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庄回忆录第四篇 1
第十九章 六十二岁至六十五刚刚岁 1
第一节 民国三十五年 六十二岁 1
甲 国家大事 1
第一目 政治方面 1
第二目 党务方面 4
第三目 共匪乱事并勾结共俄助其反叛与政府应付经过 5
第四目 国际方面 8
乙 考试院创制与施政 9
第五目 制定组织法规 9
考铨处组织条例 9
第六目 制定官规 9
子 省县公职侯选人检核办法补充事项 9
丑 考铨处护士助产士药剂生检核委员会规程 11
寅 考铨处护士助产士药剂生检核办法 11
子 河海航行员考试规则 12
第七目 制定考选法规 12
卯 考铨处铨叙审查委员会组织规程 12
丑 教育部指定各大学及独立学院设置法律系司法组毕业生铨定资格考试规则 13
寅 教育部指定职业学校设置中等技术科毕业生铨定资格考试规则 14
卯 会计师检核办法 15
辰 高考度量衡检定人员考试应考资格及初试科目表 15
巳 复员军官佐转业考试办法及委员会组织规程 15
午 考试院选派出国考察人员办法 17
未 为组织或菘所属机关团华表任职人员候选及任用限制办法 18
申 卫生部中央卫生实验院边远省区医师训练班毕业铨定资格考试规则 19
第八目 废止考先法规 19
教育部指定职业学校中等机械技术科毕业生铨定资格考试规则 19
第九目 制定铨叙法规 19
子 卫生署聘用人员遴用规则 19
丑 考试及格人员复员办法 20
寅 考试院辅导委员会组织规程 20
卯 军委会战时编余军用文职人员申请登记办法 21
辰 公营事业机关人事管理机构设置规则 22
巳 司法行政部聘用人员遴用规则 23
午 聘用派用人员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3
未 雇员给恤办法 25
第一0目 修正铨叙法规 25
子 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说明部分 25
丑 勋章条例 26
寅 公务员登记规则 27
卯 公务员支给薪俸限制办法 28
第一一目 废止铨叙法规 28
铨叙处组织条例 救济国难期间考试及格失业人员办法 战时雇员公役给 29
恤办法 29
第一二目 远都前院会部三机关派员赴京联合办公办法 29
第一四目 奉行中枢法令* 30
子 公务员直系尊亲属在沦陷区内死亡战时不能奔丧事后声请题词办法 30
丑 公务员直系尊亲属在沦陷区内死亡不能奔丧事后公假归葬粉法 30
寅 抗战期内受免职停止任用处分公务员暂缓执行办法现已废止应一律执行 30
卯 中央党政机关远都办法 31
第一五目 推行业务 35
子 对博士学位先由国家授予之主张 35
丑 属考选方面 37
寅 属铨叙方面 39
卯 训练各类人员 39
第一六目 人事措施 39
丙 个人公私生活 41
第一七目 对出版之本院施政编年录从事补工作 42
第一八目 七弟受任两广考铨处长经过 42
第一九目 对铨叙部职员罢公请愿之处理 43
第二0目 吾与家间先后远都之琐记 44
第二一目 戴公如夫人赵今仪女士与戴公晤见后遣回成都经过 46
第二二目 抗战期中吾家遭遇之不幸与战后恢复农场之决计 47
第二三目 积极恢复怡园农场逐步进行情况 48
第二四目 随节三庐山屿在山情况一斑 49
第二五目 任职情况 附不列专目事项 52
甲 国家大事 54
第二节 民国三十六年 六十三岁 54
第二六目 政治方面 55
第二七目 党务方面 58
第二八目 共匪乱事并勾结苏俄助其反叛与政府应付经过 59
第二九目 国际方面 60
乙 考试院创制与施政 63
第三0目 制定组织法规 63
考试院组织法 63
丑 考铨处普通考试应考资格审查办法 65
第三一目 制定官规 65
子 考铨处人员考绩考成办法三项 65
寅 考铨处办理中医师检核办法 66
卯 考铨处中医师检核委员会组织规程 66
辰 公务员请假规则 67
巳 考试院及所属会部联合举行月会办法 68
第三二目 修正官规 公务员服务法 68
丑 卫生技术人员考试规则 69
子 特种考试税务人员考试规则 69
第三三目 制定考选法规 69
寅 医事人员甄训办法 70
卯 医事人员甄训委员会规程 71
辰 考试及格证书遗失或污损请发证明办法 72
巳 公务员学术考课规则 73
丑 外国人应医事人员检核办法 74
寅 删去各项考试法规所定宪法未公布前考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一句 74
子 外国人应农工矿业技师检核办法 74
第三四目 修正考选法规 74
卯 特种考试人事行政人员考试规则 75
辰 高等考试医事人员考试牙医师考试科目表等三种 75
第三五目 废止考选法规 75
特种考试财政部税务人员考试规则 75
遗失考试及格证书声请发给证明办法 75
特种考试监务人员考规则 75
第三六目 戴院长对宪法不列公职候选人考试之痛心与指示今后维护此制度之途径 75
