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1
第一节 民事诉讼 1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2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5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11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11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13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18
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 24
第一节 主管 24
第二节 管辖概述 26
第三节 级别管辖 28
第四节 地域管辖 30
第五节 裁定管辖 36
第六节 管辖权异议、应诉管辖与管辖恒定 39
第四章 民事诉讼当事人概述 43
第一节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概念、特征及称谓 43
第二节 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诉讼行为能力 45
第三节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47
第五章 共同诉讼人 50
第一节 共同诉讼人的概念与特征 50
第二节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51
第三节 普通的共同诉讼人 53
第六章 代表人诉讼 57
第一节 诉讼代表人与代表人诉讼 57
第二节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59
第三节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61
第四节 诉讼代表人与公益诉讼人的区别 62
第七章 诉讼第三人 68
第一节 诉讼第三人的概念、特征及作用 68
第二节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70
第三节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72
第八章 诉讼代理人 76
第一节 诉讼代理人概述 76
第二节 法定代理人 77
第三节 委托代理人 78
第九章 民事诉讼证据概述 82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特征与证明力 82
第二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85
第三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87
第十章 证明对象、举证责任、证明标准 97
第一节 证明对象 97
第二节 举证责任 100
第三节 证明标准 103
第十一章 证据的收集、提交、保全 106
第一节 证据的调查与收集 106
第二节 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108
第三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保全 111
第十二章 证据的审查与判断 115
第一节 证据的审查 115
第二节 质证 118
第三节 证据的判断和确认 120
第十三章 期间与送达 124
第一节 期间 124
第二节 送达 127
第十四章 法院调解 132
第一节 法院调解概述 132
第二节 法院调解的原则 134
第三节 调解程序 135
第四节 调解书的生效时间与效力 138
第十五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141
第一节 财产保全 141
第二节 行为保全 144
第三节 先予执行 147
第十六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51
第一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概述 151
第二节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与种类 154
第三节 强制措施的种类与适用 157
第十七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161
第一节 普通程序概述 161
第二节 起诉与受理 163
第三节 答辩与反诉 169
第四节 审理前的准备 172
第五节 开庭审理与裁判 174
第六节 审理中的特殊情况处理 177
第七节 诉讼费用 180
第十八章 简易程序 190
第一节 简易程序概述 190
第二节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及其排除规定 193
第三节 简易程序的具体程序规范 194
第四节 小额诉讼程序 197
第十九章 第二审程序 203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203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受理与撤回 204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207
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与调解 209
第二十章 审判监督程序 213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213
第二节 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 215
第三节 当事人申请再审 216
第四节 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引起再审 219
第五节 再审案件的审理 225
第六节 第三人撤销之诉 227
第二十一章 特别程序 233
第一节 特别程序概述 233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 235
第三节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的审理程序 236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程序 240
第五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程序 241
第六节 调解协议确认案件的审理程序 243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程序 247
第二十二章 督促程序 253
第一节 督促程序概述 253
第二节 支付令的申请与受理 255
第三节 支付令的发布与效力 257
第四节 支付令的异议与督促程序的终结 258
第二十三章 公示催告程序 263
第一节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263
第二节 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程序 266
第二十四章 法院裁判 272
第一节 判决 272
第二节 裁定 277
第三节 决定 281
第二十五章 执行程序 284
第一节 执行程序概述 284
第二节 执行措施 294
第三节 执行阻却和执行回转 301
第二十六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309
第一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310
第二节 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期间与送达 314
第三节 民事案件的国际司法协助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