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处理》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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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董彪,白慧林著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3
  • ISBN:9787511842725
  • 页数:384 页
图书介绍:本书着眼于保险中高频出现的法律纠纷,通过对基础法理的简单介绍,对具体案例的解析解答,联系现行的法律规定,为普通大众读者提供解决纠纷的技巧和操作指南。本书以纠纷中常见问题为脉络,以案说法,每个问题包含三大板块:第一大板块从法理和法律的现行规定出发全面分析解答各个问题,让你对每个问题都有个全面的了解和宏观的感受;第二大板块通过案例介绍和案例分析,让你直观地了解到该文在实务中是如何处理;第三大板块通过法条链接让你在遇到同样问题时会有个更清晰地认识或预防的准备。

No.1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1

1.保险公司无权以被保险人近亲属拒绝尸体解剖,无法查明死亡原因为由拒绝赔付 3

2.投保人隐瞒病情带病投保,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付责任 8

3.保险公司明知投保车辆处于“未按规定检验状态”仍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应当视为弃权 12

4.保险公司参与并经人民法院审查认定的赔偿费用,保险公司无权重新核定 16

5.单位为职工投保人身保险,职工调离单位后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应承担赔付责任 21

6.承运人对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进行填补后,保险公司不需要再承担赔付责任 25

7.意外伤害保险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29

8.被保险人窒息、酒精中毒死亡,保险公司应当给付终身寿险保险金但不应当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 34

9.车辆压着物体着火,保险公司不能以自燃为由拒绝赔付 38

No.2 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 43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45

10.允许第三人持有并使用信用卡,事后实际享有保险合同权利的信用卡主人应当被认定为投保人 45

11.保险公司不能以保单是分公司签发为由,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拒绝赔付 50

12.挂靠经营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得以实际车主不是合格的诉讼主体为由主张拒绝赔付 54

13.投保车辆的驾驶人无权基于保险合同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57

14.投保车辆在其他诉讼过程中被依法转让的,受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权益 60

15.保险公司明知实际车主与被保险人不一致仍同意承保,不得以实际车主不符合诉讼主体资格为由拒绝赔付 65

16.他人伪造被保险人签名领取赔付款后,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不能免除 69

17.保险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当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继承人继承 74

18.“无名男子”被撞身亡,民政机关不能向保险公司主张损害赔偿 79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84

19.发生保险合同纠纷的,保险标的所在地与保险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权进行管辖 84

20.人身保险不应当适用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 88

三、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90

21.保险合同成立后,保单签发前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付责任 90

22.公司未经职工同意为其投保个人保险的,保险合同不成立 94

23.保险单中约定“保险责任自行驶证正式登记之日起生效”的,条件不成就,保险合同不生效 99

24.“责任免除”部分外的合同条款并非都不属于免责条款 103

25.保险事故属于“特别约定”规定的免赔形式的,保险公司应当明确说明 108

26.无证驾驶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无权以无证驾驶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112

27.保险公司不能证明其向投保人提供了保险条款的,格式合同条款不生效 116

28.免责条款被“加黑、加粗”,并不必然表明保险公司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 121

四、保险合同的履行 126

29.“无名氏”被撞身亡,被保险人缴纳救助基金后,保险公司应当进行赔付 126

30.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达成赔付协议后,单方反悔的,不产生法律效力 129

31.保险公司对免费搭乘投保车辆的乘客所遭受的损害应当根据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进行赔付 133

32.“停运损失”不属于车辆损失险的赔付范围 137

33.实际维修费用与保险公司定损金额不相符,应当根据实际维修费用确定赔付数额 141

34.被保险人未经保险公司同意与第三者达成赔偿协议的,保险公司对合理部分应当承担赔付责任 145

35.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 149

36.诉讼过程中被保险人支付的鉴定费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 155

37.保险事故发生后,因未妥善处理投保车辆导致损失扩大,该扩大的损失应当由对损失扩大存在过错的一方承担 159

38.被保险人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施救费,保险公司应当承担 163

39.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出具失效通知单,造成投保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67

五、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71

40.投保人承诺“不再变更”的,不得再主张变更保险合同 171

41.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76

42.保险公司未询问投保人的健康状况,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不能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 180

43.保险公司明知投保人带病投保仍与其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事故发生后不能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 183

44.隐瞒病情投保后连续缴纳了四年保费,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公司应当赔付 187

45.投保人因不知情而未告知,保险公司不能以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 191

46.保险公司不能以投保车辆发生火灾时已接近报废时间,不排除骗保可能为由拒绝赔付 194

47.被保险人对车辆进行保养后,投保车辆因制动系统失灵导致损失,保险公司不能以投保车辆处于非安全状态为由拒绝赔付 199

48.家用车擅自营运,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204

六、诉讼时效与合同解释 207

49.事故发生后已逾二年,但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遭受损失未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并未超过 207

50.格式合同条款未对“高空作业”明确界定的,应当对保险公司作不利解释 213

51.保险合同条款对承保范围以及赔偿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对保险公司作不利解释 217

52.免费搭乘人员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能以非营运车辆从事营业性运输为由拒绝赔付 221

53.保险合同未对主车与挂车相撞是否属于保险事故明确约定的,应当作对保险公司不利的解释 225

No.3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229

54.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231

55.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无效 235

56.保险合同中止已满两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未协商一致并复效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40

57.人身保险合同领域不适用重复保险规则 244

58.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第三年自杀身故的,保险人应当予以赔付 249

59.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导致其死亡的,无权向保险公司主张给付保险金 253

No.4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257

60.被保险人将被保险机动车转让给他人,但未通知保险公司,因危险程度增加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259

61.投保人以新车购置价交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不能主张按照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 265

62.保险公司赔付后,被保险人与第三人达成补偿协议的,不对保险公司产生法律效力 269

63.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进行赔付后,在赔付范围内有权向第三人代位求偿 274

64.司机卸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赔付范围 279

65.车上乘客不属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所指的“第三者” 283

66.“甩出车外的乘客”遭碾轧导致损失属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范围 287

67.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所支付的诉讼费、鉴定费等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 293

68.交通肇事后逃逸不能作为保险公司免赔的法定理由 298

69.保险公司出具的多份定损单中确定的损失数额不一致的,保险公司负有举证责任 303

70.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有权同时主张保险金给付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 308

71.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所花费的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及补课费等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 312

72.保险公司直接向第三者赔付时无需考虑投保人的责任限额 317

73.保险公司不能以驾驶人“醉驾伤人”为由主张免赔 321

附录 3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3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 35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37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