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1
一、重大责任事故案 1
二、弄讯逼供案 1
三、诬告陷害案 2
四、破坏选举案 2
五、非法拘禁案 2
六、非法管制、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3
七、报复陷害案 4
八、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案 4
九、伪证案 4
十一、泄露国家重要机密案 5
十、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案 5
十二、玩忽职守案 6
十三、徇私舞弊安 6
十四、私放罪犯案 7
十五、妨害邮电通讯案 7
最高人民检察院 8
关于正确认定和处理玩忽职守罪的若干意见(试行) 12
一、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 12
二、玩忽职守罪造成重大损失的立案标准 13
三、玩忽职守罪的犯罪行为 13
四、玩忽职守罪经济损失的计算 19
五、玩忽职守罪责任人员的划分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