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2000年版 第1卷》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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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大连交通危险货物咨询中心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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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年份: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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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页数:411 页
图书介绍:

目 录 3

第1册 3

第1部分——总则、定义和培训 页码 3

第1.1章 总则 3

1.1.1 本规则的适用范围和实施 3

1.1.2 公约 3

7.1.7 第1类货物的积载和装卸 31 5

1.1.3 放射性物质的运输 9

1.1.4 禁运的危险货物 11

第1.2章定义、计量单位和缩写 12

1.2.1 定义 12

1.2.2 计量单位 17

1.2.3 缩写一览表 23

第1.3章 培训 25

引言 25

第2部分——分类 29

第2.0章序言 29

2.0.0 职责 29

2.0.1 类别、分类和包装类 29

2.0.2 联合国编号和正确运输名称 30

2.0.3 具有多种危险性的物质、混合物和溶液的分类(危险性优先顺序) 31

2.0.4 样品运输 33

2.1.1 定义和一般规定 34

2.1.0 引言说明 34

第2.1章第1类——爆炸品 34

2.1.2 配装类和分类代码 35

2.1.3 分类程序 37

第2.2章第2类——气体 38

2.2.0 引言说明 38

2.2.1 定义和一般规定 38

2.2.2 分类 38

2.2.3 气体混合物 39

第2.3章第3类——易燃液体 40

2.3.0 引言说明 40

2.3.1 定义和一般规定 40

2.3.2 包装类的确定 40

2.3.3 闪点的确定 41

2.4.2 第4 1类——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体退敏爆炸品 43

第2.4章第4类——易燃固体、易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43

2.4.1 定义和一般规定 43

2.4.3 第4.2类——易自燃物质 49

2 4.4 第4.3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50

第2.5章第5类——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52

2.5.0 引言说明 52

2.5.1 定义和一般规定 52

2.5.2 第5.1类——氧化性物质 52

2.5.3 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 54

第2.6章 第6类——有毒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67

2.6.0 引言说明 67

2.6.1 定义 67

2.6.2 第6.1类——有毒物质 67

2.6.3 第6.2类——感染性物质 71

2.7.2 定义 74

2.7.1 第7类——放射性物质的定义 74

第2.7章 第7类——放射性物质 74

2.7.3 低比活度(LSA)放射性物质分类的确定 76

2.7.4 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质的规定 77

2.7.5 表面污染物体(SCO)分类的确定 78

2.7.6 运输指数(TI)和临界安全指数(CSI)的确定 79

2.7.7 活性限量和物质限制 79

2.7.8 对包件和集合包装运输指数(TI)、临界安全指数(CSI)和辐射水平的限制 93

2.7.9 例外包件运输的规定和管理 94

2.7.10 对低弥散性放射性物质的规定 95

第2.8章 第8类——腐蚀品 96

2.8.1 定义和特性 96

2.8.2 包装类的确定 96

2.9.2 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包装类的确定 98

第2.9章 第9类——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 98

2.9.1 定义 98

2.10.3 溶液、混合物和异构体的分类 99

