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画 1
一七五六年规则 1
一九五七年莫斯科会讲 1
一九六○年莫斯科世界共党会讲 1
一九七二年美、英、法、苏四国柏林协定 2
一国数法 3
一等反致 3
二画 3
二十四小时停泊规则 3
二十四小时隔离规则 4
二等反教 4
人民阵线 4
人类环境宣言 5
人权宣言 7
入港搜索 7
三画 7
大西洋合夥关系 7
大陆礁层 8
大陆礁层公约 8
大斯拉夫主义 12
大德意志主义 13
大卫营会谈 13
大卫营精神 13
三B政策 14
三C政策 14
三S政策 15
三头马车制 15
A.B.C.国家 16
山尼克利会议 16
兀鹰派与鸽子派 16
四画 17
中日和平条约 17
中日断交 19
中立 21
中立主义 24
中立保护国 24
中立国的庇护 25
中立船舶之拿捕 27
中非洲共和国联盟 28
中非洲关税和经济联盟 28
中非国家联盟 29
中美共同防絜条约 30
中部公约组织 31
反帝国主义 32
反致 32
反致——一部反致说 32
反致——全部反致税 33
反致——直接反致 33
反致——转据反致 33
反独太主义 33
不干涉主义 33
不干涉原则 34
不完全中立 34
不承认 34
不受欢迎人员 35
不能接受人员 35
不结盟 35
日内瓦外长会议(一九五五) 36
日内瓦外长会讲(一九五九) 36
日内瓦国际私法公约 36
日内瓦最高阶层会议 36
公司的敌性 37
公海 37
公海自由原则 38
公海采矿 38
公海海床 38
公开外交 43
引渡 43
引渡效果有限原则 44
引渡与追诉一致原则 44
巴库东方民族代表大会 44
巴勒斯坦问题 44
巴尔福宣言 45
内国法 45
内国法的诈欺 45
分而治之 46
太空(见「外空」) 46
五强 46
五项自由协定(见「国际空中运输协定」) 227
比荷卢三国关税同盟 47
互惠原则 47
五画 47
外交 47
外交信差 48
外交保护 48
外交特权与豁免 48
外交部 49
外交邮袋 49
外交团 49
外交团团长 49
外交语文 50
外交礼节 50
外空 50
外国公司 53
外国判决的承认 53
外国判决的执行 53
外国法 54
外国法人 54
外国法的证明 54
外国法的适用、 55
外国法适用的限制 55
外国法适用论 56
布列斯特——里托夫斯克条约 56
布列登森林会议 56
布拉隡市集团 57
布莱滋湼夫主义 57
布斯塔门法典 57
布尔什维克和平宣言 57
布赖安条约 58
卡沙布朗迦集团 58
卡沙布朗迦会议 59
卡尔沃条款 59
平行法 59
平时封锁 60
平等原则 60
四大自由 60
四强 61
四国同盟 61
民事住所 61
民族主义 61
民族自决 62
民族解放运动 62
永久中立国 62
永久租占 63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63
北欧理事会 63
正常外交 64
正当战争 64
世界气象组织 64
世界卫生组织 65
甘廼廸大计划 65
甘赫会议 66
白人负担 66
古巴事件 66
史汀生主义 67
出生地主义 68
生存空间 68
尼克森主义 69
尼克森政策 69
尼克森震撼 73
市住所 79
立法的冲突 79
司法的冲突 79
石油输出国集团 79
可伦坡计划理事会 79
瓦泰尔 80
未设防 80
本国法 81
史密桑宁协议 81
巨棒政策 87
左倾冒险主义 87
六画 87
共产党宣言 87
共产国际 88
共产集团 88
共管 88
共党卡罗维瓦瑞会议 89
共党外围斯德哥尔摩会议 89
共党世界工会联合会 89
共党世界主义 89
共党世界和平理事会 90
共党拉丁美洲团结会议 90
共党亚非人民团结组织 90
共党国际主义 91
共党经济互助委员会 91
交换 92
交战国 92
交战团体 93
西非洲协商会议 93
西非经济社会 94
西欧统一运动 94
西欧联盟 96
休战协定 96
休战旗 96
回教兄弟会 97
回教联盟 97
自动楼梯条款 97
自愿中立 98
印巴一九七一年十二月战争 98
印巴战争 98
收容国 99
收妇国市(包括对外国人财产之收归国有) 99
先占 104
托巴主义 105
匈牙利革命(一九五六) 105
再引渡 105
行为地法 106
向海线 106
扣船 106
仲裁 106
血统主义 107
艾森豪主义 107
有瑕疵的批准 107
列宁的民族自决口号 107
名誉领事 108
全权证书 108
七画 108
住所地法 108
