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第一章 法伦理学的理论界域 19
第一节 法伦理学的基本内涵 19
一、法伦理学概念的界定 19
二、法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21
三、法伦理学的学科属性 22
第二节 法伦理学研究的多种进路 24
一、历史法学派 24
二、哲理法学派 29
三、社会法学派 34
四、自然法学派 36
五、实证法学派 39
六、综合法学派 42
第二章 哈特法伦理思想的基础和主题 46
第一节 哈特其人其书 46
一、哈特的生平 46
二、哈特的主要著述 56
第二节 哈特法伦理思想的基础 60
一、理论基础 60
二、现实基础 74
第三节 哈特法伦理思想的主题:道德和法律的划界 83
一、法律与道德的划界 83
二、法律与道德“有区别的适当联系”论 86
三、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 87
第三章 法律与道德划界的目的 90
第一节 法律形式理性的需要 90
一、法律形式理性的含义和特征 91
二、法律保持对道德的独立性 93
三、法律有效性的条件 94
第二节 法律实践理性的需要 100
一、法律实践理性的含义及内在要求 100
二、法律的统一性诉求 103
三、法律可操作性的条件 107
第三节 法律正义的客观需要 111
一、正义之流变 112
二、法律正义的内涵及主要特征 115
三、哈特主张的法律正义 118
第四章 法律与道德划界的方法 123
第一节 对语言分析方法的借鉴 124
一、语言分析方法的哲学基础及流变 125
二、法律语言观的遗传 130
三、哈特对语言分析方法的运用 134
第二节 对传统实证主义的超越 139
一、从“命令”到“规则” 142
二、从“特殊”到“一般” 144
三、从“单一”起源到“多样”起源 145
四、从“外在”到“内在” 147
第三节 在辩论中寻求突破 148
一、与富勒的论战 149
二、与德沃金的论战 155
第五章 法律与道德划界的限度 159
第一节 法律与道德划界的相对性与绝对性问题 162
一、法律与道德绝对性划界的历史回溯 162
二、法律与道德划界的哲学基础 165
三、法律与道德划界的现实支持 166
四、从绝对性划界到相对性划界 170
五、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及其界限 173
第二节 相对性划界的要求: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 183
一、“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思想的根据 184
二、“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的内涵 185
第六章 哈特法伦理思想的现实启示 191
第一节 法律至上的条件:以人为本 191
一、法律从关注人肇始 191
二、以人为本:法律的价值之维 193
三、法律在人文关怀中成长 197
四、法律在思考人之价值中完善 200
第二节 克服反道德主义的缺陷 206
一、反道德主义的缺陷 208
二、克服反道德主义的路径 211
第三节 树立法律与道德的边界意识 216
一、秩序价值、规则意识——道德与法律分离的启示 218
二、实质正义、以人为本——道德与法律结合的启示 221
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形式与内容统一的启示 223
余论 227
参考文献 230
后记 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