第2.10章海洋污染物 99

2.10.1 定义 99

2.10.2 特性 99

2.10.4 包装有害物质(海洋污染物)的判定导则 100

见第2册 103

第4部分——包装和罐柜规定 103

第4.1章包装(包括中型散装容器(IBCs)和大宗包装)的使用 页码 103

4.1.0 定义 103

4.1.1 各种包装(包括中型散装容器和大宗包装)中,除第2类、6.2类或7类以外的 103

其他危险货物包装的一般规定 103

第3部分——危险货物名细表和限量内免除 103

4.1.2 使用中型散装容器附加的一般规定 106

4.1.3 有关包装导则的一般规定 106

4.1.4 包装导则一览表 108

有关包装使用的包装导则(不包括中型散装容器和大宗包装) 108

涉及IBCs使用的包装导则 142

大宗包装使用的包装导则 146

4.1.5 第1类危险货物的特殊包装规定 148

4.1.6 第2类危险货物的特殊包装规定 149

4.1.7 有机过氧化物(第5.2类)和第4.1类的自反应物质的特殊包装规定 151

4.1.8 感染性物质(第6.2类)的特殊包装规定 152

4.1.9 第7类货物的特殊包装规定 152

第4.2章可移动罐柜的使用 154

4.2.0 使用过渡规定 154

4.2.1 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第3类到第9类物质的一般规定 154

4.2.2 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非冷冻液化气体的一般规定 158

4.2.3 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第2类冷冻液化气体的一般规定 159

4.2.4 可移动罐柜导则和特殊规定 160

可移动罐柜说明 160

可移动罐柜特别规定 169

4.2.5 国际海事组织(IMO)4、6、8型罐柜的使用 170

4.2.6 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固体危险货物的一般规定 170

4.3.2 散货包装(除罐柜)运输的特殊规定 171

第4.3章散装包装的使用 171

4.3.1 一般规定 171

第5.1章一般规定 175

5.1.1 适用范围和一般规定 175

5.1.2 集合包件和成组货物的使用 175

5.1.3 未清洁的空包装或组件 175

5.1.4 混合包装 175

第5部分——托运程序 175

5.1.5 对第7类货物的一般规定 176

5.1.6 货物运输组件内的包件 178

第5.2章包件(包括中型散装容器)的标记和标志 页码 179

5.2.1 包件(包括中型散装容器)的标记 179

5.2.2 包件(包括中型散装容器)的标志 181

5.3.1 标牌 187

第5.3章货物运输组件的标牌和标记 187

5.3.2 货物运输组件的标记 188

第5.4章 单证 190

5.4.1 危险货物运输单证 190

5.4.2 集装箱/车辆装载证明 194

5.4.3 所需装船的单证 194

5.4.4 其他要求的信息和单证 195

5.4.5 多式联运危险货物单证的格式 195

第5.5章特殊规定 199

5.5.1 适用于感染性物质托运货物的特殊规定 199

5.5.2 熏蒸状态下的货物运输组件的单证和识别 199

第6部分——容器、中型散装容器、大宗包装、 203

可移动罐柜和公路槽罐车的构造和试验 203

第6.1章包装(除适用6.2类物质的包装以外)的构造和试验规定 203

6.1.1 适用范围和一般规定 203

6.1.2 包装类型的指定代码 204

6.1.3 标记 206

6.1.4 包装规定 208

6.1.5 包装试验的规定 217

第6.2章气体容器的构造和试验规定 223

6.2.1 气体钢瓶的规定 223

6.2.2 烟雾剂和气体小容器的防漏试验 225

第6.3章第6.2类物质的包装构造和试验规定 226

6.3.1 概述 226

6.3.2 包装的试验规定 226

第6.4章第7类物质和包件的构造、试验和批准规定 229

6.4.1 [保留] 229

6.4.2 一般规定 229

6.4.3 空运包件的附加规定 229

6.4.4 例外包件的规定 230

6.4.5 工业包件的规定 230

6.4.7 A型包件的规定 231

6.4.6 装有六氟化铀的包件规定 231

6.4.8 B(U)型包件的规定 232

6.4.9 B(M)型包件的规定 234

6.4.10 C型包件的规定 234

6.4.11 含有裂变物质的包件规定 234

6.4.12 试验程序和适用证明 236

6.4.13 对盛装系统和屏蔽的完整性的试验和对临界安全的评估 237

6.4.14 跌落试验的目标物 237

6.4.15 证明能承受一般运输条件的试验 237

6.4.16 为液体和气体的设计的A型包件的附加试验 238

6.4.17 证明能承受意外运输条件的试验 238

6.4.18 装有105A2的B(U)型、B(M)型包件和 239

C型包件的增强型水浸没试验 239

