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读者 1
前言 1
对新县志的补充和修改意见 吴功 1
天主教在宿松有关情况拾遗 4
读志拾零23篇 4
对家乡新县志的几点意见 廖云亭 6
志书《商业卷》有关机构设置记载的疏误 8
欣喜之余的沉思——读新编《宿松县志》 胡叔和 9
评《风俗卷》的语言文字 杨有为 14
“胡宗锋”应是胡宗铎 16
新编县志校读记 廖崇信 17
订正《林业卷》几个数据 25
《概述》摭评 胡佳题 26
《自然地理卷》匡误 刘泽川 38
志书记述自相矛盾五例 46
读《自然环境·植被》小记 杨积茂 程宏谋 47
从《婚姻家庭》看志书的语言文字 石建中 50
《历代县籍任外地职官学位表》订误数则 52
志书以“生产关系”列目问题异见 胡佳题 53
浅谈《农业卷》章节设置的问题 杨为寿 57
《体育》章校误一则 62
使用简化字要规范化 62
尊重事实 尊重历史——新县志《农业卷》和《概述》若干问题析疑 吴群弟 63
对《农业卷》的几点意见 钟正德 76
土地改革运动不能写成和平土改 陈公民 82
“建筑队伍”应包括设计人员 84
读《乡镇企业卷》札记 石冠群 85
赴京瞻仰毛主席遗容只有12人 90
“城坦”正义 90
国营林场是林业建设最可靠的骨干基地 刘扬 邱隆秀 方国维 91
傅大章不是河北人 93
害虫不是“自然资源” 93
不该遗忘的一面——读《护堤造林》 雷志茂 94
县委、县政府隶属机构补正 95
关于“集体造林”的商榷 石冠群 96
对“采种育苗”的两点异议 杨积茂 程宏谋 98
《水利卷》面面观 胡隆安 陈阳德 100
读《工业卷》随录 尹思淦 120
志书不应介绍猎禽方法 124
《工业·电力》补记 石映玉 125
志书有关我县磷矿资源的几个数据不准确 127
全县到底有几个轧花厂 127
《交通卷》考实 吴剑苍 128
《城乡建设卷》校误举要 吴剑苍 143
为《商业卷》数据指误辨正 赵祖遗 146
读《商业卷》的两点感想 董本华 151
订正《经济管理与监督卷》一条史料 153
略谈《经济管理与监督卷》的失误 廖道安 154
《科技卷》管见 杨为寿 张罗保 159
检察、审判不应列入《政事》 石宣出 165
读志杂记 167
《文化卷》浅析 孟晋 168
志书“当代文学创作”目之我见 王振寰 172
志书不能以文改史——《奇特的新婚之夜》读后 杨惠渚 174
对《卫生卷》的几点商榷 周传斌 马自泉 176
对《方言·语音》的说明 陈殷 183
《人物卷》刍议 孟晋 185
对《朱赛英传》的几点更正 吴朝进 193
我县 为全省第一个林业达“纲要”县质疑 194
《编纂始末》应以实录为本 廖广猷 195
《异常现象》章读后 吴藻德 202
志书图片六人谈 政协文史室 204
读表琐议 余泽 207
新编《宿松县志》违例浅析 何素光 212
新县志资料依据质疑 朱菊南 224
方志语言要力求 清 晰 准 确 228
关于新县志使用历史资料若干问题之商榷 廖道安 229
志书历史纪年校误 石向东 242
小议志书括号使用不当 刘国湘 251
志书数字使用太乱 侯长旺 254
读“水质评价”琐记 256
志疑四则 257
附录 259
一、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 259
二、关于县志编纂中有关问题的提案 265
三、关于报送廖广猷等八位政协委员对县志审编发行管理工作提案的建议案 268
四、关于报送廖广猷委员《对建议加强县志审编发行管理工作提案的几点说明》的意见 271
五、关于维护政协委员民主权利和提高新编《宿松县志》出版质量的两点意见(节选) 278
六、黎光祖、彭小聚、顾合贵、于政宣、扬殿义、郑烈、唐富香等同志的来信 280
诗二首 周迈等 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