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管理法规 修订版》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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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赖源河著
  • 出 版 社:
  • 出版年份:1991
  • ISBN:
  • 页数:468 页
图书介绍:

第一章 证券市场之管理 1

一、概说 1

二、证券管理与公益 2

三、证券管理与经济发展 3

四、证券管理之范围 4

第二章 证券交易法之概念 7

一、证券交易法之立法目的 7

二、证券交易法於法体系中之地位(性质) 9

三、证券交易法所规范之对象(有价证券) 11

四、证券交易法与其他法律之关系 13

五、证券交易法之主要内容 16

六、证券交易法之沿革 17

(一)募集之意义 37

一、募集与发行之意义 37

第三章 证券发行市场之管理 37

(二)发行之意义 38

二、企业内容公开制度 38

(一)概说 38

(二)企业内容公开之重要性 39

(三)公开制度应具备之条件 41

(四)我国法上之公开制度 43

(五)关於公开制度之民事责任 51

三、有价证券之募集与发行 60

(一)募集与发行之程序 60

1.设立募股(含公司发行股票及公司债签证规则) 60

2.发行新股之程序 66

3.发行公司债之程序 68

(二)公司发行之条件与限制(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 73

4.补办公开发行之程序 73

(三)募集或发行核准前之检查与核准後宣传之禁止 103

四、对公开发行公司之监督 104

1.公开发行公司董事、监察人等所持有之股份 104

2.发行公司之财务报告与检查 109

3.特别盈余公积之提列 114

4.现金发行新股之特例 115

5.以公积拨充资本之限制 115

6.董事、监察人等股权转让之限制 116

7.股东会管理之加强 121

8.股东会召集通知之公告 121

9.委托书之管理(公开发行公司出席股东会使用委托书规则) 122

一、概说 131

二、证券商之意义 131

第四章 证券商之管理 131

三、证券商之业务种类 133

四、证券商之职能分离 137

五、证券商之许可 143

(一)证券商之许可制度 143

(二)证券商申请许可之要件 144

(三)证券商之设置(证券商设置标准) 146

(四)申请设立程序 151

(五)申请人 153

(六)申请许可应检具之文件 157

(七)申请核发许可证照应检具之文件 161

(八)营业计划书之编写参考 164

(九)业务章则之编写参考 165

(十)证券商许可之撤销 166

(十一)撤销许可或命令停业之处置 166

六、对证券商之限制 167

(一)证券商兼业之禁止 167

(十二)解散或停业或部分歇业 167

(二)证券商董监事、经理人兼职之禁止 168

(三)证券商资力之限制 170

(四)证券商转投资之限制 172

(五)存放款、融资融券之禁止 172

七、对证券商之监督 174

(一)主管机关之监督 174

1.财务报告之编制、申报及公告 174

2.命令提出、检查业务或财务相关资料 175

3.命令纠正 175

4.证券商负责人与业务人员之管理(证券商负责人与业务人员管理规则) 176

5.证券商管理规则之制定及其内容 187

(二)自律组织之监督 207

八、证券承销商、证券自营商、证券经纪商 207

(一)证券承销商 208

(二)证券自营商 214

(三)证券经纪商 215

第五章 证券商同业公会 219

一、证券商同业公会之意义 219

二、加入公会之强制 220

三、事业主管机关之指导与监督 220

四、店头市场 221

(一)店头市场之特徵 221

(二)店头市场之功能 222

(三)店头市场与集中市场之关系 223

(四)台湾店头市场简史 223

(五)我国店头市场现行制度概述 225

第六章 证券交易所 241

一、通则 241

二、证券交易所管理规则 244

三、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258

四、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265

五、有价证券之上市及买卖 276

(一)有价证券之上市及买卖之章则 276

(二)营业细则之内容 277

(三)有价证券之上市(有价证券上市审查准则) 336

(四)上市有价证券之买卖 353

(五)因有价证券集中交易市场买卖所生债权之受偿 356

(六)非法买卖之禁止 356

(七)对於发行公司之监督 357

1.对於上市有价证券之停止或限制买卖 358

2.对於发行公司董事等买卖股票之监督 359

3.股务之管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务处理准则) 363

六、有价证券买卖之受托 379

(一)受托契约之签订(证券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 380

(二)证券经纪商代理权之限制 387

(三)接受买卖场所之限制 388

七、监督 388

(一)对证券交易所之监督 388

(二)证券交易所违法之制裁 389

(三)监理人员之派驻 389

第七章 仲裁 391

一、争议之仲裁 391

二、仲裁人之推定或指定 392

三、不依证交法进行仲裁法律上之效果 393

四、证券商违反仲裁判断之制裁 393

第八章 罚则 395

一、证交法第八章罚则之性质 395

二、证交法上之罚则 396

附录一 证券交易法 413

附录二 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 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