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卢汉龙) 1
序(郭星华) 1
前言 1
第一章 研究的缘起、问题与方法 1
一、时代背景:社会转型与结构变迁 1
二、文献梳理:法学、社会学与人类学中的民间纠纷 7
三、分析路径:事件与文本的双重切入 18
第二章 以婚姻纠纷为例 24
一、婚姻纠纷:基于新乡土社会与初级关系 24
二、田野介绍:鲁县 32
三、研究设计:文献收集·深度访谈·实地考察 36
四、研究意义:对理论与现实的可能贡献 39
第三章 作为事件的离婚纠纷 41
一、个案描述:事件原初 41
二、李高之争:寻找“实践的增量” 45
三、简短小结:自我实现了的“预言” 93
第四章 作为文本的离婚纠纷 98
一、李高之争:怎样的一种尘埃落定 98
二、话语与诉讼的文本 101
三、简短小结:无法纯粹的司法过程 135
第五章 穿梭于事件与“文本”之间 140
一、拟剧论的局限及突破 140
二、缺省的“文本” 142
三、从“文本”到文本 146
第六章 法律元素、地方知识与乡村治理 150
一、“现代性”背景下的新乡土社会 150
二、“等身大”世界与法律元素 153
三、两种传统与三种治理 157
四、初级关系之于社会转型 160
五、理想的乡村秩序何以可能 175
附录: 180
一、其他三个案例 180
二、鲁县婚俗 184
三、张村一日 186
四、访谈手记(2008年) 197
五、访谈手记(2011年) 204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10
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17
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23
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28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选) 231
参考文献 243
后记 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