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1
第一章 地产法的基本概念与基本理念 1
第一节 财产与土地 1
一、财产的含义与内容 1
二、财产的基本分类:动产与不动产 6
三、土地的定义与内涵 9
第二节 土地保有制与法定地产权 17
一、土地保有制 17
二、地产权原则 21
第三节 财产权益的基本特征 38
一、财产权益的强制实施性 38
二、财产权益的确定性要求 43
三、财产权益的可转让性与数量限制 47
四、财产权益的终止 50
第四节 善意购买人与衡平法知情原则 52
一、善意购买人 53
二、衡平法知情原则 55
第二章 土地权利与负担登记 63
第一节 土地登记概述 64
一、1925年前的土地登记制度 64
二、1925年开始推行强制登记 66
三、2002年土地登记制度改革 71
第二节 土地所有权登记 75
一、可登记的土地权利 75
二、土地所有权登记的程序和内容 78
三、无需登记的超级权益 86
第三节 土地负担登记 97
一、可登记的土地负担 98
二、土地负担登记方法及存在的问题 101
三、登记的效力与未登记的后果 104
第四节 登记错误的更正与补偿 109
一、登记错误的更正(rectification) 109
二、登记错误的补偿 112
第三章 地产所有权与所有权资格 115
第一节 地产所有权 116
一、所有权的含义与意义 116
二、所有权的内容 123
第二节 所有权资格 133
一、所有权资格的相对性 134
二、所有权资格的取得 137
三、所有权资格的证明 148
四、勿施已无规则 155
第四章 地产权的原始取得:时效占有 160
第一节 时效占有简述 160
一、占有的重要性与时效占有的理由 160
二、时效占有与人权保护 166
第二节 时效占有的构成要件 170
一、闯入者占有土地 170
二、占有必须是逆的 176
第三节 时效占有的基本规则 182
一、未登记土地的时效占有:传统规则 183
二、登记土地的时效占有:《2002年土地登记法》 188
三、土地所有者阻止时效占有 192
第五章 地产权的原始取得:购买土地 198
第一节 土地交易过程概述 198
一、土地交易过程的两个阶段 199
二、土地交易的十个步骤 203
第二节 签订合同 208
一、1989年前的旧规则 209
二、1989年后的新规则 213
三、签订合同的效力:转移衡平法权益 223
四、违反合同的救济 225
第三节 地产权及土地负担的查询 228
一、登记土地的查询 229
二、未登记土地的查询 235
第六章 地产共有 240
第一节 地产共有的基本形式: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 240
一、共同共有的特征 241
二、按份共有的特征 246
三、共有关系的确认与法定信托 247
第二节 衡平法共同共有的分割 253
一、衡平法共同共有可以分割和转换为按份共有 253
二、普通法分割方式 254
三、制定法分割:共有人送达书面通知 260
第三节 共有人之间关系的平衡 263
一、共有人出售共有地产权 263
二、共有人占住土地 267
第七章 小区共有:新型地产权 269
第一节 小区共有的基本构架 269
一、小区共有概述 269
二、小区规约 273
三、小区管理公司 277
第二节 共有小区的运作管理 279
一、小区费用预算 280
二、单元房屋的出租和出售 281
三、争议的解决 283
第三节 小区共有的设立与终止 285
一、小区共有的设立 285
二、小区共有的终止 287
第八章 土地信托 290
第一节 土地信托概述 290
一、土地信托简史 291
二、土地信托的主要类型 295
第二节 受托人 303
一、受托人的指定、辞任与解任 303
二、受托人的权力及其限制 306
三、受托人职能的委托代理 313
第三节 受益人权利与第三人保护 316
一、受益人的权利 316
二、对第三人的保护 323
第九章 共同居住者的住房权益 326
第一节 已婚妇女的财产权益 327
一、英国妇女财产权简史 327
二、已婚妇女的住房权益 330
第二节 同居伴侣、同性恋人的住房权益 337
一、同居伴侣的住房权益 337
二、同性恋者的财产权益 346
第三节 共同居住者住房权益及其份额的确定 357
一、双方存在分享房屋的明示协议或共同意图 357
二、对购买住房的直接贡献:归复信托 363
三、当事人的间接贡献 367
第十章 财产权禁止反悔 372
第一节 财产权禁止反悔的起源和性质 373
一、财产权禁止反悔的起源和发展 374
二、财产权禁止反悔的性质 378
三、财产权禁止反悔与推定信托的关系 384
第二节 财产权禁止反悔的构成要件 387
一、被告必须作出表示 389
二、原告信赖被告的表示 392
三、原告必须采取对自己不利的行动 395
四、不能成立财产权禁止反悔的情形 400
第三节 财产权禁止反悔的救济 401
一、救济的自由裁量性质 401
二、以最小的衡平权实现公正 406
第十一章 地役权 411
第一节 地役权简述 411
一、常见的地役权 411
二、地役权的主要分类 413
第二节 地役权的构成要件 415
一、地役权的基本构成要件 416
二、确立一项新地役权的其他要求 422
第三节 地役权的创设和取得 425
一、通过契据创设地役权 425
二、时效取得地役权 433
第四节 地役权的终止与救济 441
一、地役权的终止 441
二、地役权受到损害的救济 443
三、其他相关法律改革 446
第十二章 限制性契诺 449
第一节 限制性契诺的强制实施 450
一、受诺人出售土地:契诺的利益随着土地走 451
二、承诺人出售土地:契诺的负担在衡平法上随着土地走 454
三、契诺随着土地走的例外规则 467
第二节 契诺的解除与违反契诺的救济 473
一、契诺的解除 473
二、违反契诺的救济 476
第十三章 使用土地的许可 485
第一节 许可的类型与特征 485
一、许可的类型 485
二、许可与租赁的区分 491
第二节 许可的性质与强制实施 502
一、许可的性质 502
二、合同性许可的强制实施 504
三、其他类型许可的强制实施 513
第十四章 地产租赁 516
第一节 地产租赁概述 517
一、地产租赁的主要方式 517
二、租赁地产权 521
三、租赁成立的基本要素 523
第二节 租赁的设立 527
一、授予法定租赁 527
二、衡平法租赁 530
三、租赁地产权及归复权的处分 533
第三节 出租人与承租人的义务:租赁契诺 535
一、明示契诺 536
二、隐含契诺与常用契诺 547
第四节 租赁契诺的强制实施与违反租赁契诺的救济 551
一、承租人的救济 551
二、出租人的救济 553
三、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性救济 563
第五节 租赁的终止 565
一、终止租赁的普通法规则 565
二、因解除租约而终止 571
三、终止租赁的其他特殊情形 574
主要参考文献 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