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条 强迫职工劳动罪 1143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1146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 1151
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1158
第二百四十八条 虐待被监管人罪 1163
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1167
第二百五十条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1169
第二百五十一条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1171
第二百五十二条 侵犯通信自由罪 1174
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1179
第二百五十四条 报复陷害罪 1184
第二百五十五条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1188
第二百五十六条 破坏选举罪 1190
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1194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 1199
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人婚姻罪 1202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 1208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 1212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 1217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1221
【本章概要】 1221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 1224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1233
第二百六十五条 侵犯他人电信设备、设施行为的定罪处罚 1249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1251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 1258
第二百六十八条 聚众哄抢罪 1261
第二百六十九条 盗窃、诈骗、抢夺犯罪向抢劫罪的转化 1263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 1265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1269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 1275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 1278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 1285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 1289
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 1291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295
【本章概要】 1295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1297
【本节概要】 1297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 1301
第二百七十八条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1306
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 1308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1313
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1321
第二百八十二条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盗料物品罪 1323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1328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1330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1332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1333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等犯罪的定罪处罚 1337
第二百八十八条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1343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行为的定罪处罚 1348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1348
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1353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 1356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1359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 1361
第二百九十五条 传授犯罪方法罪 1370
第二百九十六条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1374
第二百九十七条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1378
第二百九十八条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1382
第二百九十九条 侮辱国旗、国徽罪 1384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1391
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淫乱罪 1401
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尸体罪 1407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 1408
第三百零四条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1411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1413
【本节概要】 1413
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 1417
第三百零六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1421
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1424
第三百零八条 打击报复证人罪 1430
第三百零九条 扰乱法庭秩序罪 1433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罪;包庇罪 1438
第三百一十一条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1442
第三百一十二条 窝赃、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1444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1450
第三百一十四条 非法处罪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1455
第三百一十五条 破坏监管秩序罪 1458
第三百一十六条 脱逃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1464
第三百一十七条 组织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暴动越狱罪 1467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1473
【本节概要】 1473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1475
第三百一十九条 骗取出境证件罪 1479
第三百二十条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1481
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1486
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 1490
第三百二十三条 破坏界桩、界碑罪;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1492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1495
【本节概要】 1495
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 1497
第三百二十五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1502
第三百二十六条 倒卖文物罪 1505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1507
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石脊椎动物化石罪 1509
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1516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1520
【本节概要】 1520
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522
第三百三十一条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1527
第三百三十二条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1529
第三百三十三条 非法组织卖血罪和强迫卖血罪;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和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适用故意伤害罪的情形 1532
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1536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 1546
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1549
第三百三十七条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1553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1557
【本节概要】 1557
第三百三十八条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1559
第三百三十九条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1562
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1567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 1571
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耕地罪 1580
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 1582
第三百四十四条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 1585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1588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所定之罪的处罚 1595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599
【本节概要】 1599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602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 1609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1615
第三百五十条 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1623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1631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1636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 1638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 1645
第三百五十五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1647
第三百五十六条 犯五种特定毒品罪、又犯毒品罪的,从重处罚 1651
第三百五十七条 毒品的范围及数量标准 1652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654
【本节概要】 1654
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 1656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 1665
第三百六十条 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 1670
第三百六十一条 特种行业的人员利用本单位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定罪处罚 1675
第三百六十二条 特种行业的人员犯包庇罪的定罪处罚 1677
第九节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1679
【本节概要】 1679
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1681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1688
第三百六十五条 组织淫秽表演罪 1694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规定各罪的处罚 1696
第三百六十七条 淫秽物品的定义和范围 1698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1701
【本章概要】 1701
第三百六十八 条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 1704
第三百六十九 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1708
第三百七十条 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1713
第三百七十一条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1717
第三百七十二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1722
第三百七十三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1727
第三百七十四条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1729
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1732
第三百七十六条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拒绝、逃避服役罪 1741
第三百七十七条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1745
第三百七十八条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1747
第三百七十九条 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1749
第三百八十条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1751
第三百八十一条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1753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1756
【本章概要】 1756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1758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 1776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 1782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 1794