子 国防最高委员会决议公职候选人检核仍继续办理 76
第三七目 停办省县公职候选人检核之经过 76
一、关于继续办理公职候选人检核之决议撤销 77
二、公职候选人之检核应即停止举办 77
寅 今行停止公职候选人检核并核准停办实施步骤 77
第三八目 制定铨叙法规 77
子 有关各机关聘用派用人员遴用规则事项 77
丑 国防最高委员会决议 77
二、蒙藏委员会聘用人员遴用规则 78
三、国立中央图书馆聘任人员遴聘规则 78
一、中华交响乐团聘用派用人员遴用规则 78
四、聘用派用人员覆审限期及次数 79
丑 有关任用任免法规及施行范围类别日期事项 79
一、卫生事业人员任用条例 79
二、卫生事业人员任用条例施行范围日期 80
三、农林事业人员任作用条例 80
四、国家银行职员任免条例 81
五、交通事业人员任用条例 82
卯 三十五年首都普通考试外交行政人员及使领馆职员考试初试及格人员学习规则 83
六、上列三法规施行日期 83
寅 铨叙部拟订任用案著作审查标准 83
辰 特种考试复员军官佐转业考试及格人员转任文职办法 84
巳 三十六年度中央公教人员久任奖金给与办法 85
午 参加政府工作各政党党务工作人员拟任公务员送审时计资办法 85
未 有关任用东北各省市人员办法及司法人员训练计划事项 86
一、公务员抚恤法第二条在东北各省予以变通 86
二、东北各省市政府军职人员转任文职办法 87
三、东北司法人员训练计划 87
四、东北各省市录用伪满机关团体任职人员甄审办法及甄审委员会组织规程 88
第三九目 修正铨叙法规 89
子 县长考绩条例 90
丑 公务员交代条例 90
寅 公务员抚恤法 91
卯 公务员抚恤法施法细则 92
辰 公务员退休法 93
教育部聘用督学及专门人员遴用规则 94
第四0目 废止铨叙法规 94
政府职员请假条例 94
第四一目 对铨叙部请求有关适用法今之核议与核转 94
午 驻外使领馆人员任用条例施行细则 94
巳 公务员退休法施行细则 94
未 勋章条例 94
子 将抗战期间各级公务人员现职年次作为曾任处次再作从宽解释 95
丑 三十四年各机关考试及格分发人员公粮决定案 95
第四三目 奉行中权法令 96
子 修正宣誓条例 96
第四二目 举行三十五年院会部职员考绩 96
寅 现行公务员考绩条例施行期间延展至斩考绩法施行前止 96
丑 公教人员生活补助费分区支给标准表 98
第四四目 推行业务 100
子 办理选派人员出国考察 100
丑 属考选方面 101
寅属铨叙方面 103
卯 训练类人员 103
辰 举办选送公务中国外考察进修 104
第四五目 人事措施 104
第四七目 戴公对四月二十三日未能就职函示各点与其结果 109
第四六目 出版刊物 109
丙 个人公私生活 109
第四八目 为钮有恒夫人著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解释作序 110
第四九目 任职情况 111
第五0目 十弟忽患呕血医疗情况 114
第五一目 转任考试院参事经过 115
第五二目 三十四五两年本院施政编年录脱稿与本人奉发奖金经过 115
第五三目 怡园农场本年经营情况 116
第五四目 怡园农场改为合伙经营 117
第五五目 贸煜如先生主持铨政有声有色 附不列专目事项 118
第三节 民国三十七年 六十四岁 122
甲 国家大事 122
第五六目 政治方面 122
第五七目 党务方面 125
第五八目 共匪乱事并勾结苏俄助其反叛与政府战乱逆转经过 125
第五九目 国际方面 126
第六0目 制定组织法规 128
考选部组织法 128
乙 考试院创制与施政 128
第六一目 制定官规 129
子 考试院会议规则 129
丑 应考资格审查委员会规则 131
寅 考试院视察规则 132
第六二目 制定考选法规 133
子 司法行政部监所人员训练班毕业生铨定资格考试规则 133
丑 卫生部中央卫生实验院医务卫生人员训练班毕业生铨定资格考试规则 133
寅 湖北省卫生干部人员训练所药剂生班毕业生铨定资格考试规则 134
卯 技副晋升技师考试规则 135
辰 制定公务人员升等考试法 135
巳 制定典试法 136
午 制定外国人应律师考试条例 137
未 未能制定外国人应会计师考试条例 137
第六三目 修正考选法规 138
子 度量衡检定员升等考试规则 138
丑 检定考试规则 138
辰 考试法 140
卯 中医检核面试办法 140
寅 台湾省考试变通办法 140
巳 考试法施行细则 143
午 公务人员学术考课规则 144
第六四目 考试院组织法施行日期令 145
第六五目 废止考选法规 145
医药卫生人员训练班毕业生铨业资格考试规则 考委会专门很好委员暨编篡聘任规则 边区应考人从宽录取办法 检核大学学生毕业成绩铨定任用资格办法 县保级干部人员考试规则附表所定纯粹以经历应考之资格 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法及其施行细 145
