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法律-社会框架 1
镜像命题,以及法律维持社会秩序的功能 1
法律-社会关系的三元图示 5
第2章 西方法学理论中的法律与社会 12
古典法学理论 12
自然法传统 18
法律实证主义传统 26
习俗-文化传统 32
“法律与社会组织”传统 38
“选择性镜子”传统 48
工具主义传统 54
第3章 削弱镜像命题 62
两种正当性“神话”,以及一种不同的法律起源论 64
法律职业和法律知识的影响 88
第4章 法律-社会关系的重大转变 95
启蒙运动的主要背景理念 96
实证法组成部分的三个变化 107
作为法律渊源的习俗的衰减,以及向程序性同意的转变 110
从实质道德到程序理性——法治 119
第5章 反对镜像命题 131
法律移植 131
全球化的影响 148
重提“差距问题” 160
第6章 关于法律的社会-法律实证主义进路 164
哈特对“法律”这个概念的界定中存在的内在张力 167
社会-法律实证主义的起点预设 190
第7章 关于法律多元现象的非本质主义进路 210
“法律多元主义”这个概念的问题 212
法律的定义,以及功能主义分析的问题 216
桑托斯的理论中的法律和法律多元主义 222
托依布纳关于法律多元主义的自创生进路 228
法律多元主义的因袭主义版本 236
打破僵局——回顾法律人类学 246
第8章 一般法理学的要素 252
界定研究领域——“社会域” 252
社会秩序渊源的分类 255
以“标签”的形式对法律分类 275
一般法理学研究的核心起点 281
最初的探索之外 287
避免正当化的尝试 293
开端 294
参考文献 295
索引 319
译后记 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