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生育 2
表9-19 按年龄和存活子女数分的15—64岁妇女人数 2
表9-20 市按年龄和存活子女数分的15—64岁妇女人数(第二种口径) 114
表9-21 镇按年龄和存活子女数分的15—64岁妇女人数(第二种口径) 226
表9-22 县按年龄和存活子女数分的15—64岁妇女人数(第二种口径) 330
表9-23 按年龄、职业大类和存活子女数分的15—64岁妇女人数 426
表9-24 15—64岁妇女按年龄、民族分的平均活产子女数和平均存活子女数 538
第十卷 死亡人口 578
表10-1 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数(1989.1.1—1990.6.30) 578
表10-2 市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数(1989.1.1—1990.6.30)(第一种口径) 584
表10-2 市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数(1989.1.1—1990.6.30)(第二种口径) 590
表10-3 镇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数(1989.1.1—1990.6.30)(第一种口径) 596
表10-3 镇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数(1989.1.1—1990.6.30)(第二种口径) 602
表10-4 县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数(1989.1.1—1990.6.30)(第一种口径) 608
表10-4 县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数(1989.1.1—1990.6.30)(第二种口径) 614
附录: 620
1 本溪市第四次人口普查查领导小组 620
2、本溪市第四人口普查办公室 6621
3、一九九0年本溪市行政区划表 622
4、第四次与第三次人口普查对比资料 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