第六六目 制定铨叙法规 145
子 特种考试复员军官何苦转业考试及格人员转任文职条例 146
丑 特种考试复员军官何苦转业考试及格人员转任文职叙级标准 146
寅 台湾省籍人员任用资历审核变通办法 147
卯 边远地区服务人员奖励条例 148
辰 三十七年外交人员临时考试初试及格人员学习规则 148
第六七目 修正与变通铨叙法规 149
子 雇员给恤办法 149
丑 绥靖区城公务员支给薪俸变通办法 149
寅 聘用派用人员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三条各项条文 150
卯 公务员退休法第八条条文 151
第六八目 废止铨叙法规 152
午 防疫人员染疫死亡特给补助金办法 152
考试及格分发人员乖坐车般优待办法 备用人员登记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公务员退休金抚恤金按待遇比例增给标准 边区从政人员奖励条例 大学毕业检核合格人员分发办法 152
辰 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员官等官俸表 152
第七一目 考试委员之提任 153
第七0目 院部长官之更迭与院长张公赴渝副院长贾公代理院长 153
巳 东北地区主计人员任用暂准适用边远省份公务员任用资格暂行条例 153
第六九目 举行三十六年度院会部职员考绩 153
第七二目 据报少数机关以考试及格人员为一裁遣对象呈请国府纠正 154
第七三目 奉行中枢法令 155
子 调整文武职人员待遇 155
一、原则性办法六项 155
二、核准行政院拟具实施办法 155
三、文武人员调整待遇办法五项 157
丑 法律施行到达日期表 157
寅 三十七年度考绩结果 158
第七四止 159
子 实施全国性考试按省区规定录取名额 159
丑 据铨叙部呈拟考核工作三原则咨覆行政院 161
寅 属考选方面 163
卯 属铨方面 164
辰 训练各类人员 164
第七五目 人事措施 164
第七六目 戴公膺任国史馆长未能就经过 168
丙 个人公私生活 168
第七七目 戴公于宪法不列公职候选人考试对同人致沉痛之话别词 169
第七八目 重阳五台山登高赋诗与赏玩谭庐四大名家之墨实 169
第七九目 受托为贾元茂攻读美国大学研究院取得教育部换发护照经过 170
第八0目 任职情况 171
第八一目 怡园农场本年经营情况与筹设长丰碾米厂之不果 172
第八二目 时局紧张眷属疏散到沪经过 173
第八三目 成儿夫妇及茝荃荫菀四女情况 174
第八四目 戴公卸任后仍委吾公私任务并时作深谈 174
第八五目 九弟任职张家口深为隐忧 181
第八六目 十弟时时发病又不能放下一切病体日伤 附不列专目事项 181
第四节 民国三十八年 六十五岁 183
甲 国家大事 183
第八七目 政治方面 183
第八八目 党务方面 186
第八九目 共匪乱事并勾结苏俄助其反叛与政府戡乱逆转经过 187
旅外华侨镶牙生检核办法 188
第九一目 制定考选法规 188
第九0目 国际方面 188
乙 考试院他制与施政 188
第九二目 制定铨叙法规 189
子 公务人员任用法 189
丑 公务人员俸给法 191
寅 公务人员考绩法 193
卯 公务人员任用法施行细则 194
辰 公务人员俸给法施行细则 197
巳 公务人员考绩法施行细则 200
午 总统及特任人员月俸公费支给暂行条例 205
未 立法委员会察委员岁费公费支给暂行条例 206
申 国营事业管理法 206
第九三目 废止铨叙法规 208
有关任作法规三种 支给俸薪法四种 中央地方各机关聘派人员薪俸表六一种 考绩法规三种 208
第九四目 本院随同政府迭次播迁经过 209
第九五目 在政府播迁中保持本院所属两部经过 212
第九六目 戡乱军事逆转中本院十区考铨处迁徙陷落及结束经过 213
第九七目 戡乱军事逆转中元旦估布三法请缓适用经过 214
第九八目 人事措施 216
丙 个人公私生活 220
第一00目 在沪一旬内连遭三丧伤恸无极 222
一 十弟在京病逝丧葬经过 222
二 十弟逝世后吾在沪奔走请恤及三次拟晋京未果经过 224
三 姻亲李调生在沪谢世数日后闻丧吊于其家 227
四 戴公逝世广州在沪闻丧共襄身后大事与飞蓉参加国葬经过 228
五 在成都访候故旧在重庆与家属作片时晤谈 232
第一0一目 由蓉回京在京半月中之行动 233
第一0二目 再次离京赴沪与由沪飞台北转穗发过 235
第一0三目 任职情况 236
第一0四目 旅台旬日亲属聚会与游览板桥喜见先君题匾经过 237
第一0五目 九弟丧失自由二百日经过 238
第一0六目 怡园农场情况 附不列专目事项 238
徐有守先生迟庄回意录第三、四两编读后记 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