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本主义国家检察制度的概述 1
(一)关于检察制度的起源 1
(二)资本主义国家检察制度的比较 5
(三)对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检察机关的批判 11
二、美国 15
(一)美国检察机关的组织和职权 15
(二)美国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活动 20
(三)美国道检事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 24
(四)美国之市检察官法务局和都市法庭 25
(五)对美国检察机关的评述 36
三、英国 42
(一)英国检察官的起源 42
(二)英国检察长的设置及任务 43
(三)英国的刑事诉讼程序 43
(四)检察长在中央对地方政府监督中的职责 48
(五)对英国检察机关的评述 54
四、法国 58
(一)法国检察制度之起源 58
(二)法国检察官的设置 59
(三)法国刑事诉讼程序 61
(四)参议院组成的法庭中检察官的职权和活动 63
(五)法国参议院的司法权 66
(六)法国刑事诉讼法 68
(七)关于检察官参与民事诉讼之规定 106
(八)对法国检察机关的评述 108
五、日本 115
(一)日本裁判所之沿革 115
(二)检事局之官制及其职掌 117
(三)日本检事的任免、职务及其管辖 120
(四)检事局检事与裁判所判事之区别及关系 122
(五)司法行政之职务及监督权 124
(六)日本刑事诉讼法典 127
(七)关于检察官参与民事诉讼之规定 142
六、德国 144
(一)一八七七年德国裁判所编制法关于检事工作的规定 144
(二)刑事诉讼程序 146
(三)法官检察官及律师的任用 147
七、意大利 149
(一)一八四八年意大利宪章中有关检察官的规定 149
(二)一九四七年通过之意大利共和国宪法中有关检察官的规定 150
八、印度 152
一九四九年通过之印度共和国宪法中关于检察长的规定 152
九、缅甸 154
一九四七年通过之缅甸联邦宪法中关于总检察官的规定 154
十、埃及 156
一九五六年通过之埃及共和国宪法中关于检察官的规定 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