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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发[1987]58号1987年6月16日 1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国发[1996]29号 9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1997年国务院235号令 1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1999]21号 15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2000年2月18日国务院281号令 18
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综字[1996]104号 20
河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1997年省政府第189号省长令 25
中共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三项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 冀纪[1998]6号 31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通知 冀财法字(1998)第8号 34
市委书记王学军同志对市财政局加强收费征管改革全面实施“票款分离”工作的批示 39
市委副书记、市长孙建群同志在全市收费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0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显国同志在全市收费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3
河北省收费管理局局长张希儒同志在全市收费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6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廊政[1999]79号 48
市政府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工作中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及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 廊政办[1999]7号 50
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收费罚没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廊财收管字[1999]5号 53
关于贯彻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通知 廊财收管字[1999]第7号 58
关于在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工作中使用“罚没收入缴款单”和“当场罚没款代缴单”的通知 廊财收管字(1999)10号 70
市财政局、人行廊坊中心支行、市收费管理局关于印发《廊坊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征 73
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廊财收字[1999]13号 73
关于下发《代收罚没及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廊收管字[1999]3号 81
《关于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工作的补充通知》 廊收管字[1999]6号 95
中国人民银行廊坊市中心支行关于同意廊坊市收费管理局确定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银行的批复 廊银复[2000]1号 97
关于印发《中国家业银行廊坊分行代理市直行政事业收费“票款分离”会计核算办法及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廊农银函字(2000)47号 99
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廊坊分行代理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会计核算办法及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