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三年 1
胡乔木同志对新华社第三次全国社务会议领导小组的谈话(十二月) 1
新华社一九五三年工作总结和一九五四年工作任务——吴冷西同志在第三次全国社务会议上的报告(十二月) 7
进一步贯彻消息总汇方针,为实现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而努力——朱穆之同志在第三次全国社务会议上的报告(十二月) 44
从党的总路线总任务出发,努力提高我们的各项报道——林朗同志在第三次全国社务会议上的报告(十二月) 81
加强培养干部工作,适应业务需要,为更好地完成国家通讯社的任务而努力——王康同志在第三次全国社务会议上的报告(十二月) 118
把国内新闻对外报道的水平提高一步——肖希明同志在第三次全国社务会议上的发言(十二月) 140
新闻摄影部工作概况——石少华同志在第三次全国社务会议上的发言(十二月) 152
贯彻消息总汇,为实现党的总路线而奋斗!——吴冷西同志在第三次全国社务会议上的总结报告(十二月) 159
一九五四年 194
总政宣传部、新华总社关于加强部队与新华社联系的指示(一月十二日) 194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新华通讯社关于加强青年工作报道的联合通知(十二月二十五日) 196
团中央书记胡耀邦同志对总社编辑谈关于加强青年报道的意见 198
关于一九五三年消灭新闻报道中错误的情况和经验给中宣部的报告(新华社党组一月) 201
关于第三次全国社务会议给中央的报告(新华社党组二月) 207
互助合作运动报道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总社 二月十二日) 219
通报华东总分社的分社管理工作计划(总社 二月十六日) 221
附:华东总分社一九五四年分社管理工作计划 222
通报东北、华东总分社一九五四年业务学习计划(总社 二月二十二日) 225
附一:东北总分社一九五四年业务学习计划 225
附二:华东总分社一九五四年业务学习计划 228
关于天津分社记者××、志愿军总分社记者××捏造事实错误的通报(总社 二月二十七日) 231
关于朝鲜人民访华代表团活动的报道提示(总社 三月) 234
预购农产品的报道提示(总社 三月) 236
对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报道提示(总社 四月二十日) 239
报道祭奠新闻不要写“上香”、“献馔”等词语(总社 四月) 245
向毛主席报捷的信电一般不报道(总社 四月) 246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合作化村不宜多报道(总社 五月二十日) 247
农业生产合作社不应以社长个人名字命名(总社 五月三十一日) 248
登记、统计稿件中错误的制度(总社 五月) 249
消灭新闻报道中错误的奖惩制度(总社 五月) 252
消灭新闻报道中错误的责任制度(总社 五月) 254
改进财经报道的初步意见(总社 六月一日) 258
关于公布宪法草案的报道提示(总社 六月十六日) 265
关于技术革新运动的报道意见(总社 六月十七日) 271
报道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提示(总社 七月二十一日) 275
全社消灭稿件错误的情况通报(总社 七月二十七日) 279
“新闻写作”学习计划——一九五四年九月至一九五五年四月(总社 八月一日) 283
开始学习“新闻写作”的通知(总社 八月二十三日) 286
学习“什么叫做新闻”的参考文件(总社 八月二十八日) 287
报道棉布计划供应的提示(总社 九月二日) 288
报道棉花计划收购的提示(总社 九月二日) 29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报道计划(总社 九月九日) 294
关于加强对分社业务领导的决定(总社 九月九日) 300
关于先进经验的报道问题——朱穆之同志给胡乔木同志的信(九月十三日) 305
把消灭新闻报道中的错误转为经常性工作——邓岗同志在总社消灭错误运动总结大会上的报告(九月十四日) 308
学习新闻写作的几个问题——朱穆之同志在总社“新闻写作”学习动员大会上的报告(九月十四日) 316
学习“新闻写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总社 九月二十四日) 329
关于“新闻写作”学习中若干具体问题的指示(总社 十一月十日) 331
德宏地区景颇族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不宜报道(总社 十一月十一日) 333
粮食统购统销的报道意见(总社 十一月二十一日) 335
关于油料统购统销的报道意见(总社 十一月三十日) 339
加强公安工作报道的意见(总社 十二月十六日) 342
加强对分社摄影业务领导的决定(总社) 345
一九五五年 349
国务院对新华社修正《参考消息》发行范围规定的批示(二月) 349
关于修正《参考消息》发行范围规定及出版《参考消息摘要》给国务院的报告(新华通讯社 一月二十一日) 350