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处罚 1802
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 1803
第三百八十八条间接利用职务便利受贿的处罚 1807
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 1811
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 1815
第三百九十一条 对单位行贿罪 1816
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 1819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1824
第三百九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接受礼物拒不交公的定罪处罚 1830
第三百九十五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境外存款隐瞒不报罪 1831
第三百九十六条 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罪没财物罪 1838
第九章 渎职罪 1845
【本章概要】 1845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1851
第三百九十八条 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1859
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 1866
第四百条 私放在押人罪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876
第四百零一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1882
第四百零二条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1885
第四百零三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1889
第四百零四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1892
第四百零五条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1895
第四百零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901
第四百零七条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1905
第四百零八条 环境监管失职罪 1908
第四百零九条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911
第四百一十条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1915
第四百一十一条 放纵走私罪 1924
第四百一十二条 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 1927
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1931
第四百一十四条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职责罪 1935
第四百一十五条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1937
第四百一十六条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1942
第四百一十七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1949
第四百一十八条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1951
第四百一十九条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1953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1957
【本章概要】 1957
第四百二十条 军人违反职责罪 1961
第四百二十一条 战时违抗命令罪 1969
第四百二十二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 1972
第四百二十三条 投降罪 1977
第四百二十四条 战时临阵脱逃罪 1982
第四百二十五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1985
第四百二十六条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1990
第四百二十七条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1994
第四百二十八条 违令作战消极罪 1996
第四百二十九条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1999
第四百三十条 军人叛逃罪 2001
第四百三十一条 非法获军事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2003
第四百三十二条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2009
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罪 2015
第四百三十四条 战时自伤罪 2018
第四百三十五条 逃离部队罪 2020
第四百三十六条 武器装备肇事罪 2022
第四百三十七条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2026
第四百三十八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2028
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2033
第四百四十条 遗弃武器装备罪 2035
第四百四十一条 遗失武器装备罪 2037
第四百四十二条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2040
第四百四十三条 虐待部属罪 2041
第四百四十四条 遗弃伤病军人罪 2045
第四百四十五条 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2047
第四百四十六条 战时残害无辜居民、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罪 2049
第四百四十七条 私放俘虏罪 2053
第四百四十八条 虐待俘虏罪 2054
第四百四十九条 战时适用缓刑 2056
第四百五十条 军人的界定 2058
第四百五十一条 战时的认定 2061
附则 2063
第四百五十二条 刑法的生效与失效 2063
附录 20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207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17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21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18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18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1997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37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法释〔1997〕5号) 218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1997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40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11月8日起施行。法释〔1997〕6号) 219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2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13日起施行。法释〔1997〕11号) 219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2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13日起施行。法释〔1997〕12号) 219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7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42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3月17日起施行。法释〔1998〕4号) 2197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1998年3月26日 法发〔1998〕3号) 22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4月25日起施行。法释〔1998〕6号) 22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2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5月9日起施行。法释〔1998〕8号) 22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2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5月9日起施行。法释〔1998〕9号) 22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1998年8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10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8月13日起施行。法释〔1998〕18号) 22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18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法释〔1998〕20号) 22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32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2月23日起施行。法释〔1998〕30号) 22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1999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9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7月3日起施行。法释〔1999〕12号) 22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9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7月3日起施行。法释〔1999〕14号) 222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 22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74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9月14日起施行。法释〔1999〕17号) 225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79次会议、199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47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0月30日起施行。法释〔1999〕18号) 225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的法医能否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作出的医学鉴定作出伤情程度结论问题的批复(1999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自1999年10月11日起施行。高检发研字〔1999〕20号) 225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4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月25日起施行。法释〔2000〕1号) 225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年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9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2月24日起施行。法释〔2000〕4号) 225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0年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9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2月24日起施行。法释〔2000〕5号) 225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请示的批复(2000年3月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3月15日起施行。) 2260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2000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自2000年3月14日起施行。高检发研字〔2000〕7号) 226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2000年3月2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4月24日起施行。高检发释字〔2000 2号) 226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0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6月10日起施行。法释〔2000〕13号) 226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2000年4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1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5月12日起施行。法释〔2000〕10号) 226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5月18日起施行。法释〔2000〕11号) 226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5月24日起施行。法释〔2000〕12号) 226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9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6月22日起施行。法释〔2000〕1号) 227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2000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0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7月8日起施行。法释〔2000〕15号) 227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7月19日起施行。法释[2000]19号) 227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7月21日起施行。法释[2000]21号) 227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7月27日起施行。法释[2000]22号) 227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0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9月14日起施行 法释〔2000〕26号) 227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被公安机关正式录用的人员、狱医能否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主体问题的批复(200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0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28号) 228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0号) 228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2000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1号) 2288
后记 2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