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应试指导 TOP268核心考点》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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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法律考试中心组编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1
  • ISBN:9787511827531
  • 页数:356 页
图书介绍:从历年司法考试的考点中精选最常考的268个,按照学科和考点的重要程度排序,在每个考点下分为考点概念分析、难点易混点分析、相关法条、历年真题、练习题等板块,对考点详加讲解,重点突出,分析透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综论——必考指数:10☆ 1

法理学 4

一、法的渊源——必考指数:6☆ 4

二、法的适用——必考指数:6☆ 5

三、法的本质学说——必考指数:6☆ 6

四、法的效力——必考指数:5☆ 7

五、法的移植——必考指数:5☆ 8

六、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及关系——必考指数:5☆ 8

七、两大法系的比较——必考指数:4☆ 9

八、法与法律规范——必考指数:4☆ 10

九、法律关系——必考指数:4☆ 11

十、法的解释——必考指数:3☆ 13

十一、法的制定机关及其权限——必考指数:3☆ 14

十二、法律原则——必考指数:2☆ 15

十三、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必考指数:2☆ 15

十四、法的产生——必考指数:1☆ 16

法制史 17

一、永徽律疏——必考指数:2☆ 17

二、罗马法的复兴——必考指数:2☆ 18

宪法 19

一、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必考指数:6☆ 19

二、宪法所保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必考指数:6☆ 20

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必考指数:5☆ 21

四、法律法规及规章的适用规则——必考指数:5☆ 22

五、国务院的职权——必考指数:6☆ 24

经济法 26

一、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必考指数:7☆ 26

二、环保民事责任、环保民事纠纷的处理程序——必考指数:6☆ 27

三、经营者的义务——必考指数:5☆ 28

四、经营者对“三包”的民事责任——必考指数:5☆ 29

五、商业贿赂行为——必考指数:4☆ 30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必考指数:4☆ 30

国际法 32

一、国家不当行为——必考指数:5☆ 32

二、引渡——必考指数:5☆ 32

三、国家领土——必考指数:4☆ 33

四、国家继承——必考指数:4☆ 35

五、外交人员管辖豁免例外——必考指数:4☆ 36

六、外交机关的地位、外交人员的范围——必考指数:3☆ 37

七、条约的效力——必考指数:3☆ 38

国际私法 39

一、婚姻家庭——必考指数:7☆ 39

二、继承——必考指数:6☆ 39

三、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必考指数:6☆ 41

四、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必考指数:6☆ 41

五、冲突规范——必考指数:5☆ 43

六、反致——必考指数:5☆ 44

七、国际司法协助——必考指数:4☆ 44

八、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必考指数:4☆ 46

九、外国法的查明——必考指数:3☆ 47

国际经济法 49

一、国际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必考指数:7☆ 49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必考指数:6☆ 52

三、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必考指数:6☆ 53

四、《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必考指数:5☆ 54

五、信用证的银行责任——必考指数:5☆ 56

六、提单的种类——必考指数:4☆ 57

七、倒签提单——必考指数:4☆ 57

八、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几个术语FCA、FOB、CIF、CFR——必考指数:3☆ 58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61