住所地法主义 109
住所的消极冲突 109
住所的积极冲突 109
住所的冲突 109
住所征发 109
私掠船 110
私国际法 110
冷战 110
冷战焦点 111
沙文主义 111
克什米尔争端 112
克什米尔问题与印巴战争 112
完全中立 114
狄托主义 114
否决权 115
判例 115
投降协定 116
防核扩散 116
改装商船 117
杜鲁门主义 117
低潮点 118
庇护权 118
八画 119
法定住所 119
法律行为的方式 119
法律的一般原则 119
法律的承认 119
法律的域外效力论 120
法律定性论 120
法律品质说 120
法律适用条例 121
法律冲突论 121
法律选挥论 121
法则区别说 121
法庭地法 122
法域 122
非中立役务 122
非武装中立 123
非法劫持航空器 123
非法战争 125
非洲技术合作委员会 125
非洲性格 126
非洲法兰西社会 127
非洲和马拉加西共同组织 129
非洲、马拉加西和模里西斯共同组织 131
非洲国家联盟 131
非洲开发银行 131
非洲与马拉加西联盟(非马联盟) 132
非洲经济委员会 133
非洲团结组织 133
非马经济合作联盟 137
非常征用权 137
非战斗人员 138
亚非会议 138
亚洲人民反共联盟 139
亚洲太平洋理事会(亚太理事会) 139
亚洲主义 140
亚州门罗主义 141
亚洲国会议员联合会 142
亚洲开发银行 143
泛土耳其主义 144
泛日耳曼主义 144
泛西班牙主义 145
泛拉丁主义 145
泛非洲主义 146
泛非洲运动 147
泛美洲主义 148
泛美会议 149
泛斯拉夫主义 150
东向政策 150
东京湾决议案 152
东非、中非、和南非泛非自由运动 152
东非和中非泛非自由运动 153
东非和中非国家会议 153
东非经济社会 155
东南亚公约组织 157
东南亚国家协会 160
东格陵兰岛案 160
拉丁美洲集团 161
拉巴奇计划 162
拉特朗条约 162
和平共存 162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谈判 163
和平竞赛 164
委任统治 164
委任统治地 165
委任统治制 165
武官 166
武装中立 166
武装自卫商船 166
波特公约 167
波茨坦宣言 167
波茨坦会议 168
使馆馆长人选的同意 168
使馆馆长的级位 169
使馆馆员 169
阿拉巴马赔偿案 170
阿拉伯国家联盟 170
阿波罗计划 171
抵押 172
抵制 172
居所地法 172
居所的冲突 173
事实的承认 173
事实发生地法 173
两项自由协定(见「国际空中业务协定」) 226
两极世界 173
两党外交政策 174
奈及利亚—多哥经济社会(奈多经济社会) 174
空中轰炸 175
制止国际恐怖行为公约 175
孟加拉国 175
并合主义 175
青年共产国际 175
固有的国籍 176
协定中立 176
物的所在地法 176
征服 176
奇计 177
沿海贸易权 177
取得的国籍 177
附庸国家 178
拒绝正义 178
金圆外交 178
承认 178
供敌作战 179
直线法 179
门罗主义 179
所属地方法 180
九画 180
侵略 180
侵略者 180
侵略战争 180
侵权行为地法 181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181
政治暗杀条款 181
政府承认 182
政府间海事谘询组织 182
美日联合声明全文 182
美亚报告 183
美俄最高层会议 184
美苏会谈 184
柏林外长会议(一九五四) 185
柏林问题 185
柏林围墙 186
英美学派(国际私法) 187
英挪渔权案 187
南生护照 188
南太平洋委员会 188
南极研究科学委员会 189
南进政策 189
威玛共和 190
威尔逊十四点和平原则 190
孤立主义 191
约旦河流域计划 191
军事犯 192
契约地法 192
保持占有主义 192
迦纳——几内亚联盟 192
科伦布计划 193
珍珠港事变 193
帝国主义 194
贞提利斯 195
恢复原状主义 195
洗脑 196
叛乱团体 196
相对政治罪行 197
玻璃镇会议 197
奕谋理论 197
宣战书 198
客籍军 198
十画 198
海牙国际私法公约 198
海牙国籍法冲突公约 199
海事法典 199
海底电线 199
海峡 199
海盗 200
海湾 201
个人 201
个人外交 201
