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论 1
第一节 什么是物权 2
壹、物权乃人与人的关系 2
贰、民法物权编所称之物权 3
参、广义的物权 5
第二节 物权法与民法各编的关联 7
壹、与民法总则编的关联 7
贰、与民法债编的关联 7
参、与民法亲属及继承编的关联 8
第三节 债权与物权 9
壹、意义 9
贰、契约自由原则与物权法定主义 10
参、作用 12
第四节 物权之基本原则 16
壹、物权绝对性 16
贰、绝对性所产生之效力 17
参、绝对性之例外 21
第五节 物权法定主义 23
壹、意义 23
贰、违反物权法定主义之效果 25
第六节 公示及公信原则 27
壹、公示原则 27
贰、公信原则 28
第七节 物权行为无因性 29
壹、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 29
贰、物权行为独立性与无因性 31
第二章 不动产物权变动 39
第一节 因法律行为而发生之不动产物权变动 40
壹、意义 40
贰、要件 41
参、不动产物权之抛弃 49
肆、法律效果 52
第二节 非因法律行为而发生之不动产物权变动 56
壹、意义 56
贰、型态 58
参、未登记前对于第三人之效力 62
肆、未经登记仍可处分之例外 63
伍、违反非经登记不得处分之效力 65
第三节 不动产物权之善意取得 67
壹、意义 67
贰、法律依据 67
参、要件 68
肆、效力 72
第三章 动产物权变动 77
第一节 依法律行为而发生之动产物权变动 78
壹、动产物权让与之要件 78
贰、动产物权让与之法律效果 89
参、动产物权之抛弃 89
第二节 动产物权之善意取得 91
壹、意义 91
贰、要件 92
参、法律效果 99
第三节 脱离物(盗赃物、遗失物)之善意取得 103
壹、脱离物之意义 103
贰、脱离物之返还请求 104
参、法律效果 108
肆、回复请求权之限制 109
伍、脱离物回复请求之检讨 114
第四节 非依法律行为而发生之动产物权变动 117
壹、无主物之先占 117
贰、遗失物之拾得 120
参、埋藏物之发见 129
第五节 添附 132
壹、概说 132
贰、动产与不动产之附合 135
参、动产与动产之附合 143
肆、混合 149
伍、加工 157
陆、添附之法律上效果 160
第六节 时效取得 166
壹、意义 166
贰、动产所有权之时效取得 167
参、不动产所有权之时效取得 169
肆、时效取得与其他法律关系 172
伍、取得时效之中断 173
陆、其他财产权之时效取得 176
第四章 所有权 185
第一节 意义 186
壹、整体性 186
贰、弹力性 186
参、永久性 187
肆、社会性 187
第二节 所有权之权能 190
壹、积极权能 190
贰、消极权能 192
第三节 所有权人与占有人之返还关系 212
壹、意义 212
贰、孳息返还请求权 217
参、损害赔偿请求权 221
肆、费用偿还请求权 223
第四节 土地相邻关系 226
壹、意义 226
贰、相邻关系与损害赔偿 229
参、相邻关系与不动产役权之区别 230
肆、营建施设关系 231
伍、排水用水关系 233
陆、侵入关系 237
柒、枝根果实关系 239
第五节 袋地通行权 241
壹、意义 241
贰、要件 241
参、法律效果 246
肆、准用与类推适用 248
伍、通行权之限制 249
第六节 越界建筑 253
壹、意义 253
贰、构成要件 253
参、效果 257
第五章 所有权之特殊型态 263
第一节 概说 264
壹、意义 264
贰、种类 264
第二节 分别共有 267
壹、意义 267
贰、应有部分 267
参、分别共有之内部关系 274
肆、分别共有之外部关系 286
伍、分别共有物之分割 288
第三节 公同共有 302
壹、意义 302
贰、潜在应有部分 302
参、公同共有之权利义务关系 304
肆、公同共有之消灭 311
第四节 准共有 313
壹、意义 313
贰、类型 313
第五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318
壹、区分所有之定义 318
贰、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 320
参、权利与义务 323