一、律师的权利——必考指数:4☆ 61

二、审判权独立行使原则——必考指数:4☆ 62

三、律师基本制度及其法律责任——必考指数:4☆ 66

四、检察官的任职回避——必考指数:4☆ 68

刑法 70

一、盗窃罪——必考指数:10☆ 70

二、诈骗罪——必考指数:10☆ 74

三、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必考指数:10☆ 76

四、抢劫罪——必考指数:10☆ 79

五、犯罪的未遂形态——必考指数:9☆ 83

六、故意杀人罪——必考指数:9☆ 84

七、绑架罪——必考指数:9☆ 87

八、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必考指数:8☆ 88

九、犯罪的中止状态——必考指数:8☆ 90

十、正当防卫——必考指数:8☆ 92

十一、犯罪的既遂形态——必考指数:8☆ 94

十二、共同犯罪的实施过限——必考指数:8☆ 95

十三、各共同犯罪人的分工与地位、处罚原则——必考指数:8☆ 95

十四、数罪并罚——必考指数:8☆ 97

十五、非法拘禁罪——必考指数:8☆ 99

十六、抢夺罪——必考指数:8☆ 100

十七、侵占罪——必考指数:8☆ 102

十八、受贿罪——必考指数:8☆ 103

十九、挪用资金罪——必考指数:7☆ 106

二十、强奸罪——必考指数:7☆ 107

二十一、拐卖儿童罪——必考指数:7☆ 109

二十二、犯罪的预备形态——必考指数:7☆ 111

二十三、认识错误——必考指数:6☆ 112

二十四、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必考指数:6☆ 114

二十五、累犯——必考指数:6☆ 117

二十六、自首——必考指数:6☆ 118

二十七、假释——必考指数:6☆ 121

二十八、缓刑——必考指数:6☆ 123

二十九、走私罪——必考指数:6☆ 125

三十、敲诈勒索罪——必考指数:6☆ 127

三十一、挪用公款罪——必考指数:6☆ 128

三十二、滥用职权罪——必考指数:6☆ 130

三十三、共同犯罪的部分中止——必考指数:5☆ 131

三十四、出售、运输、购买假币罪——必考指数:5☆ 132

三十五、贪污罪——必考指数:5☆ 133

三十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必考指数:5☆ 135

三十七、因果关系——必考指数:4☆ 136

三十八、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必考指数:4☆ 137

三十九、剥夺政治权利——必考指数:3☆ 138

四十、职务侵占罪——必考指数:3☆ 139

四十一、玩忽职守罪——必考指数:3☆ 140

四十二、立功制度——必考指数:2☆ 141

四十三、逃税罪——必考指数:2☆ 143

四十四、骗取出口退税罪——必考指数:2☆ 144

四十五、想象竞合——必考指数:2☆ 144

四十六、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必考指数:2☆ 145

刑事诉讼法 147

一、自诉案件的处理——必考指数:9☆ 147

二、级别管辖——必考指数:9☆ 149

三、上诉不加刑原则——必考指数:9☆ 151

四、对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处理方式——必考指数:8☆ 152

五、执行——必考指数:7☆ 153

六、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必考指数:6☆ 156

七、立案管辖——必考指数:5☆ 157

八、指定辩护——必考指数:5☆ 159

九、书证与物证的区别——必考指数:5☆ 160

十、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必考指数:5☆ 161

十一、补充侦查——必考指数:5☆ 162

十二、审查起诉——必考指数:5☆ 164

十三、逮捕的批准与执行——必考指数:5☆ 165

十四、回避的决定权——必考指数:4☆ 166

十五、二审程序——必考指数:4☆ 167

十六、全面审查原则——必考指数:4☆ 168

十七、不批准逮捕——必考指数:4☆ 169

十八、地域管辖——必考指数:3☆ 170

十九、专门管辖——必考指数:3☆ 171

二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人的范围——必考指数:3☆ 172

二十一、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必考指数:3☆ 173

二十二、监外执行——必考指数:2☆ 17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76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必考指数:10☆ 176

二、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必考指数:10☆ 179

三、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必考指数:10☆ 180

四、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必考指数:9☆ 182

五、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必考指数:9☆ 184

六、刑事赔偿的范围——必考指数:9☆ 185

七、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必考指数:9☆ 186

八、行政复议机关——必考指数:8☆ 187

九、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必考指数:8☆ 189

十、一事不再罚原则——必考指数:8☆ 190

十一、法规、规章的冲突适用——必考指数:7☆ 192

十二、行政诉讼的判决——必考指数:7☆ 194

十三、行政赔偿范围——必考指数:6☆ 195

十四、国家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必考指数:6☆ 196

十五、行政行为的成立和生效要件——必考指数:6☆ 197

十六、行政诉讼的复议前置——必考指数:5☆ 199

十七、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必考指数:5☆ 200

十八、被告取证权的限制——必考指数:4☆ 203

十九、行政诉讼原告与第三人——必考指数:4☆ 204

二十、行政行为的分类——必考指数:3☆ 206

二十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必考指数:3☆ 207

二十二、行政复议决定的形式——必考指数:2☆ 208

二十三、行政行为的效力——必考指数:2☆ 210

二十四、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必考指数:2☆ 211

二十五、政府信息公开——必考指数:2☆ 211

二十六、发回重审裁定的适用范围——必考指数:2☆ 213

民法 215

一、无因管理——必考指数:10☆ 215

二、效力待定合同——必考指数:10☆ 216

三、标的物风险责任的承担——必考指数:10☆ 218

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及其责任——必考指数:10☆ 219

五、表见代理——必考指数:9☆ 220

六、代位权及其诉讼——必考指数:9☆ 222

七、违约责任——必考指数:9☆ 224

八、侵犯专利权的表现——必考指数:9☆ 227

九、宣告死亡——必考指数:9☆ 228

十、不当得利——必考指数:9☆ 229

十一、相邻关系——必考指数:8☆ 231

十二、共有——必考指数:8☆ 233

十三、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必考指数:8☆ 236

十四、地役权——必考指数:8☆ 238

十五、担保物权——必考指数:8☆ 240

十六、抵押权——必考指数:8☆ 243

十七、动产质权——必考指数:8☆ 245

十八、权利质权——必考指数:8☆ 247

十九、留置权——必考指数:8☆ 248

二十、占有——必考指数:8☆ 250

二十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必考指数:8☆ 252

二十二、债权人的撤销权——必考指数:8☆ 254

二十三、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必考指数:8☆ 255

二十四、精神损害赔偿——必考指数:8☆ 257

二十五、善意取得——必考指数:8☆ 258

二十六、无权代理——必考指数:7☆ 259

二十七、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必考指数:7☆ 261

二十八、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的赔偿问题——必考指数:7☆ 262

二十九、违约责任的承担——必考指数:7☆ 263

三十、要约与承诺——必考指数:7☆ 265

三十一、可撤销合同——必考指数:7☆ 266

三十二、保管合同——必考指数:7☆ 267

三十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情况下的处理——必考指数:7☆ 268

三十四、不安抗辩权——必考指数:7☆ 270

三十五、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受遗赠人未作表示的法律后果——必考指数:6☆ 271

