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广播电影电视法制建设概述 1
第一节 加强广播电影电视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2
第二节 “七五”期间广播电影电视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经验 4
第三节 “八五”期间广播电影电视法制建设展望 13
第二章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必学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20
第一节 保守国家秘密法 20
第二节 行政监察条例 23
第三节 行政复议条例 28
第三章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必学的专业法规和规章 40
第一节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40
第二节 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 43
第三节 关于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若干规定 49
第四章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选学的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57
第一节 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 57
第二节 选举法 69
第三节 审计条例 72
第四节 统计法 78
第五节 企业法 86
第六节 标准化法 92
第七节 会计法 94
第八节 广告管理条例 100
第九节 土地管理法 102
第十节 经济合同法 105
第十一节 技术合同法 110
第五章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选学的专业法规和规章 120
第一节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120
第二节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 131
第三节 进口影片管理办法 135
第四节 关于实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制度的规定 138
第五节 关于引进海外电视剧的审查标准 141
第六节 关于引进海外电视节目管理的暂行规定 143
第七节 各级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及各类放映单位宣传工作职责 144
第八节 电影发行放映技术管理条例 146
第九节 关于对部分影片实行审查、放映分级制度的通知 149
第十节 关于转发中影公司《关于放映“少儿不宜”影片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151
第十一节 关于坚决制止私自引进和放映走私影片严厉打击走私影片活动的通知 152
第十二节 关于供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电视台播放影片的意见 154
第十三节 关于试行承包电影发行收入基数的通知 157
第十四节 农村有线广播技术管理规程 159
第十五节 农村有线广播设备技术维护规程 162
第十六节 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办法 166
第十七节 广播电影电视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172
第十八节 广播电影电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审办法 173
第十九节 广播电影电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编审办法 176
第二十节 广播电影电视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办法 178
第二十一节 广播电影电视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180
第二十二节 广播电影电视部科技三项费用财务管理办法 183
第二十三节 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 186
《关于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1991—1995)》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 188
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同意广播电影部“二五”普法规划》的复函 188
关于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1991—1995) 189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9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 203
行政复议条例 214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227
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 231
关于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若干规定 237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45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59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 271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76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 287
进口影片管理办法 291
关于实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制度的规定 294
各级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及各类放映单位宣传工作职责 298
电影发行放映技术管理条例 303
关于对培分影片实行审查、放映分级制度的通知 310
关于转发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关于放映“少儿不宜”影片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312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关于放映“少儿不宜”影片的管理办法 313
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供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电视台播放影片的意见 316
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关于试行承包电影发行收入基数的通知 320
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关于试行发行收入基数承包的办法 323
农村有线广播技术管理规程 325
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办法 336
广播电影电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审办法 347
广播电影电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编审办法 352
广播电影电视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办法 356
广播电影电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360
广播电影电视部科技三项费用财务管理办法 368
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 372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29号令) 376
《有线电视系统技术维护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部第7号令) 379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影电视部第11号令) 384
《有线电视管理规定》(广播电影电视部第12号令) 393
后记 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