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1
1.六合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六政发[1998]81号) 1
2.江浦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江政发[1998]37号) 4
3.高淳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高政发[1999]210号) 7
无锡 12
4.无锡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实施细则(锡政发[2000]34号) 12
5.无锡市地震局无锡市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锡震字[2000]第8号) 17
6.宜兴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宜兴市人民政府令 第7号) 19
徐州 25
7.徐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徐政发[2000]156号) 25
常州 28
8.常州市防震减灾实施细则(常政发[1999]132号) 28
9.常州市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常政发[2000]201号) 37
10.武进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武政发[1999]141号) 44
苏州 49
11.苏州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苏府办[2000]92号) 49
12.常熟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常政发[1998]112) 54
13.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张政发[1998]140号) 59
南通 64
14.南通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通政发〔1999〕230号) 64
15.通州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通政发[2000]41号) 69
16.如东县政府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东政发[2000]44号) 74
17.如皋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皋政发[2000]127号) 78
18.启东市工程建设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启政发[2000]86号) 83
淮安 87
19.淮安市防震减灾实施办法(淮政发[2001]117号) 87
20.淮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淮政发[2000]44号) 97
21.淮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通知(淮政发[2000]87号) 102
22.涟水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涟政发[1997]203号) 103
23.盱眙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盱政发[2000]46号) 106
盐城 110
24.盐城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盐政发[1997]251号) 110
25.盐城市地震局盐城市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盐震字[2000]26号) 114
26.大丰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大政发[1999]19号) 116
27.射阳县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射政发[1999]177号) 120
28.滨海县地震局滨海县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滨震字[2001]1号) 124
29.响水县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响政发[1999]99号) 126
30.阜宁县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阜政发[2001]18号) 130
31.建湖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建政发[1999]89号) 134
32.盐都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都政[2001]101号) 138
扬州 143
33.扬州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扬政发[2000]143号) 143
34.扬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试行)(扬政建[2001]270号) 150
35.邗江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邗政发[2000]67号) 155
36.高邮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邮政发[1999]150号) 160
37.仪征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仪征市政府令第3号) 164
镇江 170
38.镇江市地震局、镇江市计划委员会、镇江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镇震发[2000]6号) 170
39.句容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句政发[1998]150号) 172
40.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地震安全性评价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通知(句政发[1997]72号) 176
泰州 178
41.泰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发[2001]127号) 178
42.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泰政发[2000]167号) 183
43.靖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靖江发[1999]164号) 187
44.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委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1999]76号) 189
附录: 192
1.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192
2.江苏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4号) 201
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的决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