.按“利改税”后的口径调整去年工业企业有关指标数字 556
4.机械电子工业技术改造的有关规定 557
5.大力扩大机电产品出口问题的有关规定(摘录) 563
6.国务院批转进一步贯彻工业品按质论价政策的报告的通知 565
7.进一步贯彻工业品按质论价政策的报告(摘要) 566
8.产品价格问题的有关规定 570
9.机械产品按质论价、分等定价试行办法 571
10.国家经委优质产品条件 575
11.工业、供销企业编审一九八三年年度决算的规定 576
12.编报工业企业月、季度会计报表的规定 587
戊、事业 587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593
2.机车车辆研究所产品成本核算暂行办法 597
3.铁路高校部分进口设备由北方交大归口结算的通知 600
4.中央国家机关行政用房的供暖费用和高层住宅设备管理费用开支办法的通知 601
5.中央国家机关实施《关于行政机关招待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细则 604
6.编报一九八三年事业单位年度决算的规定 610
己、供销 610
1.铁路供销企业实行利改税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 615
2.供销企业奖励基金的规定 622
3.对京秦铁路贷款采购物资收取业务费提成的规定 623
4.国外贷款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有关事项 623
5.供销企业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办法的补充规定 625
6.生产资料加价订货计价的口径 626
7.制止生产资料乱涨价的有关规定(摘录) 627
8.铁路供销企业会计核算细则 629
9.供销企业的招待所财务管理的规定 630
庚、基本建设 630
1.中央国营建筑安装企业实行利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636
2.铁路施工企业实行利改税补充规定 637
3.各工程局实行利改税对企业留利后集中资金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640
4.建筑安装企业主要经济考核指标 641
5.对《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补充规定》中有关基本建设若干问题的说明 642
6.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清理在建项目的紧急通知 647
7.工程施工用高价汽、柴油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的通知 649
8.利用外汇采购钢材实行高来高走的通知 650
9.不应将发给职工的冬季取暖费列入预算人工费问题的批复 651
10.铁路施工企业不应收取施工机具购置费(技术装备费)的规定 652
11.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653
12.编制一九八四年中央级基本建设财务计划的规定 659
13.编制基本建设单位、地质勘探单位一九八三年财务决算的通知 662
14.编审国营施工企业198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668
15.修订小型建设项目报废工程审批程序的规定 675
16.铁路施工企业实行利改税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摘录) 675
17.基建、施工若干财务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 683
18.施工企业会计报表的规定 684
19.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687
20.铁路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补充规定 688
21.铁道部直属铁路工程局等企业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