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法律汇编》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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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
  • 出 版 社:麟章书局
  • 出版年份:1910
  • ISBN:
  • 页数:614 页
图书介绍:

宪法大纲 1

议院法要领 5

选举法要领 7

资政院章程 9

第一章 总纲 9

第二章 选举 10

谘议局章程 13

第一章 总纲 13

第二章 议员 13

第三章 议长副议长及常驻议员 23

第四章 任期及补缺 26

第五章 改选及辞职 27

第六章 职任权限 29

第七章 会议 34

第八章 监督 39

第九章 办事处 41

第十章 经费 42

第十一章 罚则 43

第十二章 附条 44

资政院议员选举章程 47

宗室王公世爵选举资政院议员章程 47

满汉世爵选举资政院议员章程 49

外藩王公世爵选举资政院议员章程 50

宗室觉罗选举资政院议员章程 52

各部院衙门官选举资政院议员章程 57

硕学通儒选举资政院议员章程 62

纳税多额者选举资政院议员章程 64

各省谘议局互选资政院议员章程 69

谘议局议员选举章程 75

第一章 总纲 75

第二章 初选举 80

第三章 复选举 90

第四章 选举变更 93

第五章 选举诉讼 95

第六章 罚则 97

第七章 专额议员选举办法 99

第八章 附条 101

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 103

第一章 总纲 103

第二章 城镇乡议事会 111

第三章 城镇董事会 118

第四章 乡董 124

第五章 自治经费 126

第六章 自治监督 129

第七章 罚则 130

第八章 文书程式 131

第九章 附条 132

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 133

第一章 总纲 133

第二章 城镇乡议事会选举 133

第三章 城镇董事会选举 145

第四章 乡董及乡佐选举 147

第五章 罚则 148

集贤院官制草案 155

资政院官制草案 161

审计院官制草案 171

行政裁判院官制草案 177

内阁官制初议草章 183

大理院官制草案 195

大理院审判编制法 199

法院编制法目录 209

法院编制法 211

第一章 审判衙门通则 211

第二章 初级审判厅 213

第三章 地方审判厅 214

第四章 高等审判厅 216

第五章 大理院 217

第六章 司法年度及分配事务 220

第七章 法庭之开闭及秩序 223

第八章 审判衙门之用语 226

第九章 判断之评议及决议 226

第十章 庭丁 228

第十一章 检察厅 229

第十二章 推事及检察官之任用 234

第十三章 书记官及翻译官 239

第十四章 承发吏 242

第十五章 法律上之辅助 244

第十六章 司法行政之职务及监督权 244

法官考试任用暂行章程 249

司法区域分划暂行章程 253

初级暨地方审判厅管辖案件暂行章程 257

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 261

第一章 总纲 261

第二章 审判通则 261

第三章 诉讼 270

第四章 各级检察厅通则 279

第五章 附则 284

补订高等以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 285

各省城商埠各级审判检察厅编制大纲 287

各省城商埠各级审判厅筹办事宜 290

试办诉讼状纸简明章程 295

刑事民事诉讼法 299

第一章 总纲 299

第二章 刑事规则 303

第三章 民事规则 317

附民事案件讼费表 342

第四章 刑事民事通用规则 345

第五章 中外交涉案件 359

附颁行例 361

大清新刑律总则草案 363

第一章 法例 363

第二章 不论罪 367

第三章 未遂罪 369

第四章 累犯罪 369

第五章 俱发罪 370

第六章 共犯罪 372

第七章 刑名 374

第八章 宥恕减轻 378

第九章 自首减轻 379

第十章 酌量减轻 379

第十一章 加减例 380

第十二章 犹豫行刑 381

第十三章 假出狱 382

第十四章 恩赦 383

第十五章 时效 383

第十六章 时期计算 386

第十七章 文例 387

大清新刑律分则草案 391

第一章 关于帝室之罪 391

第二章 关于内乱之罪 393

第三章 关于国交之罪 394

第四章 关于外患之罪 397

第五章 关于漏泄机务罪 400

第六章 关于渎职之罪 402

第七章 关于妨害公务之罪 405

第八章 关于选举之罪 406

第九章 关于骚扰之罪 409

第十章 关于监禁者脱逃罪 410

第十一章 关于藏匿罪人及湮没证据之罪 411

第十二章 关于伪证及诬告之罪 412

第十三章 关于放火决水及水利罪 413

第十四章 关于危险物罪 419

第十五章 关于往来通信罪 421

第十六章 关于秩序罪 424

第十七章 关于伪造通用货币之罪 426

第十八章 关于伪造文书及印文之罪 429

第十九章 关于伪造度量衡罪 432

第二十章 关于祀典及坟墓罪 433

第二十一章 关于鸦片烟罪 434

第二十二章 关于赌博彩票之罪 435

第二十三章 关于奸罪及重婚之罪 437

第二十四章 关于饮料水之罪 440

第二十五章 关于卫生之罪 441

第二十六章 关于杀伤之罪 442

第二十七章 关于堕胎之罪 446

第二十八章 关于遗弃之罪 448

第二十九章 关于逮捕及监禁之罪 449

第三十章 关于略诱及和诱之罪 450

第三十一章 关于名誉信用安全及秘密之罪 452

第三十二章 关于窃盗及强盗之罪 454

第三十三章 关于诈欺取财罪 458

第三十四章 关于侵占罪 459

第三十五章 关于赃物罪 461

第三十六章 关于毁弃损坏罪 462

国籍法条例 465

第一章 固有籍 465

第二章 入籍 465

第三章 出籍 468

第四章 复籍 471

第五章 附条 472

国籍条例施行细则 473

违警律 479

第一章 总例 479

第二章 关于政务之违警罪 482

第三章 关于公众危害之违警罪 484

第四章 关于交通之违警罪 485

第五章 关于通信之违警罪 488

第六章 关于秩序之违警罪 488

第七草 关于风俗之违警罪 489

第八章 关于身体及卫生之违警罪 492

第九章 关于财产之违警罪 494

第十章 附条 495

违警律施行办法 497

违警律条文解释 503

司法警察职务章程 505

第一节 总纲 505

第二节 逮捕人犯 506

第三节 搜查证据 507

第四节 护送人犯 507

第五节 取保传人 508

第六节 验检尸伤 508

第七节 接受呈词 509

第八节 附则 509

调查户口章程 511

第一章 总纲 511

第二章 调查职员 511

第三章 调查区域 512

第四章 调查户数 513

第五章 调查口数 515

第六章 调查年限 520

第七章 调查经费 522

第八章 调查要则 522

第九章 调查罚则 523

第十章 特别调查 524

第十一章 附条 524

报律 527

结社集会律 535

印花税则章程 543

商律 549

公司律 551

第一节 公司分类及创办呈报法 551

第二节 股分 558

第三节 股东权利各事宜 560

第四节 董事 564

第五节 查帐人 567

第六节 董事会议 568

第七节 众股东会议 570

第八节 帐目 572

第九节 更改公司章程 573

第十节 停闭 575

第十一节 罚例 576

破产律 581

第一节 呈报破产 581

第二节 选举董事 583

第三节 债主会议 584

第四节 清算帐目 585

第五节 处分财产 589

第六节 有心倒骗 591

第七节 清偿展限 595

第八节 呈请销案 596

第九节 附则 596

银行通行则例 597

殖业银行则例 603

储蓄银行则例 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