个人的敌性 202
个别中立 202
原子能法案 202
原子间谍案 202
原始住所 203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 203
涉外因素 203
哥甫海峡案 203
哥秘庇护案 204
租借 204
租借法案 204
马歇尔计划 205
马尔顿斯 205
逃亡成功 205
纸上封锁 205
宫廷外交 205
特使 206
航空失事赔偿责任 206
被保护国 207
协迫 207
匪俄协定 208
时效 208
追捕权 208
秘密外交 209
捕掠执照 209
浮动领土 209
埃斯他达主义 209
准运证 210
托管制 210
陆锁国与礁层锁国 210
格罗秀斯 211
破坏和平罪 211
十一画 211
国内法学派 211
国内管辖事件 212
国父与越飞共同宣言 212
国民待遇 212
国外应募法 213
国住所 213
国书 213
国家 214
国家行为 214
国家利益 214
国家的自保权 215
国家的自卫权 215
国家的财产权 215
国家的消灭 216
国家的管辖权 216
国家的独立权 216
国家的继承 217
国家承认 217
国家间相互作用之方式 218
国家领域 218
国家管辖权的冲突 219
国际人格 219
国际太空法学会 219
国际民主归女联合会 220
国际民航组织 220
国际民商法 221
国际地役 221
国际地球物理年 221
国际共产情报局 222
国际私法 222
国际私法的法系 222
国际法 223
国际法人 223
国际法自然法学派 223
国际法折衷法学派 224
国际法与国内法一元论 224
国际法与国内法二元论 224
国际法历史法学派 224
国际法学协会 225
国际法学派(国际私法) 225
国际争端 226
国际河川 226
国际空中业务协定 226
国际空中运输协定 227
国际航天学联盟 227
国际侵权行为 228
国际原子能总署 228
国际责任 229
国际货帮基金 229
国际劳工组织 230
国际开发协会 230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231
国际运河 231
国际惯例 232
国际电讯卫星财团组织 232
国际电讯联盟 233
国际赔偿 234
国际礼让说(见「礼让说」) 359
国际联合会 234
国际联盟(见「国际联合会」) 234
国际银公司 235
国际警察行动 236
国籍 236
国籍不变原则 237
国籍的回复 237
国籍的丧失 237
国籍的消极冲突 238
国箱的积极冲突 238
条约 238
条约的分类 239
条约的失效 239
条约的加入 239
条约的批准 240
条约的保留 240
条约的修改 240
条约的起草 240
条约的效力 241
条约的登记 241
条约的解除 241
条约的解释 242
条约的满期 242
条约的履行保护 242
条约的撤销 243
条约的签字 243
第一次全非人民会讲 243
第一次非洲独立国家会议 244
第一国际 245
第二次全非人民会议 245
第二次非洲独立国家会议 245
第二国际 246
第三次全非人民会议 247
第三国际 247
第三劳力 248
第五纵队 249
第四国际 249
第四点计划 250
莫斯科四国宣言 250
莫斯科第一届逮东劳工代表大会 250
常设中央鸦片局 251
常设使馆 251
现在地法 252
现款征发 252
船舶 252
船舶的敌性 252
琉球与钓鱼台 253
琉球归日——附中国政府对于琉球声明 256
商务代表 257
商务住所 257
副大使 257
麻六甲海峡问题 257
麦加锡主义 261
猝合军 261
通行证 262
教廷外交 262
添附 262
货物的敌性 263
接近权 263
动产隨人的原则 263
既得权 264
既得权之尊重 264
区域安全制度 271
偷掠行为 271
连结因素 271
情势变迁原则 271
规避内国法 272
停战协定 272
梵谛冈城、教皇国 272
救护船 273
十二画 273
无任所大使 273
无害通过权 273
无条件投降 274
无国籍 274
集体中立 274
集体安全 275
集体屠杀 275
黑人意识 275
黑色九月 276
开战 276
开罗会议 277
最后通牒 277
最惠国待周条款 277
华沙公约 278
华盛顿三原则 278
间接反致 279
间谍 279
报仇 279
报复 279
单一国 280
独太民族主义 280
轴心国 280
殖民主义 280
