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编 英国判决执行法 7
第一章 总论 7
第一节 概述 7
第二节 签发执行令状的条件 9
第三节 强制执行程序的当事人 12
第四节 执行令状的签发 14
第五节 执行令状的执行 16
第六节 令状的报复 18
第七节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令状 19
第八节 支援执行的发现程序 20
第九节 执行费用 22
第十节 执行的停止 23
第十一节 不正当和不规则的执行 25
第二章 各种执行程序 28
第一节 菲发令状 28
第二节 占有令状 40
第三节 交付令状 42
第四节 查封令状 43
第五节 辅助令状 47
第三章 功能相同的程序 49
第一节 概述 49
第二节 扣押第三人持有的债务人财产程序 50
第三节 扣押收入 56
第四节 在土地上设定担保权益的裁定 56
第五节 在有价证券上设定担保权益的裁定 58
第六节 在法院持有的款项上设定担保权益的裁定 60
第七节 停止裁定与停止通知 61
第八节 指定接管人 61
第四章 结论 65
第一节 动产的强制执行 65
第二节 衡平法上的强制执行 68
第二编 美国债权人救济法 75
第一章 引论 75
第二章 判决的强制执行 81
第一节 执行财产 81
第二节 判决担保权益 86
第三节 更新判决与判决担保权益的更生 87
第四节 对人的身体执行 88
第三章 发现债务人的财产 89
第四章 伸手抓第三人持有的债务人财产 92
第一节 执行第三人持有的债务人财产 92
第二节 诈欺性转移财产 94
第三节 整批转移 98
第五章 强制执行他州和外国的判决 101
第六章 免除财产 104
第七章 判决前的或临时性的救济 109
第一节 判决前扣押与扣押第三人持有的债务人的财产 109
第二节 诉讼系属原则 114
第三节 收回占有 115
第四节 诉讼系属中的接管人 119
第五节 援用判决前救济的限制 120
第八章 享受特别权利的债权人 122
第一节 约定担保权益 122
第二节 法定担保权益 127
第三节 联邦优先权 129
第九章 私人收债 131
第十章 债务人发动的清偿债务办法 134
第三编 法国的执行程序 141
第一章 总论 141
第一节 强制执行的各种方式 141
第二节 强制执行应具备的条件 143
第三节 申请强制执行的自由选择权 145
第二章 扣押适用的一般规则 148
第一节 扣押的定义与分类 148
第二节 债权必须具备的特征 149
第三节 扣押程序的当事人 150
第四节 债务人财产的可扣押性原则及其例外 152
第三章 保全扣押 156
第四章 各种特别保全程序 161
第一节 质权扣押 161
第二节 扣押行商财产 162
第三节 追回扣押 164
第四节 航空器的保全扣押 165
第五章 一般执行扣押 166
第六章 扣押第三人持有的债务人财产 173
第一节 定义与法律性质 173
第二节 行使条件 175
第三节 程序 179
第四节 附随争端 183
第七章 各种扣押第三人持有财产的特别程序 186
第一节 扣押公法人持有的债务人的财产 186
第二节 有价证券的扣押 187
第三节 股份的扣押 189
第八章 不动产扣押 191
第一节 行使条件 191
第二节 程序 193
第三节 变卖 195
第四节 再拍卖 199
第五节 附随争端 200
第九章 撤销债务人诈欺性法律行为之诉 205
第十章债权人之间分配出售财产所得价金的程序 208
第一节 按顺序的分配程序 208
第二节以分担参与的分配程序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