第六章 用益物权 329
第一节 概说 330
第二节 普通地上权 332
壹、意义 332
贰、普通地上权之成立要件 334
参、地上权之特殊种类 338
肆、普通地上权之取得 340
伍、普通地上权之效力 342
陆、普通地上权之消灭 351
第三节 区分地上权 358
壹、意义 358
贰、区分地上权之取得 359
参、区分地上权之效力 361
肆、区分地上权之消灭 362
第四节 农育权 365
壹、缘起 365
贰、农育权的意义 366
参、农育权之取得 369
肆、农育权之效力 370
伍、农育权之消灭 375
陆、准用普通地上权之规定 381
柒、永佃权存续期间 382
第五节 不动产役权 383
壹、意义 383
贰、不动产役权之特性 389
参、不动产役权之取得 393
肆、不动产役权之效力 398
伍、不动产役权之消灭 406
第六节 典权 410
壹、意义 410
贰、典权之期限 415
参、典权之效力 419
肆、典权之消灭 436
第七章 抵押权 439
第一节 债权之担保 440
壹、意义 440
贰、担保物权 440
第二节 普通抵押权 444
壹、意义 444
贰、普通抵押权之特性 448
参、普通抵押权之取得 459
肆、抵押权之标的物 465
伍、抵押权所担保债权之范围 474
陆、普通抵押权之效力 478
柒、普通抵押权之实行 494
捌、抵押权之竞合 508
玖、普通抵押权的消灭 524
第三节 最高限额抵押权 527
壹、意义 528
贰、最高限额抵押权及其从属性 530
参、最高限额抵押权之取得 532
肆、最高限额抵押权之效力 534
伍、最高限额抵押权之确定 548
陆、共同最高限额抵押权 555
柒、最高限额抵押权之消灭 556
第四节 其他抵押权 558
壹、承揽人抵押权 558
贰、其他法定抵押权 580
参、权利抵押权 582
第八章 质权 587
第一节 意义 588
第二节 质权之种类 589
壹、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 589
贰、意定质权与法定质权 589
第三节 质权之利弊 590
第四节 动产质权 592
壹、意义 592
贰、动产质权之取得 595
参、动产质权之效力 598
肆、动产质权之消灭 615
伍、最高限额质权 618
陆、营业质 618
第五节 权利质权 620
壹、意义 620
贰、权利质权之取得 623
参、权利质权之效力 628
肆、权利质权之消灭 644
第九章 留置权 647
第一节 意义 648
壹、法定担保物权 648
贰、当事人 649
参、标的物 650
第二节 留置权之取得 651
壹、意定取得 651
贰、法定取得 652
第三节 留置权之效力 663
壹、效力范围 663
贰、留置权人之权利义务 664
参、留置物所有人之权利义务 669
第四节 留置权之消灭 670
壹、担保之提出 670
贰、占有之丧失 670
参、留置权人同意缓期清偿 671
第五节 其他留置权 672
壹、不动产出租人之留置权 672
贰、场所主人之留置权 673
参、运送人之留置权 673
肆、承揽运送人之留置权 674
伍、物权编之特殊留置权 674
第十章 占有 677
第一节 意义 678
壹、规范目的 678
贰、法律性质 679
参、占有意思 680
肆、占有与本权 680
第二节 占有种类 682
壹、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682
贰、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683
参、自己占有与辅助占有 684
肆、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685
伍、单独占有与共同占有 686
第三节 占有之取得与消灭 688
壹、占有之取得 688
贰、占有之消灭 691
第四节 占有之效力 692
壹、占有的推定 692
贰、占有之变更 694
第五节 占有的保护 695
壹、占有人之自力救济权 695
贰、占有人之物上请求权 696
参、债权法上之保护 700
第六节 准占有 702
壹、意义 702
贰、效力 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