温伯顿号案 281
劳役征发 281
进步联盟 282
裁定 282
贸易执照 283
场所支配行为的原则 283
强制规律 283
搜案 283
诉讼管辖权 283
斯堪地那维亚国际私法公约 284
越战越南化 284
游击队 295
十三画 295
准国住所 295
准国际私法 296
准据法 296
当地补救原则 296
当事人意思自主原则 296
万国邮政联盟 297
万隆会议 298
义法学派(国际私法) 298
义勇舰队 299
塞内加尔河沿岸国家组织 299
塞内加尔河开发组织 300
连反人道罪 300
违禁物实 301
势力范围 301
塔什干会议 301
资本主义包围 302
顿巴敦橡树团会议 302
罪刑法定主义 302
过早的承认 303
解放政策 303
媾和条约 304
圆弧法 305
杨格计划 305
围堵政策 306
毁灭 306
禁运 306
绥靖主义 306
奥德—奈塞线 307
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 307
隔离 307
会议外交 308
十四画 308
领空 308
领事委任文凭 308
领事特权与豁免 308
领事证书 309
领海三海浬令 309
领馆 309
领馆员 310
领馆馆长的级位 310
维也纳甘赫会议 310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311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311
复合国 311
复数法域 312
实物征发 312
实际管理 313
夺回 313
实克霉克 313
蒲芬多夫 313
渔捕权 314
斡旋 314
种族隔离 314
遣归 314
蒙罗维亚集团 315
十五画 316
欧洲太空研究组织 316
欧洲太空发射器发展暨建造组织 318
欧洲太空发射器发展暨建造组织公约 318
欧洲自由贸易组合 320
欧洲共同市场 320
欧洲安全 321
欧洲原子能联营 321
欧洲核子研究组织 321
欧洲理事会 322
欧洲经济合作组织 322
欧洲经济社会组织(见「欧洲经济集团」) 323
欧洲经济集团 323
欧洲煤铁联营 324
敌性 324
敌性传染原则 325
敌后突击队 325
敌国船舶之拿捕 325
邻地主义与腹地主义 327
邻接空间 327
邻接区 327
德拉哥主义 328
德黑兰会议 328
德意志学派(国际私法) 328
调查 329
调停 329
调解 330
潔手原则 330
潜水艇 330
慕尼黑事件 331
履行地法 331
绿色革命 331
莲花号案 332
缔约的谈判 332
赔款 332
暴动者(叛乱者) 333
征发 333
十六画 333
战犯 333
战争 335
战争状态 337
战俘 337
战国人员 339
战时协定 340
战时叛逆 340
战时禁制品 340
战略军备限制谈判 341
战场 342
战罪 342
独立抗战军 343
独立原则 343
衡平 343
诺贝尔奖金 343
谘询管辖权 343
错误 344
选择住所 344
十七画 344
联合国 344
联合国中国代表权 347
联合国已婚妇女的国籍公约 352
联合国否决权 352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353
联合国教育科学工化组织 353
联合国国际商法委员会 354
联合国发展方案 354
联合国粮农组织 355
联合国难民事宜高级专员公署 355
鸽子派(见「兀鹰派与鸽子派」) 16
优先地位 356
檀岛詹阮会议 356
临检 357
总体战 357
十八画 358
双重犯罪原则 358
双重国箱 358
归化 358
旧金山会议 359
转让 359
礼让说 359
十九画 360
关于苏俄参加对日本作战密约 360
关税权 360
关税暨贸易总协定 360
边界 361
二十画 361
继续航海主义 361
继续运输主义 362
释放战俘 362
苏日关系 362
苏印条约 363
苏伊友好合作条约 364
苏埃关系 365
苏虚 366
苏彝士运河与以阿战争 366
议会外交 366
警察权 367
二十一画 367
属人法 367
属地法 367
属国 368
护航权 368
护卫 368
驱逐 368
铁幕 369
二十二画 369
权力均衡 369
袭击 369
二十三画 369
验旗权 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