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主从角色的互换:清末至民国时期粤省救济事业中的政府与社会 26
第一节 民间传统慈善事业的盛衰 26
第二节 政府对传统慈善事业的整顿 35
第三节 政府救济事业兴起的背景 45
第二章 自然灾害救济 53
第一节 灾情及其影响 53
第二节 广东省政府对灾害的救济 74
第三章 农村救济 122
第一节 广东农村经济的破产 122
第二节 广东省政府对农村救济活动的展开 134
第四章 城镇弱势群体救济 170
第一节 政府实施的综合性救济活动 171
第二节 政府实施的专门性救济活动 225
第五章 失业归国华侨救济 263
第一节 救济归侨的社会历史背景 264
第二节 救侨工作的酝酿及救侨机关的设立 269
第三节 救侨工作的展开及其成效分析 271
第六章 民国各级政府与粤省的社会救济事业 285
第一节 政府救济活动中的中央政府与广东省政府 285
第二节 县乡基层政权的社会救济活动 293
第三节 政府救济活动的特点及效果 300
附录 308
附一 南海县佛山救济院图 308
附二 广东省会警察厅附设济良所试办章程 310
附三 广州市人民团体募捐办法 312
参考文献 313
后记 329