附:新华社发行《参考消息》范围的规定(草案) 351
对少数民族地区分社冬季整训的意见(总社 一月八日) 353
关于“新闻写作”第二单元学习的指示(总社 二月二日) 355
节约原棉报道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总社 二月三日) 358
发行新币的报道纲要(总社 二月三日) 362
关于康藏、青藏公路报道问题给西藏分社的一封信(总社 二月) 366
关于国内各分社采写对外广播专稿的通知(总社 三月一日) 369
报道粮食定产、定购、定销的提示(总社 三月十三日) 373
对报道法院辩护制的意见(总社 三月二十四日) 376
向华侨报道各省市建设情况的通知(总社 三月三十日) 378
少数民族地区的互助合作运动和农业生产报道应注意民族特点(总社 四月) 383
关于城乡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报道意见(总社 四月六日) 388
加强国外分社新闻报道的时间性(总社 四月二十九日) 393
前线分社同沿海地方分社分工问题的规定(总社 五月二十三日) 395
试行记者工作定额的意见(总社 六月二十九日) 397
对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道意见(总社 八月十五日) 401
青海牧区垦荒情况不宜报道(总社 九月十一日) 404
加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报道(总社 九月二十八日) 405
学习塔斯社工作经验的通知(总社 十二月五日) 410
一九五六年 413
国务院关于摄影记者采访和报道中央政治新闻的规定(四月二十一日) 413
刘少奇同志对新华社工作的第一次指示(五月二十八日) 417
刘少奇同志对新华社工作的第二次指示(六月十九日) 431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九月三日) 437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宣传报道中发生事实错误的通报(十一月十二日) 443
中共中央关于扩大《参考消息》订阅范围的通知(十二月十八日) 445
外交部、新华社关于我国驻外使馆同新华社国外分社、记者关系的规定(七月二十七日) 449
关于改进领导工作的决定(总社编委会 一月十日) 451
喇嘛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不宜公开报道(总社 一月十一日) 455
关于私营工商业公私合营的报道提示(总社 一月十八日) 456
报道社会主义改造应注意的问题(总社 一月二十一日) 459
注意报道各地在转社中的重要问题(总社 一月二十三日) 461
未土改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暂不报道(总社 一月) 462
实行分级分类发稿的具体办法(总社 二月) 463
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称谓(总社 二月十七日) 465
有关远景计划的报道不能随便发表(总社 二月十七日) 466
关于新华社的任务和作用以及改进规划——朱穆之同志在国内分社会议上的报告(三月) 467
关于改进国内分社记者工作的决定——缪海稜同志在国内分社会议上的报告(三月) 483
关于改进新华社干部工作的意见——邓岗同志在国内分社会议上的报告(三月) 502
新闻摄影部的任务和规划——石少华同志在国内分社会议上的报告(三月) 516
关于改进新闻采访写作的初步意见——何微同志在国内分社会议上的发言(三月) 538
处理国内新闻稿件的几项规定(总社 三月十五日) 547
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道意见(总社 三月二十一日) 549
有关分社发稿和与总社联系的几点规定(总社 四月二十六日) 552
关于国内分社会议情况给党中央、中宣部、国务院二办党组的报告(新华社编委会 五月七日) 554
出版《对外新闻国内稿》的通知(总社 五月十二日) 568
关于工业报道的几个问题(总社 六月十三日) 569
祝贺《当你们熟睡的时候》的作者们(总社 七月二十四日) 574
附:《当你们熟睡的时候》 574
当前业务工作中的几个问题(总社 七月三十一日) 581
关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报道意见(总社 八月一日) 584
解放军分社工作方案(解放军分社 八月) 588
记者工作定额的修正(总社 十月十九日) 592
关于放宽农村市场管理的报道意见(总社 十一月四日) 594
人民日报、新华社关于实行全面合作的协议(十一月九日) 597
关于几个重大问题向中共中央的请示报告(新华社编委会 十一月十日) 601
关于分社向当地报纸发稿的指示(总社 十二月一日) 616
消灭新闻报道中错误的奖惩办法(修正本)(总社办公室 十二月一日) 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