三十六、合伙负责人处分合伙财产的效力——必考指数:6☆ 272

三十七、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及优先购买权——必考指数:6☆ 272

三十八、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损害责任——必考指数:6☆ 274

三十九、债权的转让——必考指数:6☆ 275

四十、定金、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三者之间的关系——必考指数:6☆ 275

四十一、主合同变动对保证责任的影响——必考指数:6☆ 277

四十二、连带责任保证——必考指数:6☆ 278

四十三、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确定——必考指数:5☆ 278

四十四、无效合同——必考指数:5☆ 280

四十五、赠与合同——必考指数:5☆ 281

四十六、共同诉讼人的关系——必考指数:5☆ 282

四十七、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处理——必考指数:5☆ 283

四十八、侵犯注册商标权的情形——必考指数:5☆ 284

四十九、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必考指数:5☆ 285

五十、夫妻财产的归属——必考指数:5☆ 286

五十一、撤销权行使的期间——必考指数:4☆ 287

五十二、第三人代为履行的责任承担——必考指数:4☆ 288

五十三、不定期租赁——必考指数:4☆ 289

五十四、运输合同民事责任的主体——必考指数:4☆ 290

五十五、合同的分类——必考指数:3☆ 290

五十六、当事人分立后的债务承担——必考指数:3☆ 291

五十七、格式条款的解释——必考指数:3☆ 292

五十八、间接委托中委托人不履行义务的处理——必考指数:3☆ 293

五十九、注册商标的审查和核准——必考指数:2☆ 294

六十、夫妻离婚前所欠债务的承担——必考指数:2☆ 295

六十一、形成权——必考指数:1☆ 296

六十二、对名誉权的侵害——必考指数:1☆ 297

六十三、融资租赁合同——必考指数:1☆ 298

六十四、注册商标撤销的情形——必考指数:1☆ 299

六十五、公共场所、道路施工和窨井等地下设施损害责任——必考指数:1☆ 300

商法 302

一、公司转投资的对象——必考指数:9☆ 302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形式——必考指数:9☆ 302

三、公司的新股发行——必考指数:8☆ 304

四、股份转让的法定限制——必考指数:8☆ 305

五、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禁止规定——必考指数:8☆ 306

六、董事的消极资格——必考指数:7☆ 307

七、股份有限公司认股人可以抽回股本的情形——必考指数:7☆ 308

八、股东不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责任——必考指数:7☆ 308

九、一人公司——必考指数:7☆ 309

十、合伙企业的出资——必考指数:6☆ 310

十一、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必考指数:6☆ 310

十二、债券的发行条件——必考指数:6☆ 311

十三、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必考指数:6☆ 312

十四、合伙企业的财产——必考指数:5☆ 313

十五、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责任——必考指数:5☆ 314

十六、合伙事务执行——必考指数:5☆ 315

十七、入伙的条件——必考指数:4☆ 316

十八、追索权的对象及行使原因——必考指数:4☆ 316

十九、票据背书——必考指数:3☆ 317

二十、海难救助——必考指数:3☆ 318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320

一、特殊地域管辖——必考指数:10☆ 320

二、被告的确定——必考指数:9☆ 322

三、代位诉讼中当事人的确定——必考指数:8☆ 323

四、委托诉讼代理人——必考指数:8☆ 324

五、举证责任的分配——必考指数:8☆ 325

六、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必考指数:7☆ 326

七、起诉时未申明有仲裁协议情况的处理——必考指数:7☆ 328

八、撤销仲裁裁决——必考指数:6☆ 329

九、诉讼代理人——必考指数:6☆ 330

十、已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必考指数:6☆ 331

十一、撤诉——必考指数:6☆ 333

十二、离婚案件的再审——必考指数:5☆ 335

十三、简易程序——必考指数:5☆ 336

十四、督促程序——必考指数:5☆ 337

十五、仲裁协议约定不明确情况的处理——必考指数:5☆ 338

十六、仲裁协议选择仲裁机构不存在情况的处理——必考指数:5☆ 339

十七、仲裁的审理方式——必考指数:5☆ 339

十八、仲裁裁决的作出——必考指数:5☆ 340

十九、协议管辖——必考指数:4☆ 340

二十、选择管辖——必考指数:4☆ 341

二十一、指定管辖——必考指数:4☆ 342

二十二、移送管辖——必考指数:4☆ 342

二十三、起诉的条件——必考指数:4☆ 343

二十四、二审中对反诉的处理——必考指数:4☆ 345

二十五、延期审理、诉讼中止以及诉讼终结——必考指数:4☆ 345

二十六、第三人——必考指数:4☆ 347

二十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诉讼当事人资格——必考指数:3☆ 348

二十八、继承案件中原告的确定——必考指数:3☆ 349

二十九、公开审理及其例外——必考指数:3☆ 349

三十、留置送达——必考指数:3☆ 350

三十一、仲裁协议的效力——必考指数:3☆ 351

三十二、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必考指数:3☆ 352

三十三、当事人申请再审——必考指数:3☆ 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