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破产法概述 1
第一节 破产和破产法 2
第二节 破产法的社会调整作用 10
第三节 破产立法发展沿革 16
第四节 我国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22
第二章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30
第一节 破产原因 31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 43
第三节 破产申请的受理 52
第三章管理人制度 62
第一节 管理人制度概述 63
第二节 管理人的选任 68
第三节 管理人的职责与报酬 89
第四章债务人财产 106
第一节 债务人财产概述 107
第二节 破产撤销权 112
第三节 债务人财产的收回与清理 144
第四节 抵销权 156
第五章破产债权 168
第一节 破产债权的申报 169
第二节 破产债权的确认 194
第六章债权人会议 201
第一节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202
第二节 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 215
第七章破产和解制度 225
第一节 破产和解制度概述 226
第二节 和解程序的进行 231
第三节 和解协议的效力 234
第八章重整制度 243
第一节 重整制度概述 244
第二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248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制订与批准 262
第四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与终止 279
第九章破产清算 284
第一节 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 285
第二节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289
第三节 别除权 291
第四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308
参考书目 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