6.4.19 装有易裂变物质包件的漏水试验 239

6.4.20 C型包件的试验 239

6.4.23 放射性物质运输的申请以及申请的批准 240

6.4.22 包件设计和放射性物质的认可 240

6.4.21 设计用于盛装六氟化铀包装的试验 240

6.4.24 第7类物质的过渡性措施 246

第6.5章 中型散装容器(IBCs)的结构与试验规定 247

6.5.1 适用于所有类型中型散装容器的一般规定 247

6.5.2 标记 250

6.5.3 中型散装容器的特殊规定 252

6.5.4 中型散装容器的试验规定 258

第6.6章大宗包装的结构与试验规定 265

6.6.1 一般规定 265

6.6.2 大宗包装设计类型代码 265

6.6.3 标记 265

6.6.4 大宗包装的特殊规定 266

6.6.5 大宗包装的试验规定 268

6.7.2 运输第3~9类物质的可移动 272

罐柜的设计、构造、检验和试验规定 272

6.7.1 适用范围和一般规定 272

第6.7章可移动罐柜的设计、构造、检验和试验规定 272

6.7.3 关于装运第2类非冷冻液化气体的可移动罐柜 285

的设计、结构、检验和试验规定 285

6.7.4 关于运输第2类冷冻液化气体的可移动罐柜 295

的设计、结构、检验和试验规定 295

第6.8章公路罐车规定 305

6.8.1 一般规定 305

6.8.2 用于运输第3类至第9类物质远距离国际运输的公路罐车 305

6.8.3 短程国际运输的公路罐车 305

第6.9章有关固体物质(如粉状或颗粒状物质)运输的特别规定 313

第7部分——运输作业的有关规定 313

第7.1章积载 313

7.1.1 一般规定 313

7.1.2 与生活居住处所有关的积载 314

7.1.5 与食品有关的积载 315

7.1.6 溶液及混合物的积载 315

7.1 4 海洋污染物的积载 315

7.1.3 与未冲洗的胶卷、胶片及邮件有关的积载 315

7.1.8 第2类货物的积载 320

7.1.9 第3类货物的积载 321

7.1.10 第4.1、4.2和4.3类货物的积载 321

7.1.11 第5.1类货物的积载 323

7.1.12 第5.2类货物的积载 323

7.1.13 第6.1类货物的积载 323

7.1.14 第7类货物的积载 324

7.1.15 第8类货物的积载 326

7.1.16 第9类货物的积载 326

第7.2章 隔离 329

7.2.1 一般规定 329

7.2.2 包件的隔离 332

7.2.3 集装箱船上货物运输组件之间的隔离 333

集装箱船上货物运输组件之间的隔离表 334

开顶式集装箱船上货物运输组件的隔离表 342

7.2.4 滚装船上货物运输组件的隔离 356

7.2.5 船载驳上的载驳船的隔离 363

7.2.6 具有化学危险的散装物质与包件危险货物之间的隔离 363

7.2.7 第1类货物之间的隔离 364

7.2.8 第4.1类和第5.2类危险货物的隔离规定 366

7.2.9 第7类危险货物的隔离的规定 366

第7.3章发生事故时的特殊规定和有关危险货物的消防措施 372

7.3.1 一般规定 372

7.3.2 有关事故的一般规定 372

7.3.3 有关感染性物质事故的特殊规定 372

7.3.4 有关放射性物质事故的特殊规定 372

7.3.5 一般消防措施 373

7.3.6 第1类货物的特殊消防措施 373

7.3.8 第3类货物的特殊消防措施 374

7.3.9 第7类货物的特殊消防措施 374

7.3.7 第2类货物的特殊消防措施 374

第7.4章 船舶载运货物运输组件 375

7.4.1 适用范围 375

7.4.2 货物运输组件的一般规定 375

7.4.3 熏蒸状态下运输的货物运输组件 376

7.4.4 除滚装货物处所外的货物处所内货物运输组件的积载 376

7.4.5 滚装货物处所货物运输组件的积载 377

7.4.6 货物运输组件中第1类危险货物的运输 378

7.5.2 货物运输组件的装载 379

7.5.3 空的货物运输组件 379

第7.5章 货物运输组件的装载 379

7.5.1 货物运输组件的一般规定 379

第7.6章 载驳船上船载驳里危险货物的运输 380

7.6.1 适用范围 380

7.6.2定义 380

7.6.3 允许运输物 380

7.6.7 防火 381

7.6.6 通风和冷凝 381

7.6.4 驳船装载 381

7.6.5 船载驳的积载 381

7.6.8 第1类货物的船载驳运输 382

第7.7章 温度控制规定 383

7.7.1 前言 383

7.7.2 一般规定 383

7.7.3 温度控制的方法 384

7.7.4 自反应物质(第4.1类)和有机过氧化物(第5.2类)的特殊规定 385

7.7.5 船上载运车辆的特殊规定 385

7.7.6 免除 385

第7.8章废弃物运输 386

7.8.1 前言 386

7.8.2 适用范围 386

7.8.3 《巴塞尔公约》下的过境转移 386

7.8.4 废弃物的分类 386

第7.9章 主管机关的批准 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