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委员会通过的一般性意见 7
第1号——缔约国的报告 8
第2号——国际技术援助措施(《公约》第22条) 10
第3号——缔约国义务的性质(《公约》第2条第1款) 13
第4号——适足住房权(《公约》第11条第1款) 17
第5号——残疾人 23
第6号——老龄人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33
第7号——适足住房权(《公约》第11条第1款):强行驱逐 44
第8号——经济制裁与尊重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关系 49
第9号——《公约》在国内的适用 53
第10号——国家人权机构在保护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方面的作用 57
第11号——初级教育行动计划(第14条) 59
第12号——取得足够食物的权利(第11条) 61
第13号——受教育权(第13条) 70
第14号——享有能达到的最高健康标准的权利(第12条) 86
第15号——水权(《公约》第11和12条) 106
二、人权事务委员会通过的一般性意见 122
第1号——报告义务 123
第2号——报告准则 124
第3号——各国的执行工作(第2条) 125
第4号——男女平等享有所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第3条) 125
第5号——克减问题(第4条) 126
第6号——生命权(第6条) 127
第7号——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第7条) 128
第8号——个人享有自由和安全的权利(第9条) 129
第9号——被剥夺自由的人的待遇问题(第10条) 130
第10号——见解自由(第19条) 132
第11号——(第20条) 132
第12号——自决权(第1条) 133
第13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14条) 134
第14号——生命权(第6条) 138
第15号——《公约》规定的外侨的地位 139
第16号——隐私权(第17条) 142
第17号——儿童权利(第24条) 144
第18号——不歧视 146
第19号——对家庭的保护(第23条) 149
第20号——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第7条) 151
第21号——被剥夺自由的人的待遇问题(第10条) 153
第22号——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第18条) 155
第23号——少数群体的权利(第27条) 158
第24号——关于批准或加入《公约》或其《任择议定书》时提出的保留意见或者有关《公约》第41条下声明的问题 162
第25号——参与公共生活和投票的权利(第25条) 168
第26号——义务的延续性 173
第27号——迁徙自由(第12条) 174
第28号——男女权利平等(第3条) 179
第29号——紧急状态期间的克减问题(第4条) 186
第30号——缔约国根据《公约》第40条报告的义务(第40条) 193
第31号——《公约》缔约国的一般法律义务的性质 194
三、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通过的一般性建议 199
一、缔约国的义务(《公约》第4条) 200
二、缔约国的义务 200
三、缔约国的报告 201
四、缔约国的报告(《公约》第1条) 201
五、缔约国的报告(《公约》第7条) 202
六、逾期报告 203
七、根除煽动歧视和歧视行为的措施(第4条) 203
八、根据自我认定判别种族或族裔归属(《公约》第1条第1和第4款) 204
九、尊重独立专家的地位(《公约》第8条第1款) 204
十、技术援助 205
十一、非公民 205
十二、继承国 206
十三、培训执法人员保护人权 206
十四、种族歧视的定义(《公约》第1条第1款) 207
十五、根除煽动歧视和歧视行为的措施(第4条) 208
十六、提及其他国家的现状,和缔约国报告的内容(第9条) 209
十七、设立国家机构推动落实《公约》 209
十八、建立国际法庭起诉危害人类罪 210
十九、防止、禁止和消除种族分离和种族隔离(第3条) 211
二十、保障人权,免于种族歧视(第5条) 211
二十一、自决权 212
二十二、难民和流离失所者(第5条) 214
二十三、土著人民的权利 215
二十四、关于人口构成的统计资料(第1条) 216
二十五、种族歧视与性别有关的方面 217
二十六、寻求公正和适当赔偿或补偿的权利(第6条) 218
二十七、对罗姆人的歧视 218
二十八、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世界会议的后续行动 223
二十九、基于世系的歧视(《公约》第1条第1款) 225
四、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通过的一般性建议 230
第1号——缔约国的报告 231
第2号——缔约国的报告 231
第3号——教育和宣传运动 232
第4号——保留 232
第5号——临时性特别措施 232
第6号——有效的国家机制和宣传 233
第7号——资源 233
第8号——妇女有机会在国际事务中代表本国政府(第8条) 234
第9号——有关妇女状况的统计资料 234
第10号——《公约》通过十周年 235
第11号——履行报告义务的技术咨询服务 236
第12号——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236
第13号——同工同酬 237
第14号——女性割礼 237
第15号——在防治艾滋病的国家战略中避免对妇女的歧视 239
第16号——城乡家庭企业中的无酬女工 240
第17号——妇女家务活动的衡量及其在经济中的确认 241
第18号——残疾妇女 242
第19号——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242
第20号——保留 248
第21号——婚姻和家庭关系中的平等 249
第22号——对第20条关于会议时间的修正 259
第23号——政治和公共生活 260
第24号——妇女和保健(第12条) 271
第25号——暂行特别措施(《公约》第4条第1款) 279
五、禁止酷刑委员会通过的一般性意见 287
第1号——关于在有理由相信某人可能受到酷刑的情况下将其遣送回国的来文(参照《公约》第22条执行第3条) 288
六、儿童权利委员会通过的一般性意见 290
第1号——教育的目的 290
第2号——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在保护和增进儿童权利方面的作用 297
第3号——艾滋病毒/艾滋病与儿童权利 305
第4号——在《儿童权利公约》的框架内青少年的健康和发展 320
第5号——执行《儿童权利公约》的一般措施 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